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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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2、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 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
4、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 IPO 系统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 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
5、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6、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6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6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6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6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的 49.6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
7、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报的 2020 年年 10 月月 30 日(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
8、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3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9、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理确定申报价格,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创新投”)、其他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
10、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初步询价时间:询价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T-3 日)9:30-15:00。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申购平台(https:/ 4、网下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
11、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 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不同4 拟申购价格不超过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与最低
12、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 IPO 系统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 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
13、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
14、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6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6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6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6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的 49.6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
15、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报的 2020 年年 10 月月 30 日(日(T-8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
16、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所有投资者应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将包括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资产证明材料在内的整套申购材料通过申万宏源承销保荐IPO 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ipo-)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
17、不予配售,并在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5 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高价剔除:、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
18、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19、“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
20、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7、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 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6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 5 个工作日发布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
21、(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 10 个工作日内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 15 个工作日内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即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9、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
22、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限售对象账户个月。 限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
23、售对象为单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年11月4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24、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 7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25、股或其整数倍, 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1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20 年 11 月 1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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