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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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航宇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74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2、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 2019 21 号)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
3、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2 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 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 回拨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 网下投资者资产规
4、模核查、 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
5、ps:/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报价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投资”) 及长江资管星耀航宇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航宇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 网下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 初步询价时间及报价:、 初步询价时
7、间及报价: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 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下投资3 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 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 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拟申购
8、价格不超过 3 个。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下 IPO 申购平台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申购平台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
9、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资者提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
10、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监, 作为监管机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000 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7.8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 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1 年 6 月 10 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
11、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如实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金额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与相应的资产证明材料中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12、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超过资产证明材料及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等产品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4 (T-8 日)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明(资金规模截至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
13、(日(T-8 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
14、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据一致; 若不一致, 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
15、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上 交 所 网 下初 步 询 价 前 , 投 资 者 须 在 上 交 所 网 下IPO申 购 平 台申 购 平 台(https:/ 2021 年年 6 月月 10 日(日(T-8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
16、保荐机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
17、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 不听他人报价, 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投资者
18、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 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
19、资产5 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确、 有效。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金额上限”和和“资产规模(万元)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
20、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售对象拟申购价格 1,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应在万股)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栏目中选择“是是”,并选择在,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 应在售对象, 应在“资产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中选择“否否”, 并必须, 并必须在在“资产规模
21、(万元)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5、高价剔除、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22、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 (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
23、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6 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
24、险特别公告。 7、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金金额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8、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25、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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