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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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30021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njiang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Ltd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二二年二二年十二十二月月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2、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等法规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
3、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除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4、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5、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其中,谭伟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本数),谭克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500 万元 (含本数) , 但两者合计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即如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按前述约定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导致两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增持股份数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则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为限。双方届时按照同等数量确定各自认购的具体股份数。 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
6、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股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3 票票面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上限
7、为 382,048,111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规则,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8、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包含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谭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之一为收购东方山源 51%股权,由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林担任东方山源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解钟担任深圳山源董事,同时兼任东方山源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收购东方山源 51%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股东
9、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4 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85,084.44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 6,300.00 6,300.00 2 年产8万吨高端电池专用外壳材料项目 20,718.00 17,401.00 3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 29,282.54 26,370.
10、54 4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 20,206.90 10,012.90 5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合计 101,507.44 85,084.44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或其他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
11、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镇江东方
12、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5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10、 公司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八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的相关内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3、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对填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是否同意注册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6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
14、提示. 2 目目 录录. 6 释释 义义. 9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 12 一、公司概况.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4 四、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9 六、最近一期末对外投资情况. 52 七、关于业绩下滑的分析. 57 八、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62 九、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 66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7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71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73
15、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74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77 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8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8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78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80 一、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基本情况. 80 二、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 80 三、认购对象的承诺. 80 四、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81 五、最近 5 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7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16、仲裁情况说明. 82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82 七、本次募集说明书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82 八、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82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86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86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6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91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施环境的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93 第五节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4 一、本次募集资金
17、使用计划. 9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9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146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147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14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 147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147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147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财务的影响. 147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48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
18、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49 第七节第七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说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说明 . 150 一、新冠疫情叠加产业政策波动影响. 150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150 三、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150 四、本次收购东方山源 51%股权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 15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8 五、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151 六、税收优惠风险. 151 七、议价能力降低风险. 151 八、人才不足风险. 151 九、审批风险. 152 十、认购不足的风险. 152 十一、摊
19、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52 十二、股市波动风险. 152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 154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154 二、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56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58 第九节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及承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及承诺 . 160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6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6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6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67 五、审计机构声明. 168 六、评估机构声明. 169 第十节第十节 与本次发
20、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170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17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17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9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一般术语 东方电热、 发行人、 公司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制冷 指 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用名 珠海东方 指 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瑞吉 指 江苏东方瑞吉能
21、源装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九天 指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九天 指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青岛东方 指 青岛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镇江东方 指 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东方 指 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合肥东方 指 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绍兴东方 指 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重庆乐旭 指 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郑州东方 指 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马鞍山东方
22、 指 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兴友邦 指 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兴格兰祺 指 泰兴格兰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崇州九天 指 崇州九天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无锡爱加 指 无锡爱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东方泰虹 指 江苏东方泰虹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山源 指 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深圳山源 指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格力系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美的系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23、海尔系 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奥克斯系 指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公司章程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0 报告期、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月 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4、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天风证券、保荐机构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会计师、 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专业术语 多晶硅 指 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 如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结成多晶硅 多晶硅还原炉 指 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 多晶硅铸锭炉 指 专为太阳能工业设计的专用设备,是多晶硅铸锭的必需设备 PTC 电加热器 指 PTC 电加热器,采用 PTC 陶瓷发热元件与铝管组成。主要运用于空调机、热风幕机、去湿机、干燥机、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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