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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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
2、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53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201921 号)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46 号)(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0 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841 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914
3、8 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9149号) (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2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
4、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所网下 IPO 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提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
5、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监,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
6、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4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84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行数量的 50.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
7、与初步询价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0 年年 11 月月 23 日(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或资金规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8、规模申购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3 战略配售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
9、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10、 。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标询价。 3、 网下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 初步询价:、 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T-3日) 9:30-15:00。在 上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 参与询价
11、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报价,每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个。 初步询价时, 同一网初步询价时, 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的 20%。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网下投资者
12、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 万股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 万万股的部分必须是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40 万股万股。 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
13、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产品
14、)(含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产品)等产品以初步询价等产品以初步询价4 日前第五个工作日(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0 年年 11 月月 23 日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自营投资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账户以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资金规模截至 2020 年年 11 月月 23 日日,T-8 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日)为准。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机构公章。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
15、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或资金规模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管理系统上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
16、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网下模或资金规模与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申购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特别提示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上交所在网下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上交所在网下 IPO 申购平台上新增了资申购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
17、下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申购平台(https:/ 内如实填写截至) 内如实填写截至 2020 年年 11 月月 23 日日 (T-8 日)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日)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
18、模或资金规模。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 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 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
19、额(拟申购价格 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5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所网下 IPO 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20、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系统
21、记录。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报价修改理由”,作为,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金额上限”和和“资产规模(万元)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 840 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对于资
22、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5 5、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股数上限为 840 万股,占网下初始发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行数量的 50.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
23、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 IPO 申购平台填报的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0 年年 11 月月 23 日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网下剔除比例规定:、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24、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6 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
25、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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