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菲锡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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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董菲锡钨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菲锡钨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万宪 编制单位:四川二八二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或院长:陈松 项目负责人:吴翼 编写人员:杨江波 杨 梅 丁晓丽 刘 勇 王 平 制图人员:杨江波 杨 梅 丁晓丽 审核人:王春红 审定人:韦家雷 I 目录目录 前前 言言 . 1 一、任务的由来 . 1 二、编制目的与任
2、务 . 2 (一)编制目的 . 2 (二)编制任务 . 2 三、编制依据 . 3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3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三)相关技术资料 . 5 四、方案适用年限 . 6 (一)生产服务年限 . 6 (二)方案服务年限 . 6 (三)方案适用年限 . 6 五、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意见及已有指标执行情况说明 . 7 六、编制工作概况 . 7 第一章第一章 矿山的基本情况矿山的基本情况 . 10 一、矿山简介 . 10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 13 三、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 41 第二章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矿区基础信息 . 46 一、矿区自然地理 . 4
3、6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 59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 83 四、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 84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 92 六、上期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 . 94 七、矿山及周边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 . 94 第三章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 . 104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 104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 106 II 三、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182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 207 第四章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
4、 213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 . 213 二、矿山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 214 第五章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 . 231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 . 231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 235 三、矿区土地复垦 . 246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 286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 287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 288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 299 第六章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 304 一、总体工作部署 . 304 二、阶段实施计划 . 306 三、近
5、期年度工作安排 . 309 四、绿色矿山建设 . 311 第七章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 314 一、经费估算依据 . 314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 315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 . 327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进度安排 . 353 第八章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 360 一、保障措施 . 360 二、效益分析 . 372 第九章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 . 375 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结论 . 375 二、 土地复垦结论 . 376 三、 建议 . 377 1 前前 言言 一、任务的由来一、任务的由来 麻栗坡县广云润发
6、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菲锡钨矿 (以下简称“董菲锡钨矿”) , 矿山于 2003年 12 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办理了矿权延续,现有采矿许可证号为:*,开采矿种为锡矿、钨矿,开采规模为*,矿区面积为*,开采标高*,有效期为 2012 年 9 月 10日2013 年 9 月 10 日,现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2007 年 6 月 21 日,为整治麻栗坡县钨矿企业矿山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安全隐患等问题,麻栗坡县人民政府以麻政通20075 号文件“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钨矿企业实行停产整顿的通告”,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按通知要求,自 2007 年 6 月 21 日起停产。 矿山于 201
7、2 年 2 月委托云南三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 云南省麻栗坡县董菲锡钨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取得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书,于 2012 年 5 月委托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完成了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菲锡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登记表。董菲锡钨矿于 2012 年 9 月延续了采矿证,有效期为2012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5 月,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矿山进行安全大检查,实行停产整顿,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按通知要求进行停产整顿,至今未进行采矿活动。现经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拟对董菲锡钨矿因停产整顿
8、过期的采矿权进行延续。 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办理矿山采矿证延续手续,并及时对损毁土地恢复利用、改善矿区地质环境。根据国务院 2011 年 3 月 5 日公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采矿权人于 2021 年 9月委托四川二八二核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菲锡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
9、司成立项目组,选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范围和复垦区,完成该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送交相关部门审查。 根据矿山负责人介绍,矿山未编制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 二、编制目的二、编制目的与任务与任务 (一)编制目的(一)编制目的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 2、尽快实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遏制、减少因矿产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水土污染、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矿区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
10、物多样性,做到生产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统一规划,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矿山地质环境实施保护、监测及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3、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改善生态环境, 防治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围绕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区域,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而使其恢复并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 (二)编制任务(二)编制任务 1、 通过收集资料与野外调查, 实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 查
11、明矿山概况、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查明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造成的危害,矿山开采以来矿区各类土地的损毁情况,分析研究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论述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根据调查情况、矿山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进行现状和预测评估; 3、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确定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4、从技术、经济、土地适宜性和水土资源平衡等方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进行分析; 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与土地复垦技术措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方案
