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票据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ppt
《5票据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票据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ppt(7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四章第四章 票据法票据法第第一一节节 票据法概述票据法概述第第二二节节 汇票汇票第第三三节节 本票本票第第四四节节 支票支票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自己委托的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自己委托的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的有价证券。持票人的有价证券。从总体上看,票据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从总体上看,票据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是代替货币进行结算支付和融通资金,是代替货币进行结算支付和融通资金,方便贸易,促进经济发展。方便贸易,促进经济发展。一、票据的分类一、票据的分类(一)法律上的分类(一)法律上的分类分立主义分立主义 和合并
2、主义和合并主义(二)票据法学上对票据的分类(二)票据法学上对票据的分类1依照付款人是出票人还是出票人委托的人,将票据分为自依照付款人是出票人还是出票人委托的人,将票据分为自;、;、付证券和委托证券。付证券和委托证券。2依照票据作用上的主要差别,把票据分为信用证券和支付证券。依照票据作用上的主要差别,把票据分为信用证券和支付证券。3依照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把票据分为记名式票据和不依照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把票据分为记名式票据和不记名式票据。记名式票据。记名或不记名仅指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持票人向付款人记名或不记名仅指出票时是否记载收款人名称,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时,
3、票据上必须载有收款人名称。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时,票据上必须载有收款人名称。二、票据的性质二、票据的性质(一)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一)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二)票据是设权证券(二)票据是设权证券(三)票据是文义证券(三)票据是文义证券(四)票据是要式证券(四)票据是要式证券(五)票据是流通证券(五)票据是流通证券(六)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六)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七)票据是无因证券(七)票据是无因证券(八)票据是提示证券(八)票据是提示证券(九)票据是缴回证券(九)票据是缴回证券(十)票据是特殊的动产(十)票据是特殊的动产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从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购进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从丽德贸
4、易进出口公司购进2000吨水泥,吨水泥,总价款总价款50万元。水泥运抵后,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丽德贸万元。水泥运抵后,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签发一张以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出票人和付易进出口公司签发一张以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出票人和付款人、以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为收款人的,三月后到期的商业承款人、以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为收款人的,三月后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兑汇票。一个月后,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从吉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木材一一个月后,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从吉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木材一批,总价款批,总价款45万万5千元。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就把永固房地产有限千元。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
5、就把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吉祥有限责任公司,余下的责任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吉祥有限责任公司,余下的4万万5千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后,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后,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发现2000吨水泥中有一半质量不合吨水泥中有一半质量不合格,双方发生纠纷。格,双方发生纠纷。汇票到期时,吉祥有限责任公司把汇票提交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汇票到期时,吉祥有限责任公司把汇票提交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付款,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丽德公司要求付款,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丽德贸易进出口公司供给的水泥不合格,不同意付款。贸易进出口
6、公司供给的水泥不合格,不同意付款。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拒绝付款?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拒绝付款?本案参考结论本案参考结论永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拒绝付款。三、票据关系及其基础关系三、票据关系及其基础关系(一)票据关系(一)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所发生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所发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票票据据关关系系的的基基础础关关系系,是是票票据据当当事事人人凭凭以以实实施施票票据据行行为为、发发生生票票据据关关系系的的民民法法上上的的债债权权关关系系。包包括括票
7、票据据授授受受当当事事人人之之间间原原因因关关系系、出出票票人人与与付付款款人人之之间间的的资资金金关系、票据预约关系。关系、票据预约关系。1、原因关系、原因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都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不具票据原因关系都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不具票据权利义务之内容。票据原因关系可分有对价的和票据权利义务之内容。票据原因关系可分有对价的和无对价的两种类型。无对价的两种类型。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之间,存在着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之间,存在着“一般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分离,特殊场合中牵连分离,特殊场合中牵连”的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的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情况:(1)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在
