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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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73 号 )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8142
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3、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 2 - 1、投资者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4、,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1 年 1 月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
6、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 3 -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
7、申购。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和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
8、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34)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1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征和工业”,股票代码为“003033”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
9、及网上发行。发行人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45.00 万股,发行股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后 - 4 -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8,175.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227.00 万股,占本
10、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1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0 年 12 月 29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0 年 12 月 28 日(T-2 日)刊登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路演公告 ” ) 。 5、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 、 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
11、核查程序”。只有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
12、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T-3 日)一天,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 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7、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定价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13、网下投资者的报 - 5 - 价情况、关联方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T 日)的 9:30-15:00。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量。 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0 年 12月 30 日 (T 日) 的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
14、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六、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2、2021 年 1 月 4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3、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
15、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 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需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T-5 日) 中午 12:00 点前,通过中金公司 IPO 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http:/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12 月 22 日(T-6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中证网,网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 ;证券
16、日报网,网址 )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 6 - 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 招股意向书 ” )全文,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下简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一、一、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的重要时间安排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交易日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招股意向书摘
17、要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5 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 T-3 日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T-2 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周三
18、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 7 - T+2 日 2021 年 1 月 4 日 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1 月 5 日 周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19、4 日 2021 年 1 月 6 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 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 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二、 网下投资者的网下投资者的资格资格条
20、件条件与核查程序与核查程序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应当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
21、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 8 - 4、2020年12月24日(T-4日)中午12:00前已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资金配号。 5、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则须在2020年12月23日(T-5日)中午12:00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并能提供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6、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3日 (
22、T-5日, 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 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7、2020年12月23日(T-5日)中午12:00前,完成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
23、。 8、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禁止参与配售情形之一的, 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及配售: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
24、其他子公司; - 9 -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本条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
25、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 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本条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9、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0、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二)网下投资者须提供的材料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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