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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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深圳中富电路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1 声 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2、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或简称具有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相关意见均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2 目
3、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5 一、保荐机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 . 5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 8 四、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 14 五、保荐机构内核小组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 15 第二节 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17 一、立项审核意见及审议情况 . 17 二、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主要问题的研究、分析与处理情况 . 17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和对内部核查部门意见的具体落实情况 . 22 四、内核小组会议讨论的主
4、要问题、审核意见及对内核小组意见的具体落实情况 50 第三节 专项核查情况 . 60 一、 保荐机构核查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以及该等专业意见与保荐机构的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情况的说明 . 60 二、保荐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4 号)要求进行核查的情况 . 61 三、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 号)要求进行核查的情况 . 81 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88 五、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
5、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对相关投资方进行核查的情况 . 98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 100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105 八、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 105 九、对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材料的核查意见 . 108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3 十、保荐机构内部问核的履行情况 . 108 第四节 审核关注要点核查情况 . 109 一、关于报告期内子公司注销事项的核查 . 109 二、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6、认定的核查 . 110 三、关于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内新增股东情况的核查 . 112 四、关于发行人股权激励情况核查 . 115 五、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核查 . 117 六、关于发行人环保处罚情况的核查 . 119 七、关于生产经营资质、备案情况的核查 . 124 八、关于引用付费报告的核查 . 126 九、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标准的核查 . 127 十、关于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核查 . 128 十一、关于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名客户的核查 . 132 十二、关于客户集中度高的核查 . 134 十三、关于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情况的核查 . 135 十四、关于发行人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核查
7、. 137 十五、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的核查 . 138 十六、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供应商存在集中度较高情形的核查 . 140 十七、关于无形资产情况核查 . 141 十八、关于股东资金占用的核查 . 142 十九、关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决策程序、价格公允性的核查 . 143 二十、关于收入确认政策的核查 . 145 二十一、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 . 147 二十二、关于转贷、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的核查 . 149 二十三、关于境外销售情况的核查 . 152 二十四、关于第三方回款的核查 . 157 二十五、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交易的核查
8、 . 158 二十六、关于报告期内成本变动情况的核查 . 159 二十七、关于发行人毛利率的核查 . 162 二十八、关于股份支付事项的核查 . 163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4 二十九、关于税收优惠的核查 . 165 三十、关于逾期应收账款的核查 . 167 三十一、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核查 . 168 三十二、关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核查 . 169 三十三、关于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的核查 . 170 三十四、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事项的核查 . 171 三十五、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事项的核查 . 172 三十六、关于发出商品占
9、存货比例较大事项的核查 . 175 三十七、关于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经营规模匹配性的核查 . 177 三十八、 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或者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情况的核查 . 179 三十九、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 . 180 四十、关于已履行和正在履行重大合同的核查 . 182 附件一: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附件一: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 . 184184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5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建
10、立了完善的保荐业务立项制度、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质量控制制度、问核制度、内核制度、反馈意见报告制度、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合规检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持续督导制度、持续培训制度和保荐工作底稿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建立了三道内部控制防线,具体为:(一)项目组和业务部门构成第一道防线;(二)质量控制部构成第二道防线;(三)内核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等相关部门构成第三道防线。 本保荐机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主要包括立项审议流程、质量控制审核流程、内核流程和后续管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审议流程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下设保荐承销与并购
11、重组业务立项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委员会”)作为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的立项审议机构,对投资银行项目是否予以立项做出决议。具体流程如下: 1、立项申请及业务部门内部审核、立项申请及业务部门内部审核 项目组经过初步尽职调查,认为项目符合保荐机构立项标准,提交利益冲突自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报告和其他有助于了解项目质量和风险的材料。 业务部门专职合规人员对利益冲突情形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发表明确意见。 项目负责人、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套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2、质量控制部审核、质量控制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标准和条件进行核查和判断, 发表明确的审中富电路首次公开
12、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6 核意见。 3、合规法律部审核、合规法律部审核 合规法律部对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审查,发表明确意见。 4、立项审议和表决、立项审议和表决 质量控制部负责安排立项审议,在坚持回避原则的基础上,从立项小组成员名单中选取立项委员,向立项委员发送立项材料。 立项审议和表决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 5人;(二)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与表决委员总人数的 1/2。 立项小组以现场、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方式对项目能否立项做出决议。立项委员在收到立项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核,同意票数达到参与
13、表决委员 2/3(含)以上,表决通过。 质量控制部制作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的立项决议,由参与表决委员确认后,质量控制部将立项决议通知项目组、参与表决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5、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项目立项通过。 (二)质量控制审核流程 项目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准备充分、申报文件制作完备,项目组和业务部门内部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申请质量控制审核。 质量控制部指派审核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询问项目公司、项目组相关人员;观察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检查项目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的文件记录;对核查过程有关的文件、资料、情况进行查阅等。现场核查人员根据现场核