8、原因关系中为当事人的,票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在原因关系中为当事人的,票据债务人可根据原因关系,对票据债权人行使抗辩权,据债务人可根据原因关系,对票据债权人行使抗辩权,然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原因关系中的抗辩事由。然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原因关系中的抗辩事由。(2)对不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票据债务人)对不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票据债务人得以其取得票据之原因关系有艰疵而行抗辩。得以其取得票据之原因关系有艰疵而行抗辩。票据法票据法第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出
9、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在原因关系中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在原因关系中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者,不能有优于前手的票据权利。票据者,不能有优于前手的票据权利。2、票据资金关系、票据资金关系资金关系中,出票人和其他供给资金的资金关系中,出票人和其他供给资金的人称资金义务人。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人称资金义务人。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但在特殊场合亦有相当牵连,相分离,但在特殊场合亦有相当牵连,对票据关系有一定影响。对票据关系有一定影响。(1)资金关系与
10、票据关系的分离。)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的分离。资金关系虽然存在,付款人拒绝承兑时,不负担付款义务,承兑资金关系虽然存在,付款人拒绝承兑时,不负担付款义务,承兑之后,方成为票据债务人。相反,资金关系不存在,付款人按汇之后,方成为票据债务人。相反,资金关系不存在,付款人按汇票上的记载,应持票人的请求付款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有偿还义票上的记载,应持票人的请求付款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有偿还义务。支票的出票人,应当与付款人有关于该支票票面金额的资金务。支票的出票人,应当与付款人有关于该支票票面金额的资金关系。关系。资金关系不存在所签发的支票,其效力如何?资金关系不存在所签发的支票,其效力如何?(2)资金关系与
11、票据关系的牵连)资金关系与票据关系的牵连 汇票承兑人与出票人无资金关系者,不得以资金关系不存在对抗汇票承兑人与出票人无资金关系者,不得以资金关系不存在对抗出票人之外的善意持票人,因其已为承兑之票据法律行为,依票出票人之外的善意持票人,因其已为承兑之票据法律行为,依票据行为之效力,承兑人应履行付款义务。据行为之效力,承兑人应履行付款义务。票据法票据法第第44条规定,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例外的是,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例外的是,持票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承兑人得以资金关系不存在而抗辩。此种例外,人为出票人的,承兑人得以资金关系不存在而抗辩。此种例外,即
12、属资金关系对票据关系的影响。即属资金关系对票据关系的影响。支票的付款人,对出票人存款足以支付或在与出卖人信用合同所支票的付款人,对出票人存款足以支付或在与出卖人信用合同所定数额内的支票,应当无条件支付。定数额内的支票,应当无条件支付。就支票而言,无资金关系者,就支票而言,无资金关系者,付款人有权拒付,由持票人向前手或出票人追索,而有资金关系付款人有权拒付,由持票人向前手或出票人追索,而有资金关系者,付款人应无条件支付,一正一反,均显现资金关系对票据关者,付款人应无条件支付,一正一反,均显现资金关系对票据关系之影响力。系之影响力。3、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是当事人之间预先约定使用
13、票据票据预约关系是当事人之间预先约定使用票据的合同关系。的合同关系。票据预约是民法上之预约合同,依民法上的债票据预约是民法上之预约合同,依民法上的债权合同制度办理,票据法不作规定。票据预约权合同制度办理,票据法不作规定。票据预约是否成立,票据行为是否按预约实施,对票据是否成立,票据行为是否按预约实施,对票据关系毫无影响。关系毫无影响。票据行为实施,票据关系发生,票据预约消灭。票据行为实施,票据关系发生,票据预约消灭。四、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为目的而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票据权利义务为目的而依照票据法所实施的法律行为。依照票据法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含出票、背书、
14、承兑、参加承兑、票据行为:含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五种。保证五种。五种票据行为中,出票、背书为各种票据同有五种票据行为中,出票、背书为各种票据同有行为,承兑、参加承兑是汇票特有行为,保证行为,承兑、参加承兑是汇票特有行为,保证是汇票、本票都有的行为。是汇票、本票都有的行为。出票无效,其他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出票无效,其他票据行为是否有效?(一)票据行为的特点(一)票据行为的特点1.票据行为是法定要式行为票据行为是法定要式行为2.票据行为属无因性行为票据行为属无因性行为票据行为仅以签名加交付为成立要件票据行为仅以签名加交付为成立要件3.票据行为以文义确定行为内容票据行为以文义确定行为内容
15、4.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行为独立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表现:票据行为独立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表现:(1)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实施的票据签名,固为无效,但其他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实施的票据签名,固为无效,但其他人的签名仍为有效。的签名仍为有效。(2)票据有伪造、变造的,伪造、变造行为不影响其他真实签名)票据有伪造、变造的,伪造、变造行为不影响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的效力。(3)票据债务人之保证人,就其在票据上的签名和记载事项负担)票据债务人之保证人,就其在票据上的签名和记载事项负担保证责任,保证行为不因被保证债务的无效而无效。但是,被保保证责任,保证行为不因被保证债务的无
16、效而无效。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农则旺伪造了一张农则旺伪造了一张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翔蓟(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翔蓟(j)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收款人,以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为付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为收款人,以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为付款人,汇票的款人,汇票的“交易合同号码交易合同号码”栏未填。栏未填。农则旺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向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农则旺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向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换取了司换取了110万元。万元。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中国农业银行翔蓟
