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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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巴比食品”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 “ 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3、进行, 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的处理等环节发生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72 元/股,网下发
4、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 23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
5、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6、。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7、”。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3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
8、020222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巴比食品”,股票代码为“60533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338”。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
9、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6,2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4,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7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10、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7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7.2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4 后孰低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59.2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04.79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1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74,404.79 万元。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2.72 元/股,申购数量为该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初
12、步询价时申报的拟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
13、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5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2020 年 9 月 23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
14、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0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万元) 的投资者方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0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15、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4,000股。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申购时间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
16、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 年 9 月 25 日(T+2 日)当日 16:00
17、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6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 2020 年 9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8、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 “一、(六)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19、年 9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 () 查询。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巴比食品 指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20、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3,7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2,4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
21、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已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且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T 日 指 2020 年 9 月 23 日,即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2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72
2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12.72 元/股认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20 年 9 月 23 日(9:30-11:30,13:00-15:00)。 (四)发行价格(四)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
23、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72 元/股。 (五)募集资金(五)募集资金 8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59.2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04.79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74,404.79 万元。 (六)回拨机制(六)回拨机制 2020 年 9 月 23 日(T 日)15:00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
24、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2、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25、 倍,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倍(含),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 年 9 月 24 日(T+1 日)在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八)拟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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