12、,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 6、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分阶段进行工作部署,并明确近五年工作安排情况; 7、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的经费估算,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保障措施。 3 三、编制依据三、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2019 年 8 月 26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 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13、2003 年 11 月 24 日); 5、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592 号); 6、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6 号令,2019 年 7 月 16 日自然资源部修正);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2019 年 7 月 16 日修正);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 号,2004 年 3 月 25 日);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2017 年 1 月 3 日; 10、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
14、土资规20174 号),2017 年 3 月 22日; 11、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2019 年 1 月 3 号; 12、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71 号,1998 年 9 月 16 日发布); 13、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1 年 7 月 28 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4 号公布); 1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 31 号 1999 年 9 月 24日); 1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
15、交易办法(2015 年修订)的通知(云政发201549 号); 1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0 年 5 月 26 日施行); 1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云国土资 2011184 号); 18、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 2013 4 53 号); 19、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35 号文); 20、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 号); 2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16、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号); 2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232 号); 23、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 号); 2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2);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
17、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6年 12 月);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2719-2021);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9、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1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18、2018) 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3、区域地质图图例(GB/T 958-2015); 14、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 12328-90); 15、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93); 16、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 5 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8、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1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19、 2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 21、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 0287-2015); 22、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23、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2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25、1:50000 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 26、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DZ/T0179-1997); 27、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20-2018); 28、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
20、:通则(TD/T1031.1-2011); 2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4 部分:金属矿(TD/T1031.4-2011); 30、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31、地下水监测规范(SL/T 183-2016); 32、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 33、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34、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 35、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 36、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范(NY/T1342-2007); 3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标准(HJ/T166-20
21、04); 38、矿山植被恢复技术规范(DB 53/T662-2014); 39、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 40、昆明地区造林绿化树种推荐名录。 (三)相关技术资料(三)相关技术资料 1、云南省麻栗坡县董菲锡钨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云南三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2、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董菲锡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2012 年 5 月); 3、云南省麻栗坡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云南地质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2010年 3 月); 6 4、矿山野外调查资料; 5、项目区 1:1 万土地利用现
22、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四、方案适用年限四、方案适用年限 (一)生产服务年限(一)生产服务年限 董菲锡钨矿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2 年 9 月 10 日2013 年 9 月 10 日,现已过期多年, 目前矿权人正在办理采矿权延续相关手续。 根据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2012年 5 月编制完成的麻栗坡县广云润发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董菲锡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云矿开备20120292 号),矿山设计利用资源量为*,设计可采资源量为*,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生产年限 5 年。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矿山自 2007 年 6 月全面停产至今未复产,现矿山一直处于停采办
23、证阶段,矿山保有储量未发生变化,因此生产服务年限仍为 5 年。根据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矿山拟申请延续采矿许可证 5 年。 (二)方案服务年限(二)方案服务年限 根据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调查,矿山 2007 年 6 月停产,二矿区 V2 矿体采空区北东侧于2006 年年垮塌引发地面塌陷(T1),本矿山二矿区 2005 年底停止开采,采空区上方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初现于 2006 年下旬,相隔约 8 个月。另外矿区南侧草果山锡钨矿采空区上方于2007 年年底垮塌引发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综上所述,并结合矿山南东侧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岩脚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于 2021 年 07 月
24、自然资源部进行了通过审查公告)及大渔塘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于 2021 年 11 月自然资源部进行了通过审查公告),综合考虑矿山闭坑后地表移动稳沉时间为 1 年。 综合考虑矿山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完整性,最终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由拟申请延续采矿许可证 5 年+地表移动稳沉时间 1 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施工期限 1 年+监测管护期 3 年=10 年(2022 年 2 月2032 年 2 月)。 方案编制基准期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告之日算起。 (三)方案适用年限(三)方案适用年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31.1-2
25、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通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生产规划和矿山实际地质环境情况等因素变化,每 5 年对本方案进行一次修订。该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 5 年,拟申请采矿证年限为 5 年,方案服务年限为 10 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 号),方案适用年限最多可延长至 8 年,但考虑到矿山开采矿种为锡矿、钨矿,审查机关为自然资源部,综合确定本方案适用年限为方案服 7 务年限 10 年(2022 年 2 月2032 年 2 月)。当采矿权人调整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改变开采方式,地面重要生产建设设施占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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