17、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申请贴现,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没有审查出是伪造汇票,某分行申请贴现,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没有审查出是伪造汇票,予以贴现予以贴现145万元,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由此获得收入万元,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由此获得收入35万元。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向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承兑。中国工商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向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承兑。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在收到汇票后发现,没有办理过这笔银行承兑业务,银行某分行在收到汇票后发现,没有办理过这笔银行承兑业务,立即向公安局报案。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后查明该汇票系伪造的汇票,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将汇票
18、退给中后查明该汇票系伪造的汇票,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将汇票退给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拒绝承兑。国农业银行某分行,拒绝承兑。请评述他们的法律关系。请评述他们的法律关系。1、这张汇票是非法的、伪造的。、这张汇票是非法的、伪造的。2、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可向翔蓟服装进、中国农业银行某分行可向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追索权。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追索权。3、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翔蓟服装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应由其向伪造票据者农则旺追索。应由其向伪造票据者农则旺追索。4、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5、应当依法追究农则旺的刑事责任。、应当依法追究农
19、则旺的刑事责任。(二)票据行为的要件(二)票据行为的要件 1、一般要件:、一般要件:行为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意思表示真实。思表示真实。2、特别要件、特别要件:票据交付和票据必要事项之:票据交付和票据必要事项之记载记载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任意记载事项意记载事项;禁止记载事项;禁止记载事项(不发生票据效(不发生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力的记载事项;得使票据无效的记载事项;得使票据无效的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票据法规定票据上必须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票据法规定票据上必须记载,否则就不能使票据生效的事项。包括:记载,否则
20、就不能使票据生效的事项。包括:(1)票据文句。即表明票据种类、名称的字)票据文句。即表明票据种类、名称的字样。如样。如“汇票汇票”、“本票本票”、“支票;(支票;(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在本票上,则是无条件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在本票上,则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付款人名称(本票为己付证券,出票人即为付款人,名称(本票为己付证券,出票人即为付款人,不必另记这一事项);(不必另记这一事项);(5)收款人名称(在)收款人名称(在支票,可依第支票,可依第87条之规定,出票时不记载条之规定,出票时不记载(6)出票日期;()出票日期;(7)出票人
21、签章。)出票人签章。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但如果不记载时,法律另行拟当记载,但如果不记载时,法律另行拟制,推定效果,不致票据无效的事项。制,推定效果,不致票据无效的事项。如:如:汇票上本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票地。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允许当事人按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允许当事人按其意思记载或者不记载,但一经记载亦其意思记载或者不记载,但一经记载亦发生票据上效力的事项。我国发生票据上效力的事项。我国票据法票据法第第27条第条第2款规定,出票人能够在汇票款规定,出票人能够在汇
22、票上记载上记载“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字样,禁止汇票的字样,禁止汇票的转让转让 禁止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禁止记载于票据上,禁止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禁止记载于票据上,如果记载了也不发生票据效力或者使票据无效如果记载了也不发生票据效力或者使票据无效的事项。也称的事项。也称“不得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有二种:。有二种:第一种,不发生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如第一种,不发生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如票票据法据法第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第二种,得使票据无效的记载事项。如,我国第二种,得使票据无效的记载事项。
23、如,我国票据法票据法第第8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此外,无条件支付委托也属此的,票据无效。此外,无条件支付委托也属此类。类。天益公司采购员万某需携带天益公司采购员万某需携带5万元金额的支票到万元金额的支票到A市采购市采购原料。该支票由天益公司刘某负责填写,由该公司财务原料。该支票由天益公司刘某负责填写,由该公司财务主管加盖了财务章及财务人员的印鉴,收款人一栏则授主管加盖了财务章及财务人员的印鉴,收款人一栏则授权万某填写。以上记载均有支票存根记录为证。万某携权万某填写。以上记
24、载均有支票存根记录为证。万某携该支票到该支票到A市某私营企业购买了价值市某私营企业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原料,该私万元的原料,该私营企业老板董某是万某的朋友,其见该支票上的笔迹为营企业老板董某是万某的朋友,其见该支票上的笔迹为万某所为,以自己最近资金周转陷入困境为由,请求万万某所为,以自己最近资金周转陷入困境为由,请求万某帮忙将支票上的金额改为某帮忙将支票上的金额改为15万元以渡难关。万某碍于万元以渡难关。万某碍于朋友情面而应允,使用董某提供的涂改剂将金额改成了朋友情面而应允,使用董某提供的涂改剂将金额改成了15万元,因此,从外观上看不出涂改的痕迹。其后,董万元,因此,从外观上看不出涂改的痕迹。其
25、后,董某为支付货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某化工厂。此事败某为支付货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某化工厂。此事败露后,天益公司起诉某化工厂和董某,要求返还多占用露后,天益公司起诉某化工厂和董某,要求返还多占用的的10万元票款。万元票款。请问:请问:(1)本案中万某的行为在票据法上属于什么性本案中万某的行为在票据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质的行为?为什么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为什么?答:答:(1)万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他超越特别授权范万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他超越特别授权范围,与董某串通篡改票据金额,属无权更改之人篡改围,与董某串通篡改票据金额,属无权更改之人篡改签章以外事项,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票据法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票据法 Microsoft 演示 文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