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世茂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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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以下简称“ 上市管理办法 ” )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 、 首次公
2、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投资者管理细则 ” )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
3、内容, 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报价剔除规则、网上网下申购网上网下申购及及缴缴款款、弃购股份处理、弃购股份处理等等方面方面,具体内容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或“主承销商主
4、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2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8 元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
5、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
6、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到前的顺序排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
7、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签结果公告”) ,于) ,于 2021 年年 7 月
8、月 2 日(日(T+2 日)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
9、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年 7 月月 2 日(日(T+2 日)日终有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3 数量的数量的 70%时
10、,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次中签后未
11、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个月(按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12、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6 月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A 股股票简称为“世茂能源”,股票代码为“60502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
13、行网上申购简称“世茂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28”。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东方投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4,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
14、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
15、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1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4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5.3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 。
16、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78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18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4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6,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75.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245.00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0,245.0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宁波世茂
17、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s:/)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T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5 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5:00。只有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方可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
18、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4.18 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
19、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核查,投
20、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资格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
21、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T 日)日)9:30-11:30、13:00-6 15:00。网上申购简称“世茂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28” 。 2021 年 6 月 30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21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
22、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23、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6,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24、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7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25、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7 月 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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