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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监理合同概述监理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监理合同的实施第三节监理合同的实施本章主要内容2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主要的建设合同关系如图:主要的建设合同关系如图:第一节监理合同概述监理合同概述3按建设程序不同阶段划分建设合同主要有:按建设程序不同阶段划分建设合同主要有:前期咨询合同前期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工程程施施工工合合同同(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专专业业分分包包合合同同、劳劳务务分分包合
2、同)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贷款合同等贷款合同等4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199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0)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3)工
3、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2005)5委托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1、概念、概念是是指指委委托托人人与与监监理理人人就就委委托托的的工工程程项项目目管管理理内内容容签签订订的的明明确确双双方方权权利、义务的协议。利、义务的协议。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由由3部分组成部分组成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总纲)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总纲)2)标准条件(核心)标准条件(核心)3)专用条件(必须结合标准条件使用)专用条件(必须结合标准条件使用)6v监理合同是指社会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业主与第
4、三方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保证其顺利实施而签订的协议。v1监理合同的作用v2监理合同的特点7v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 (1)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 (3)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5)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优优8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与监理人 (2)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 (3)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 (4)合同文件的组成 (5)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 (6)委托
5、人向监理人的承诺 (7)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 (8)合同双方签字栏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v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组成。v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从事监理的纲领性文件。合同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合同签订、生效、完成;双方约定的义务与承诺及合同文件等组成。此外,还应有:监理投标书或中标书;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实施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v标准条件的内容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用的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
6、、生效、终止;监理酬金及争议解决等条款。v专用条件是对标准条件做出的一些补充,以便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条件中的有关问题,使两个条件中的同一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10监理合同专用条件(1)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3)监理工作的外部条件;(4)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5)委托人对监理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答复的时间。(6)委托人的常驻代表;(7)委托人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及其自备的设施和补偿金额;(8)监理人失职的承担办法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9)监理及相关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金额等;(10)当监理人为监理项目做出特别贡献时的奖励办法;
7、(11)约定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是仲裁还是诉讼。如果是选择仲裁的,还要达成仲裁协议。11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人按约定派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报送委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成员名单及监理规划.(2)在履行合同期间,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并按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3)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 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4)监理人所使用的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财产,在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5)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 与所监理工程及其监理合同业务
8、有关的保密资料。12监理人的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有关事项的建议权;(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及建议权;(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6)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9)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10)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11)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13委托人的义务(1)在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2)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3)如将协调工作委托
9、给监理人,应明确规定工作及报酬;(4)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5)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决定;(6)授权一名称职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7)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等事宜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8)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与本工程合作单位及协作单位的资料;(9)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等设施,对监理人自备设施给予合理的补偿;(10)其他应由委托人承担的义务。14委托人的权利v(1)授予监理单位权限的权利 v(2)对其他合同承包单位的选定权 v(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v(4)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a)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 b)对监理
10、人员的监督控制 c)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15第三节监理合同的履行v1.业主的履行业主的履行v(1)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应尽义务v(2)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v(3)业主的文档管理v2.2.监理单位的履行监理单位的履行v(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组织v(2)收集有关资料,为开展监理工作作准备v(3)制订工程项目监理规划v(4)制订各专业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v(5)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v(6)监理工作总结归档16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总结归档总结归档向业主提交向业主提交向监理单位提交向监理单位提交内容包括内容包括:监理合同履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评价;业主提供的设施清单;表明监理工作
11、终结 的说明等。内容包括: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经验:(2)签订监理合同经验(3)如何处理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等经验(4)监理工作存在问题 及改进建议等。监理合同归档资料包括:监理合同(含签证/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工作中的程序性文件(如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记)17v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内容(具体的条款)进行局部的修改或补充。这种修改或补充应有一定限度,即不应改变原合同法律关系而产生新的合同法律关系(重新订立合同)。18 经招标的监理项目,完成正常监理工作的报酬是由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但结算的监理报酬还应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监理报酬应按照专用条件相应条款规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币种、数额支付。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监理报酬监理报酬19附加工作是指在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a)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如竣工日期推迟等;(b)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和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2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