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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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在创业板上市上市 之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号 28 层层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三三月月 3-1-4-2 声明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受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霍普股份”或“公司”)聘请,作为首次
2、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首发”)的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保荐工作事项,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3、,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注明,本报告中的简称、释义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简称、释义相同。 3-1-4-3 目录目录 一、项目运作流程一、项目运作流程 . 4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 4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 7 (三)本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 7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 10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及内核意见 . 10 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10 (一)立项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议情况 . 11 (二)尽职调查中关注的主
4、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11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 13 (四)内核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 19 三、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核查三、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核查 . 21 四、与发行人盈利能力相关的核查四、与发行人盈利能力相关的核查 . 21 五、创业板五、创业板 IPO 审核要点核查情况审核要点核查情况 . 30 六、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的情况六、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的情况 . 62 七、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的及时七、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的及时有效性的
5、核查意见有效性的核查意见 . 63 3-1-4-4 一、项目运作流程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一)本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审核流程。项目审核过程包括立项审核、内部核查部门审核、内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审核等各个环节。 1、项目审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项目审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本保荐机构成立了项目审核的专门机构立项委员会、质量控制部、内核委员会、内核部(风险管理部下设)、发行委员会和资本市场部。公司立项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立项审议机构,独立于公司职能部门,由业务部门、资本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6、。质量控制部为立项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是公司具体承担质量控制职责的职能部门。 质量控制部通过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 负责对项目组和业务部门的执业活动质量进行过程管理,对投资银行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内核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银行业务内核的非常设机构, 负责以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7、由公司管理层、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资深人员、资本市场部资深人员、质控合规风控部门审核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外部委员构成;风险管理部下设的内核部为内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也是公司常设的内核机构, 负责组织召开内核会议、跟踪落实内核意见以及以非会议方式履行内核程序等; 发行委员会作为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决策机构,对公司涉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资本市场部是发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召开发行委员会会议,以及以非会议方式履行审议程序等。 2、项目审核流程、项目审核流程 (1)立项阶段审核 业务部门通过投行信息系统发起流程,除军工、涉密项目外,提交电子版3-1-4-5 立项申请材
8、料,包括立项申请报告、部门内部评议纪要、支持文件(如有)等。 质量控制部审阅立项材料,了解项目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召开立项会的条件,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调查工作。 质量控制部审核岗确认达到立项审议的条件后, 质量控制部确定立项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对不同业务类型项目设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立项审议。 参加简易立项审议的委员得少于五人,参加普通立项审议的委员不得少于 7 人,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与审议的委员人数的 1/3。会议召开前,参会立项委员需进行回避情形申明。 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本部门项目立项会议,若不能参加, 立项会议延迟召开。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组成员应参加立项会议。
9、 立项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或音频形式召开。 IPO 项目普通立项会议原则上应在质量控制部向立项委员推送立项申请材料 3 个工作日之后召开; 其他项目召开间隔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质量控制部确定; 存在重大无先例或者方案复杂、 涉及交易方或者标的较多、 媒体质疑较多、证券监管部门关注较多等情形的项目, 质量控制部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延长立项会议召开时间。 项目组应在立项会议上简要陈述项目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专业判断及依据等,质量控制部审核员陈述初审情况,立项委员可对项目问询并提出关注事项,项目组应回答立项委员关于项目的问询。问询结束后,立项委员可进一步讨论,项目所属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10、项目组成员应回避。 讨论结束后召集人或指定人员可以组织现场表决, 也可由质量控制部综合岗在投行信息系统上发起流程,由立项委员以投票方式决定是否批准立项。流程表决结果即为立项决议。 经参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立项获得批准。否则,为否决。经参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暂缓项目立项,待项目组补充尽职调查和工作底稿后,再次召开立项会议。 3-1-4-6 简易立项程序可以采取通讯、书面表决等非会议方式进行审议。 (2)内核阶段审核 项目组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 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质量控制部对项目尽调工作及工作底稿出具明确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质量控制部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
11、告,自此项目组方可提出内核申请。尽调工作及工作底稿未验收通过的,不得启动内核审议程序; 除军工、 涉密项目外, 内核申请材料需通过投行信息系统进行提交、 推送。 综合岗接到项目组提交的内核申请文件后,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内核部不接受其内核申请。 内核会议的安排应保证内核成员充分的审阅证券发行申请文件, 审阅时间应不少于 3 日,内核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适当延长内核审阅时间;每次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内核委员不低于参会委员人数的 1/3,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参加内核会议。 综合岗形式审核通过后, 由投行信息系统推送至内核部及内核委员进
12、行审阅。 参会委员对项目进行审阅后应形成书面反馈意见,项目组须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对内核委员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综合岗根据内核负责人确定的具体时间组织内核会议。 内核会议上,项目组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关注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项目主要优势和主要风险的分析和判断。 质量控制部审核岗介绍质量控制报告的主要内容,确认是否达到内核要求,尚需提请内核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内核委员发表其重要审核意见,内核会议逐一进行质询、讨论,形成明确意见。内核会议质询、讨论完毕有关问题后,项目组成员、业务部人员及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包括签字人员等)回避。内核委员视情况可以分别进行总结发言。内核委员总结发言结束后,由内核负责
13、人或其授权人员组织进行表决。内核会议表决结果分为通过、否决两种情况。 内核会议结束后,内核部形成内核反馈意见,反馈项目组落实。项目组落3-1-4-7 实内核反馈意见,提请质量控制部和内核部复核,并经参会内核委员确认。项目落实反馈意见后,有关文件方能进入公司签章程序。 (3)发行阶段审核 项目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在发行前召开发行委员会会议,发行委员会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组准备有关发行方案及附件(若有),在发行委员会会议 1个工作日前提交给资本市场部。 发行委员会以会议或 OA 审批流程方式进行审议,具体方式由发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过程(二)本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经过前期尽职
