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李子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李子园:李子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李子园:李子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PDF(5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股票简称:李子园 股票代码:605337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ZHE JIANG LI ZI YUAN FOOD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二二月月五日五日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2、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李子园” 、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
3、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华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王旭斌夫妇承诺 浙江金华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泉投资”)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国平、王旭斌夫妇作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 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发行
5、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
6、)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本企业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人/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7、%。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公司股东金华千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金华千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祥投资”)作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
8、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公司股东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茅台建信投资”)作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
9、“本合伙企业在发行人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 12 个月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
10、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本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市誉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金华市誉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诚瑞投资”)作为本公司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
11、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12、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本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金华市鑫创晟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金华市鑫创晟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晟瑞投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 作为本公
13、司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合伙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合伙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合伙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14、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朱文秀、 苏忠军、王顺余、许甫生、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承诺 朱文秀、苏忠军、王顺余、许甫生、方建华、程伟忠、孙旭芬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15、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6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16、行人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17、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七)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崔宏伟、郑宋友承诺 崔宏伟、郑宋友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
18、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19、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夏顶立、裘娟萍、曹健、陆竞红、汪雪浓承诺 夏顶立、 裘娟萍、 曹健、 陆竞红、 汪雪浓作为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如有)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
20、年转让的股份(如有)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2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 (九)方爱芬、林小忠及朱颖霄等 3 名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 3 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
22、易所予以备案;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近亲属王文斌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23、股份。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向单个转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关于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及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关于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及浙江李子园食
24、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9 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水滴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和王旭斌夫妇,就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在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5、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承诺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李子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上市 公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