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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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特别提示提示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券发行
2、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
3、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019 149 号) (以下简称“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中信证券、中金公2 司以下合称“联席主
4、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
5、战略配售、 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 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以下简称“惠泰 1 号资管计划”)及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惠泰 2 号资管计划”)
6、。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询价。 3、初步询价:、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T-3 日)的9:30-15:00 。 上 述 时 间 内 ,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申 购 平 台(https:/ 4、 网下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3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7、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拟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个。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
8、高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注意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下 IPO 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就同一次科创板 IPO 发行,网下发行,网下 IPO 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
9、投资者提交的提交的 2 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 2 次报价记录的,以第次报价记录的,以第 2 次提交的报价记录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为准。 (2) 网下)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原则上不得修改, 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应在第 2 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 ,作为
10、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500.00 万股,万股,约约占网下初始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发行数量的 50.41%。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
11、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报的及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报的 2020 年年 12 月月 16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规模。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其向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其向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效。 4 6、高价剔除高价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
12、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
13、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
14、的不低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7、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若超出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15、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5 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 (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2) 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 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8、新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
16、经纪佣金:联席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联席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9、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17、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的最终获配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网下投资者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 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
18、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T-5 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 (含)以上以外,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19、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实施细则6 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11、网上网上网下申购网下申购时时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
20、:00投资者在 2020 年 12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T+2 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
21、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
22、包销。 14、中止发行、中止发行情况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5、违违规规责任:责任: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7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23、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16、回拨机制:、回拨机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 将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7、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本次股票发行后将将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
24、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入大、 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深圳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科创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
25、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联席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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