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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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渤海渤海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胜蓝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之上市保荐书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号写字楼 101 室室 1 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7 号”文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发行人”或“胜蓝股份” )不超过 3,723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 3,723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2、行新股。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 、 “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认为胜蓝股份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的的概况概况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Shenglan T
3、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1,16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黄福林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69856804J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新能源组件、电子连接线、连接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模组、充电桩、充电枪设备及相关产品,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服务;锂电池产品及相关配件;锂电池结构件;通用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端子、端子机、模具、发光二极
4、管及配件、光学零组件及配件;货物的进出口;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 ) (二)(二)发行人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情况情况 公司系一家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2 自成立以来, 公司扎根于自身精湛的模具开发能力以及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报告期内实现了快速发展,并已与富士康、立讯精密、小米、TCL、日本电产、日立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三)设立情况(三)设立情况 1、2007 年年 12 月,胜蓝有限设立月,胜蓝有限设立
5、公司前身为胜蓝有限,2007 年 10 月 25 日,黄福林与蒋丹丹签署胜蓝有限章程,约定设立胜蓝有限。2007 年 12 月 1 日,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所出具了编号为“粤诚莞验字【2007】第 07175 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2007 年 12 月 14 日,有限公司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19000001608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黄福林 40.00 50.00 货币 2 蒋丹丹 40.00 50.00 货币 合计
6、合计 80.00 100.00 - 2、2016 年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胜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93,506,681.81 元作为折股依据,按照 1:0.5657 比例折为股份 10,94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同日,股东胜蓝控股、石河子投资、伍建华、黄雪林、蒋丹丹和黄福林 6 名发起人签署了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7 月 8 日,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并领取了新的 营业执照 。 公司整体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
7、例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胜蓝控股 90,200,000 82.40 净资产折股 2 石河子投资 9,470,000 8.65 净资产折股 3 伍建华 6,000,000 5.48 净资产折股 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4 黄雪林 3,000,000 2.74 净资产折股 5 黄福林 400,000 0.37 净资产折股 6 蒋丹丹 400,000 0.37 净资产折股 合计合计 109,470,000 100.00 - (四四)主要财务数据)主要
8、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及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77,059.09 59,368.81 45,443.60 负债合计 32,718.52 23,209.92 16,43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340.57 36,158.89 29,009.9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640.84 34,709.46 27,763.90 2、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
9、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7 年度年度 营业收入 72,438.67 64,527.05 45,983.95 营业利润 9,298.79 7,945.31 5,361.13 利润总额 9,285.06 8,031.04 5,394.75 净利润 8,171.99 7,138.85 4,702.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21.69 6,935.43 4,48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7,550.05 6,628.41 4,288.55 3、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简要现金流量
10、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9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7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7.18 8,384.30 3,48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37.57 -5,362.67 -3,43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54 -425.38 1,189.30 4 项目项目 2019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7 年度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93 285.36 -392.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83.99 2,881.61 841.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6,182.55 13,798.56 10,916.95 4、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19 年度或年度或2019.12.31 2018 年度或年度或2018.12.31 2017 年度或年度或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84 2.08 2.32 速动比率(倍) 1.58 1.79 1.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1% 37.26% 33.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7 2.80 2.34 存货周转率(次) 6.74 7.66 6.3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124.42 9,346.82 6,453.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
12、净利润(万元) 7,921.69 6,935.43 4,480.9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7,550.05 6,628.41 4,288.55 利息保障倍数(倍) 395.15 317.39 7,760.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元) 0.95 0.75 0.3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1 0.26 0.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2 0.41 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68 0.59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2 0.41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
13、68 0.59 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3.82 3.11 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48% 22.20% 1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9.52% 21.22% 17.1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比例 0.02% 0.24% 0.59%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 股) 5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72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
14、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10.01 元/股 5、发行市盈率:19.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82 元/股(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02 元/股(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1.9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
15、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723,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3,507,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为114,720,496,000 股,中签率为 0.0292075097%,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3,423.77700 倍。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为 61,403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为 1,080 股,
16、合计放弃认购股数为 62,483 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62,483 股,包销比例为 0.17%。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创业板投资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67.2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2,159.66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 6 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440ZC0
17、0197 号” 验资报告 。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法定限售安排法定限售安排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公司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雪林承诺: 本人作为胜蓝
18、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通过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304,3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304,320 股, 在本次发行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0.57%的股份, 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19、,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 月 2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7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
20、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 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胜蓝控股承诺: 本企业作为胜蓝股份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200,000 股,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持有公司 60.58%的股份,现
21、郑重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 月 2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
22、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 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胜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8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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