职业病法宣传精选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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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职业病法宣传第1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2015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用语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用语1.职业健康幸福。2.健康工作,体面劳动。3.科学防治职业病。4.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5.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6.创建健康工作场所,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7.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8.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9.健康的劳动者,健康的企业,健康的社会。10.健康劳动,幸福生活。11.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12.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13.科学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法定职责。14.工会组织依法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2页
2、,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3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主张健康权利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体检诊断机构体检诊断机构体检诊断机构体检诊断机构体检诊断机构体检诊断机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安监安监 卫生卫生 劳动劳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4页,讲稿共34张
3、,创作于星期二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从事放射性、高毒作业特殊管理法规和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和文件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活动;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职业病防治技术法规,包括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等。卫生部近期发布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卫生部近期发布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职业病目录(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
4、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精神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已于去年完成放射卫生规章清理工作,发布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与公安部联合发布)。制、修订发布职业卫生标准500余项,包括: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断标准等。第5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二、近期发布的配套规章内容提要(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5、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法定职业病由原来的99种增加到115种,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新增补的职业病分别是:钡及其化合物中毒、铀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一甲胺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复合伤和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病理诊
6、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可能导致法定职业病所对应的危害因素详细进行了列举,为职业病危害评价、危害项目申报、健康监护提供了依据。本目录还具体列举出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和工种分布。(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申报程序,申报资料管理,变更申报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6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7
7、(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类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方法,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的预评价要求和卫生审核程序,在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以及在竣工验收阶段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要求和竣工验收程序。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技术要求做了具体规定。(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健康监护的具体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分类与工作规范,职业健康监
8、护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管理要求,详细列举了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进行的健康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和职业禁忌。(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相关条款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人员的条件、职责,职业病诊断原则,对诊断工作和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的要求,以及职业病诊断档案管理;对职业病鉴定工作,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鉴定程序、鉴定工作要求,鉴定专家库的设立与管理,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原则等。(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本办法按发病人数、死亡人数
9、等危害严重程度,把职业病危害事故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事故三类,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用人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职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结案和法律责任。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7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八)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一条规定,卫生部制定发布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包括九大类: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条件卫生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
10、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劳动生理卫生、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工效学标准;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三、职业卫生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卫生部修订了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
11、分为两个标准:即工业企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修订后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及评价。原标准中涉及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部分不再进行规定。新修订的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和现实国情,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卫生条件方面的设计要求,详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防尘与防毒、防暑与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非电离辐射及电离辐射、辅助用室等方面的设计卫生要求,以保证工业企业的设计符合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的要求。第一部分.职业
12、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8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二)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及其是否存在健康危害的重要依据。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其危害性质不同,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最高容许浓度(MAC)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新修订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的329种有毒物质、47种粉尘、1种生物因素和8种物理因素接触限值,有关职业性放射性危害执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三)按照职业病
13、防治法的规定,对原91项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新制定了19项诊断标准,本次共发布职业病诊断标准110项。第一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第9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根据卫生部发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职业性健康检查内容包括:接害工人的一般自然情况,职业接触史,体检周期,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职业禁忌证等。(一)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包括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查项目和选检项目。其中选检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条件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和劳动者健
14、康损害程度确定。一般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应注意受检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作时间、既往病史、个人生活史、家庭史、传染病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掌握这些信息对于了解受检者身体状况、生活嗜好、个体差异,判断职业病危害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接触史调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史,是职业性健康检查的最大特点,也是各种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它包括受检者接触有害作业的时间、地点、单位、工种、岗位、作业方式及变动情况,还包括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强度)及防护措施,这些情况必须由接触有害作业人员或所在单位提供。体检项目职业性健康体检项目应执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的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检查项目的
15、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可以协商增加检查项目。一、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一、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第10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二)(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体检周期,即职业性健康体检的间隔时间(周期),应执行于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的在岗期间检查周期的规定。但是,由于生产环境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种类繁杂,还有许多有害因素未列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中,对于这类有害因素,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监测结果及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来确定体检周期。有毒物质中除二氧化硫、羰(tng)基镍为2年1次外;其他有毒物质为每年1次。无机粉尘中矽x尘、石棉尘每年1次;煤尘、炭黑尘、石
16、墨尘、滑石尘、云母尘、水泥尘、陶土尘、铸尘、铝尘、焊尘每2年1次;其他粉尘每3-5年1次;有机粉尘每3-5年1次。高温、噪声、高气压、局部振动、紫外线(电光性眼炎)、外照射、内照射、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可能致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作业、致职业性皮肤病化学物质、致化学性眼灼伤的化学物质、化学物理因素(职业性白内障)、铬及其化合物质(铬鼻病)、致哮喘物质、致牙酸蚀病的酸物和酸酐、机动车驾驶作业每年1次。微波、视屏作业、电工作业、高处作业每2年1次。压力容器操作每3年1次。联苯胺所致膀胱癌,接触后6年起;联苯胺5%每年1次,5%每3年1次.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17、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第11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23号号)GBZ_188-2014_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第12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第三部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91号)号)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健康检查、
18、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第13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新规定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新规定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作业环境管理、劳动者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材料和设作业环境管理、劳动者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进行
19、了细化规备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定:1 1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2 2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设。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设。3 3加强用人单位作业环境管理。加强用人单位作业环境管理。4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5 5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6 6严格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职业健康监护工作7 7完善职业卫生警示告知制度。完善职业卫生警示告知制度。8 8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第14
20、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 健康保障义务健康保障义务 保险义务保险义务 卫生防护义务卫生防护义务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健康监护义务健康监护义务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业病防治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报告义务报告义务 减少危害义务减少危害义务 不转移危害义务不转移危害义务 培训教育义务培训教育义务 事故处理义务事故处理义务 举证义务举证义务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第15页,讲稿共34张,创作于星期二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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