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绿田机械: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田机械: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4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绿田机械绿田机械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605259 绿田机械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Lutian Machinery Co., Ltd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六六月月十一日十一日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年 6 月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
2、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盲目跟风“炒新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3、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者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昌国
4、承诺:(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本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
5、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6、、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潘新平承诺:(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7、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邵雨田、施服彪、黄维满、庄冰心、陈宇波、罗军澄承诺:(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8、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银荷、 陈小华、 蔡永军、 陈裕木承诺:(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9、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10、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
11、稳定措施的条件(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期末总股本,下同)。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 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 (二)(二)稳定股价的措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应确保:(1
12、)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2)不会迫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三)(三)稳定稳定股价股价措施措施的启动程序的启动程序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当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计划递交至公司并予以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 (如有)
13、 及税后薪酬 (如有)之和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且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所增持股票的限售期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计划的 30 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即可停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若合计增持股份数量未达到上述所述要求,亦可按照本项执行。 2、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 当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
14、议,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票行为时;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 关于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对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票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15、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行业所处环境、融资成本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C、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即可停止继续回购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增持股票 当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16、件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计划递交至公司并予以公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 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票行为,且公司回购股票无法实施或回购股票的决议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或公司回购股票行为已完成,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的 30%。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所增持股票的限售期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7、、规则、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计划的 30 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即可停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若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未达到上述所述要求,亦可按照本项执行。 公司承诺: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承诺。 (四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稳定股
18、价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公司股份总数的 2%实际增持股份数量)每股净资产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将未来应向控股股东分配的现金分红归为公司所有直至达到现金补偿金额为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多次未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现金补偿金额将累计计算。 2、公司的约束措施、公司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负有回购股票义务,但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公司应
19、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要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9 30%实际增持股份数量每股净资产 若董事
20、(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将未来应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归为公司所有直至达到现金补偿金额为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多次未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现金补偿金额将累计计算。 (五五)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情形时,本人将采取下述措施: (1
21、)本人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计划递交至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本人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及税后薪酬(如有)之和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且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本人为稳定股价所增持股票的限售期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人实施增持计划的 30 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若合计增持股份数
22、量未达到上述(1)所述要求,亦可按照本项执行。 本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承诺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公司股份总数的 2%实际增持股份数量)每股净资产 若本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 公司有权将未来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归为公司所有直至达到现金补偿金额为止。本人若多次未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 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现金补偿金额将累计计算。 若公司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股票回购事宜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的, 本人承诺将就该事宜的审议在股东
23、大会中投赞成票。 2、公司承诺、公司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情形时,公司将采取下述措施: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票行为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 关于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24、二以上通过。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行业所处环境、 融资成本等情况, 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 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4)公司实施回购股票
25、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即可停止继续回购股票。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1 若公司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承诺将确保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承诺。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机械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