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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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江苏扬电科技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并在在创业板创业板上市上市 之之 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书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号)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三三月月3-1-2-1 声声 明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2、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2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4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 4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
3、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5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10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3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15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 21 六、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 22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2 八、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 32
4、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37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38 附件:附件:. 3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 41 3-1-2-3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郑瑜先生、张捷先生担任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5、“扬电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郑瑜郑瑜 先生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0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参与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IPO项目、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项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及非公开增发项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项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等。
6、郑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捷张捷 先生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3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参与了宁波鲍斯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张捷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三、保荐机构指定保荐机构指定的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协办人及其其他项目人员他项目人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项目协
7、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宋轩宇先生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3-1-2-4 宋轩宇先生:本项目协办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主要参与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上海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宋轩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陈佳一、景炀、徐亦潇。 四、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情况 公司
8、名称公司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6,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程俊明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6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6 日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25500 电话电话 0523-88857775 传真传真 0523-88857775 公司网址公司网址 http:/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非晶材料开发应用;输变电设备、非晶电子元器件、非晶变压器铁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9、;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种类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拟发行数量拟发行数量 不超过 2,100.00 万股(含本数)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新股数量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100.00
10、万股(含本数)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1-2-5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 股)证券账户上开通创业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11、处理 七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
12、人及其他保荐业务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专业判断的情形; 5、本保荐机构除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外,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业务往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6、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一)内部审核程序 海通证券对本次发行项目的内部审核经过了立项评审、 申报评审及
13、内核三个阶段。 1、立项、立项评审评审 本保荐机构以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评审会” )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目是否3-1-2-6 批准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凡拟由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的证券发行业务项目, 应按照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细则之规定进行立项。 (2)项目组负责制作立项申请文件,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文件应经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立项评审会审议;立项评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 (3) 获准立项的项目应组建完整的项目组,
14、 开展尽职调查和文件制作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申报评审、申报评审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以保荐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会” )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目是否提交公司内核。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申请启动申报评审程序前,应当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底稿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可以申请启动申报评审会议审议程序。 (2)项目组在发行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内核前,需履行项目申报评审程序。申报评审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并经保荐代表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
15、审核意见并提交申报评审会审议。 (3)申报评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项目组应及时按评审会修改意见完善发行申请文件,按要求向投行业务内核部报送内核申请文件并申请内核。 3、内核、内核 投行业务内核部为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 并负责海通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 )的日常事务。投行业务内核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内核委员会通过召开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深圳3-1-2-7 证券交易所推荐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其他证券发行上市,内
16、核委员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将申请文件完整报送内核部门, 材料不齐不予受理。应送交的申请文件清单由内核部门确定。 (2)申请文件在提交内核委员会之前,由内核部门负责预先审核。 (3)内核部门负责将申请文件送达内核委员,通知内核会议召开时间,并由内核委员审核申请文件。 (4)内核部门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项目问核制度进行问核。 (5)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核。 (6)内核部门汇总整理内核委员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 (7)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回复内核审核意见并根据内核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如需要) ,
17、修改申请文件。 (8)内核部门对内核审核意见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9)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投票表决,内核机构制作内核决议,并由参会内核委员签字确认。 (10)内核表决通过的项目在对外报送之前须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二)内核(二)内核委员会委员会意见意见 2020 年 4 月 16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就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召开了内核会议。 内核委员会经过投票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根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要求, 申请首次公
18、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需履行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环节。2020 年 6 月 22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就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3-1-2-8 再次召开了内核会议。7 名内核委员经过投票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3-1-2-9 第二节第二节 保荐机保荐机构承诺事项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
19、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
20、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2-10 第三节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
21、议过程董事会审议过程 发行人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0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依法就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以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及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更新后)、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更新后)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符合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创
22、业板定位的说明定位的说明 1、发行人与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情况、发行人与新技术的深度融合情况 非晶及纳米晶材料作为一种新型节能材料, 较传统硅钢材料具有柔性、 易碎、压力敏感等特点, 在材料运用和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新的生产工艺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与对工艺技术的深刻理解,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工艺创新,具体如下: 序号序号 技术名称技术名称 保护情况保护情况 技术先进性技术先进性 来源来源 产业化情况产业化情况 1 非晶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芯退火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同行业 领先水平 自主研发 已实现产业化 2 非晶合金变压器噪声控制技术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同行业 领先水平 自
23、主研发 已实现产业化 3 非晶合金变压器抗短路能力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同行业 领先水平 自主研发 已实现产业化 4 非晶合金变压器绝缘技术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同行业 领先水平 自主研发 已实现产业化 5 非晶合金变压器无应力器身结构技术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同行业 领先水平 自主研发 已实现产业化 3-1-2-11 (1)退火技术)退火技术 退火技术是决定非晶及纳米晶磁性能的关键因素, 公司自主研发全自动磁场退火炉,并根据非晶及纳米晶特性配合不同的磁场处理方式,同时在生产中采用PLC 自动控制温度与时间,加磁电流、保护气体充炉时间间隔,可有效提高退火效率,并使产品保持较高的一致性。公司
24、的非晶变压器在空载损耗、空载电流、负载损耗三项指标上均低于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号召。 (2)噪声控制技术)噪声控制技术 噪声控制能力是变压器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 公司通过降低非晶铁心的设计磁密,提高升降温速率,在退火过程中添加辅助材料等方式,从源头上降低铁心产品的磁滞伸缩。同时,公司在箱体、内道和填料处设计内置减噪结构,并通过改变变压器箱体结构减小噪声及振动扩散, 使得公司非晶合金变压器产品的噪声水平较国家标准低 3-5dB。 (3)抗短路能力技术)抗短路能力技术 抗短路水平可衡量变压器产品在特殊情况下的持续运行能力。 公司通过选取大尺寸导线, 在安装过程中保证每个矩形绕组的磁场中心在同
25、一高度以达到电抗高度一致,并将各分接档匝数沿轴向均匀分布,达到安匝不平衡程度最小,以使变压器产品获得足够的机械强度。通过合理的材料选择和结构设计,成熟的工艺技术,公司变压器产品的电抗变化率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 7.5%。 (4)绝缘技术)绝缘技术 绝缘技术决定变压器可靠性的高低。公司在主绝缘结构不变的基础上,选择低介电常数、耐高温和高导热固体绝缘材料,同时提高变压器油的介电常数,以获得稳定可靠、短路特性更好、尺寸更加紧凑的变压器;在结构设计方面,公司根据绝缘电场强度的有限元分析, 在保证电源通过的情况下缩小主空道与高压线圈到铁轭之间的绝缘距离组合,达到产品成本的降低;在工艺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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