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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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东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颁布的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92 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914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
3、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 2 台(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4、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上 交 所 申 购 平 台(https:/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跟投机构为上海
5、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东证期货泛亚微透高核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员工资管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T-3 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
6、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 4、 网下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分别填报一个报 3 价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
7、购价格不超过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个。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5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行数量的 48.0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
8、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报的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及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报的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日(2020 年年 9 月月 17 日日,T-8 日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6、网下剔除比例规定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数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拟申
10、购数量总量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 (简称 “公募产品”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简称 “社保基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11、”)、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 4 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
12、全程进行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7、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若超过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 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
1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
14、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9、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5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
15、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16、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东证创新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泛亚微透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0、市值要求:、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22 日,T-5 日)为基准日, 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
17、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0 年 9 月 2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11、 网上网下申购、 网上网下申购时时无需无需缴缴付申购资金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 2020 年 9 月
18、29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1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19、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T+2 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9
20、日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 中止发行情况:、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
21、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6、回拨机制:、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 将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7、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本本次股票发行后次股票发行后将将
22、在在上交所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7 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资风险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
23、决定。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科创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泛亚微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
24、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 2020 2015 号) 。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泛亚微透”,扩位简称为“泛亚微透” ,股票代码为“688386”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386”。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公司所处行业为“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投行。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为 1,75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
25、量为 26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041.25 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46.25 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 8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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