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和辉光电: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和辉光电: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PDF(27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 、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2、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7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201921 号)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46 号) (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9
3、148 号) (以下简称 “ 承销业务规范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018142 号)、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 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敬
4、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 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设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本
5、公告“三、战略配售情况”。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 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68 元/股 (不含 2.6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68 元/股的配售对象,按照拟申购数量排序,低于 14,020 万股(不含 14,02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68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为 14,02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1 年 5 月 1
6、3 日 14:58:55.000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1,15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2,709,3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227,025,750 万股的 10.0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 3、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综合考虑发行人发行人基基本面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
7、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2.65 元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年 5 月月 18 日日(T
8、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80,443.3267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3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26.09%。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0,443.3267 万股,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依照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65 元/股,本次发行规
9、模为 71.06 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跟投比例为 2.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 5、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根据发行人授权,东方投行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发行人授予东方投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东方投行将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数量 15.00%(40,221.6500 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数量 115.00%(308,366.0725 万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
10、由主承销商在 2021 年 5 月 19日(T+1 日)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 4 中披露。 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6、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11、)、符合保险资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中的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1 年年 5 月月 21 日(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
12、方式确定(以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 ,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下简称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 ,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
13、略配售部分,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东证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 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上述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7、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8、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T 日)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9、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4、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T+2 日)16:00 5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40%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4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
15、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17、(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5 月 17 日 (T-1 日) 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24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
18、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投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和辉光电” ,扩位简称为“和辉光电” ,股票代码为“68853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53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 。 2、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68,144.422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人授予东方投行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40,221.6500 万股)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308,
19、366.072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443.3267万股, 占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26.09%。依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0,443.3267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26.09%。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160.8958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8
20、0.00%,约占超 7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5.88%。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超额配售启用前,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7,540.200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2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7,761.85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4.12%。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T-3
21、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应当披露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 2.75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2、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 (2) 2.05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 (3) 1.99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
23、:00,任一 8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和辉光电” ,申购代码为“688538” 。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2.65 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
24、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1 年 5 月20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
25、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 9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辉光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科创板 上市 公告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