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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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风光”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74 号)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
3、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以下简2 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
4、、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 网下发行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中泰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
5、购电子化平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联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跟投机构为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及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 “二、 战略配售” 。 2、发行人和、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
6、投资者可通过申购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4、 网下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 每3 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
7、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个。 初步询价时, 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发挥专业发挥专业的市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
8、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并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并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提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全部报价记录
9、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6、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
10、上限为 1,100 万股,占网下初始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发行数量的量的 49.90%。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合保荐机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及在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1 年年 3 月月 22 日日(T-8 日)日
11、)的资产规模或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资金规模。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其向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所有投资者应于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所有投资者应于 2021 年年 3 月月 26 日 (日 (T-4 日) 中午日) 中午 12:00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泰证券投资者平台(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泰证券投资者平
12、台(https:/)提交。如投)提交。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联合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 并在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理或不予配售, 并在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13、创4 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 )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高价、高价剔除:剔除: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条件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14、顺序从后到前,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 (简称“公募产品”)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
15、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
16、聘请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 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 定价、 配售、 资金划拨、 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若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5 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7、”);(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9、新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经纪佣金: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
18、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10、限售期安限售期安排: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的的最终获配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19、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11、市值要求:、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3月25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
20、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6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2021年3月30日 (T-2日, 含当日) 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12、网上网下申购
21、无需交付申购资金、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21年4月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4月1日 (T日) ,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1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2、(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4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23、在2021年4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 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1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
24、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合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把违规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保
25、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8、本次股票发行后将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本次股票发行后将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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