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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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特别提示提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8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0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和首次公
2、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规定,以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
3、流程,网上网下网上网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方面面,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如下:1、投资者在投资者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22 日(日(T 日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2小
4、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
5、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6、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3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
7、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7、2019 年度,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40,882.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838.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901.27 万元,较上年同
8、期增长 15.54%。2020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4,908.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20.5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45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211.7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0.22%。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经审阅 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609.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8.9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674.9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1.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9、净利润 5,413.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7.28%。发行人近期业绩有所波动的主要原因系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 2020 年整体营业收入为 34,894.27 万元至 35,435.6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32%至 14.65%;预计 2020 年将实现净利润 7,849.89 万元至 8,058.8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82%至 11.19%;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0、7,545.52 万元至7,754.4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88%至 15.23%。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4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
11、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重要提示重要提示1、西大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西大门”,股票代码为“60515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55”。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 C41)。2、本次发行采用
12、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5本公
13、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4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6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4、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2月 21 日(
14、T-1 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12 月 18 日(T-2 日)刊登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5、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5、(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资质证明文件。如网下投承诺函和资质证明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1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17 日(日(T-3 日)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100 万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申购数量超过
17、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200 万股。万股。7、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等信息。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9、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T 日)的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22 日(T日)的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六、回拨机制”。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12、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为其管理的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19、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3、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2 月 15 日(T-5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7()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日期日期发行安排发行安排T-5周二2020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发行
20、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T-4周三2020 年 12 月 16 日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中午 12:00截止)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T-3周四2020 年 12 月 17 日初步询价(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T-2周五2020 年 12 月 18 日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T-1周一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T周二2020 年 12 月 22 日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日(9:30-
21、11:30;13:00-15:00)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网上申购配号T+1周三2020 年 12 月 23 日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T+2周四2020 年 12 月 24 日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 16:00截止)网上中签投资者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T+3周五2020 年 12 月 25 日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T+4周一2020 年 12 月 28 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注:(1)T 为网上、网
22、下发行申购日;(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8(3)如果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超出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时,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4)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23、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4、以初步询
24、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T-5 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不含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
25、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95、投资者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证券投资产品。6、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 2020年 12月 16日(T-4 日)中午 12:00前完成备案。7、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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