14、查情况, 分析、 判断项目风险和项目组执业情况, 形成明确的现场核查结论,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提交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审阅。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完成项目审核后, 就项目初审发现的问题、 申报材料问题、工作底稿问题等内容,出具质控初审报告。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7 项目组收到质控初审报告后,及时认真回复有关问题,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三)内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设置内核管理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
15、构, 同时设置了一名内核负责人, 全面负责内核工作。 本保荐机构内核流程如下: 1、内核管理部、内核管理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内核管理部根据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工作需要, 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项目组及时认真回复。 2、问核程序、问核程序 项目组提交问核会议申请,内核管理部复核后组织召开问核会议。 问核会议围绕尽职调查等执业过程和质量控制等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开展。 问核会后,内核管理部出具了内核管理部复核报告。 3、内核会议审议、内核会议审议 内核管理部在执行复核和问核程序后,发送内核会议通知,将内核材料提交内核委员会审议。 内核会议以现场、 通讯等会议方式
16、召开。 内核委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核会议,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内核会议表决采取不公开、记名、独立投票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内核委员不得弃权。内核会议召开和表决时,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 9人, 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合规管理人员参与投票表决。对审议事项的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参会内核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表决通过;同意票数未达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表决不通过。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8 内核管理部督促项目组落实内核意见后, 方可履
17、行签字审批程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文件。 (四)后续管理流程 本项目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上市委会议意见回复报告、 举报信核查报告、会后事项专业意见、补充披露等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均履行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之质量控制程序、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外披露持续督导等报告, 均应当履行由质量控制部审核之质量控制程序、履行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立项申请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 合规法律部利益冲突审查通过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 质量控制部审核通过时间:2020 年 3 月 13 日 立项小组
18、成员:程若阳、汤毅鹏、朵莎、刘闻达、雷晓悦(其中,朵莎、刘闻达、雷晓悦 3 人来自内部控制部门) 立项表决通过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 1、项目执行成员构成、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保荐代表人 王华、吴梅山 项目协办人 林苏钦 项目组其他成员 梁勇、丁慧 2、项目执行成员分工情况、项目执行成员分工情况 (1)保荐代表人参与辅导和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9 王华和吴梅山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按
19、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要求,全程参与了本项目的辅导工作、尽职调查工作、申报准备等工作。 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自项目开始立项起全程负责并参与尽职调查工作。其中,王华主要负责参与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尽职调查、上市辅导、项目重大问题探讨、申报材料的制作及审核、工作底稿的审核、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的沟通、回复等工作。吴梅山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上市辅导、现场工作的推进、项目协调、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尽职调查、政府部门访谈、组织重大问题探讨、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及审核、工作底稿的制作及审核、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工作。 在本
20、次尽职调查中,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时间及主要过程如下: 2019 年 6 月,保荐代表人吴梅山作为企业改制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负责人进场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工作;项目进入上市辅导期后,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作为上市辅导人员进场组织辅导工作人员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工作。 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组织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进行核查,组织制作完善并审核工作底稿和申报文件。 2020 年 3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组织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代表)
2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辅导讲座,内容包括:IPO 最新审核形势、审核流程、发行条件讲解、和相关内容讲解、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治理、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控管理和财务报表分析、从财务报表看企业财务规范、IPO 审核与法律合规、和重点内容讲解等。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先后主持召开 5 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就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 2019 年 9 月-12 月及 2020 年 2 月-5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组织项目组并一同对公司主要的供应商、客户及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现场走访、会谈等形式中富电路首次公
22、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10 就公司情况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2020 年 4 月-6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对本保荐机构内核部门及内核小组的意见进行了回复,并按照内核意见组织落实。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落实审核问询函回复并进行补充尽职调查。 2020 年 12 月至 20212021 年年 5 5 月月,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补充 2020 年年报及落实审核问询函回复并进行补充尽职调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
23、山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反复审阅和修订,以确保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其他项目执行成员参与辅导和尽职调查的时间及主要过程 项目协办人林苏钦主要负责协助保荐代表人进行上市辅导、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收集、尽职调查计划的具体执行、申请文件编制等工作。林苏钦于 2019 年6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调查范围侧重于:财务会计信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详见本条“(三)尽职调查主要过程”。 梁勇于 2019 年 6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调查范围侧重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24、心技术人员情况、公司治理、业务发展目标、股利分配、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收集与整理、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详见本条“(三)尽职调查主要过程”。 丁慧于 2019 年 6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调查范围侧重于业务和技术、财务会计信息,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收集与整理,申报材料内容的勾稽与核对、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详见本条“(三)尽职调查主要过程”。 项目组执行成员分工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协同完成尽职调查和申报材料的制作等工作。 (二)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分阶段进场工作时
25、间如下: 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4-11 阶段阶段 时间时间 尽职调查、辅导、申报材料制作 2019 年 6 月 7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正式立项 2020 年 3 月 10 日 申请质量控制部审核;质量控制部、内核管理部现场检查 2020 年 4 月 问核 2020 年 5 月 11 日 内核会会议 2020 年 5 月 22 日 补充 2020 年半年报及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 补充 2020 年年报及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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