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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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发行公告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8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0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
2、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平台网址:https:/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市场情况、 所处行业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3、行价格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7 元元/股股。网下发行不再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进行累计投标询价。2投资者请按投资者请按 21.17 元元/股在股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22 日(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22 日(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
4、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
5、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6、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根据 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3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
7、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8、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7、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20年 12 月 21 日(T-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重要提示1、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20238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西大门”,股票代码
9、为“605155”,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西大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55”。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
1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4发行数量为 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7.2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
11、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5、 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90.88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45,590.88 万元。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1)网下申购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年 12 月月 22 日(日(T 日)日)9:30-15:00。在
12、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 (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21.17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21.17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2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0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申购时,投资
13、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5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14、、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2)网上申购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 年年 12 月月 22 日(日(T 日)日)9:30-11:3
15、0、13:00-15:00。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0 年12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0 年 12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16、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9,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6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17、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
18、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有
19、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7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
20、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
21、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2 月 15 日(T-5 日)公告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释义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简称简称释义释义发行人、西大门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8简称简称释义释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的行为网下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1,4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网上发行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9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23、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网下投资者符合 2020 年 12 月 15 日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有效报价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2020 年 12 月 22 日一、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股票种类(
24、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9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25、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2、17.2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四)回拨机制(四)回拨机制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12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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