14、调查,项目组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申请立项,并提交了立项申请材料。本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立项会议。参与本项目立项审议的委员共 7 名,其中包括质量控制部委员 1 名、风险管理部委员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 1 名,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经讨论,立项委员会同意立项。 (三)本项目执行主要过程(三)本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1、项目执行人员构成、项目执行人员构成 项目组成员共 6 人。 保荐代表人: 章睿、 王骞; 其他项目执行成员: 杨冠丽、穆杰、顾梦影、范娴颖。 2、进场工作时间、进场工作时间 2020 年
15、7 月项目组正式进场工作。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对发行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工作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以及本保荐机构制定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相关规章的要求,并3-1-4-8 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尽职调查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方式: 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 了解发行人的具体业务情况; 搜集、查阅发行人的内
16、外部文档资料,并对所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核查其真实性,形成工作底稿; 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中介机构人员沟通,统筹安排项目工作进度,及时讨论并解决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现场参观、 考察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 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和主要工序,了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情况,了解工艺标准和质量管理情况等; 通过互联网搜索、实地走访调研、发函询证等方式,对发行人的客户与供应商情况、经营合法合规情况、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 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行的问题组织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讨论,确定解决方案并统筹安排项目工作进度。 (2)尽职调查工作内容 本保荐机
17、构项目组人员进场以后展开了大量的工作,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尽职调查, 对前期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已报送的首发申请文件及相关底稿进行了全面复核,重点调查了发行人以下方面的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股本形成与演变情况、重大重组情况以及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五独立”情况等; 业务与技术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了解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核查了发行人已签署的重大商务合同;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18、3-1-4-9 高管人员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高管人员的任职及变动情况、胜任能力情况、薪酬情况、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等; 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各项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财务与会计调查, 重点调查了发行人财务情况并对相关指标及经营成果的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讨论与分析; 业务发展目标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及募集资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等; 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重点调查了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 预期效益;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面临的风险因素、重大合同、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和裁决等。 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情况以及主要过程、保
19、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情况以及主要过程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章睿、王骞于 2020 年 8 月进场,参与了如下尽职调查工作: (1)参与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包括确定尽职调查目标、尽职调查提纲、调查时间计划、人员组织方案等; (2)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保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3)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双方或多方协调会,就项目安排、进展情况、问题处理等与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进行讨论与协调; (4)组织并全面负责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和辅导复核工作,制定重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协调并全面参与对发行人的问核工作; (5)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本
20、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门汇报,寻求技术支持; (6)核查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本保荐机构的意见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存在重大差异; 3-1-4-10 (7)协助发行人制作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促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8)对前期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已报送的首发申请文件及相关底稿进行了全面复核。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负责内部核查的部门是质量控制部和内核部。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8
21、月 14 日,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复核了本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形成情况,出具了质量控制部现场核查报告。质量控制部在完成现场审核程序后,对全套申报文件从文件的制作质量、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对项目执行了问核程序。 在收到质量控制部出具的关于项目的现场核查报告、质量控制报告以及问核表以后,内核部与内核委员会开始同步审核。此外,内核部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调研与检查,现场了解了发行人的有关情况。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及内核意见五)内核委员会
22、审核过程及内核意见 1、内核委员的构成及审核过程、内核委员的构成及审核过程 长江保荐内核委员会已审核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项目内核会议,出席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其中包括质量控制部 1 名、风险管理部 1 名以及合规管理部 1 名,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且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与会委员对项目内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反馈意见。内核会议前,项目组提交了书面反馈意见回复。 2、内核意见、内核意见 经与会委员表决,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23、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内核。 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3-1-4-11 (一)立项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议情况(一)立项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议情况 本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立项会议。经讨论,立项委员会同意立项。 (二)尽职调查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二)尽职调查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项目组人员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1、 报告期内, 发行人参股、 报告期内, 发行人参股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关注其必要性、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关注其必要性、商业合理性。商业合理性。 回复:回复: (1)参股以施
24、工图设计为主业的施工图单位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 1)以公司为代表的建筑方案公司与施工图单位具备较强的业务协同空间 从业务执行流程上,建筑设计业务从前至后可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四大阶段。其中,方案设计阶段(包含概念规划设计)是根据业主的要求(建筑的业态分布、功能定位、外形结构、空间布局、综合开发价值、可行性等)而进行的整体设计,是从无到有的创作活动,对设计公司的设计理念、创意水平、方案经验等具有较高的要求;而施工图设计是在方案设计阶段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形成详细的、直接可用于施工的图纸。 在建筑设计业务分工实践中, 一般会将方案设计工作交由专业的以建筑方
25、案设计为主业的建筑方案公司主导完成, 而将施工图设计工作交由专业的以施工图设计为主业的施工图单位主导完成。 由于建筑方案设计在整个建筑设计项目中的牵头引领作用与重要性,建筑方案公司在设计理念、创意水平、创作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该类公司往往立足于经济发达城市(北、上、广、深),具有较强的品牌效应,但属地化服务能力相对较弱。而施工图单位往往深耕当地,深刻理解当地设计规范、 作业流程, 拥有深厚的本地业务资源, 属地化服务能力较强,但方案设计能力、品牌效应相对较弱。 在业务实践中,建筑方案公司与施工图单位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具体表现在:第一,在建筑方案公司的设计项目执行中,将初步设计、施工图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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