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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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之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号)二零二零二一二一年年九九月月发行保荐书3-1-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丁筱云、马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
2、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发行保荐书3-1-2目目录录目目录录.2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3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3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3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说明.7五、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8第二节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承诺事项.10第三节第三节
3、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1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1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11三、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2四、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其他特殊规定.16五、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21六、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2七、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23八、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23九、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揭示.23十、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评.32第四节第四节 其他事项说明其他事项说明.36一、保荐机构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服务的情况说明.36二、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7发行保荐书3-1-3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指定丁筱云、马涛作为本次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丁筱云: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具有近二十年投资银行业工作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野马电池、德业股份、博汇股份、跨境通、银轮股份、宁波华翔等 IPO 项目,华英农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马涛:光大证券投资银
5、行总部董事,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具有多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曾负责或参与了美康生物、 博汇股份、 野马电池等 IPO 项目,双星新材和康强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协办人:刘颖,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参与渤海证券 IPO、博汇股份 IPO 等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柯淦苏、刘垟瑞。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概况(一)发行人概况1、中文名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名称:Ningbo Bohui Chemical Technology
6、Co., Ltd3、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4、股票简称:博汇股份5、股票代码:3008396、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 年 3 月 4 日7、上市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8、法定代表人:王律发行保荐书3-1-49、董事会秘书:尤丹红10、注册资本:135,200,000 元11、住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 199 号12、邮政编码:31520713、互联网网址:http:/1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 ;
7、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二)本次发行证券类型(二)本次发行证券类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截至 20212021 年年 6 6 月月 3030 日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四)发行人前十大
8、股东经核查,截至 20212021 年年 6 6 月月 3030 日日,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股东性质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企业54,219,00052.13%发行保荐书3-1-5序号序号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股东性质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洪淼松境内自然人4,388,4004.22%3徐双全境内自然人2,200,0002.12%4尤丹红境内自然人1,813,4001.74%5王律境内自然人1,459,0001.40%6上海岩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企业1,
9、300,0001.25%7彭智明境内自然人1,042,0001.00%8宁波更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企业1,000,0000.96%9项美娇境内自然人765,6000.74%10杭州安丰上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企业750,0000.72%合计合计-68,937,40066.29%(五)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五)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情况1、历次筹资情况、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时间发行类别发行类别筹资筹资净额净额(万元)(万元)2020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38,209.74合计合计38,209.742、现金分红情况、现金分红
10、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项目2020年度年度2019年度年度2018年度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779.287,573.168,945.39现金分红(含税)4,160.002,340.002,340.00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71.98%30.90%26.16%3、净资产变化情况、净资产变化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发行保荐书3-1-6单位:万元项项目目20212021 年年 6 6 月月 3030 日日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8
11、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所有者权益合计84,052.8084,052.8083,454.7242,585.7037,352.54(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项目目2021.6.302021.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流动资产总额69,634.7969,634.7955,833.6834,351.6829,281.02非流动资产总额102,299.81102,299.8191,310.1176,257.8028,467.12资产总额171,934.60
12、171,934.60147,143.79110,609.4857,748.13流动负债总额65,617.8565,617.8539,307.4734,664.1011,298.63非流动负债总额22,263.9422,263.9424,381.6033,359.689,096.96负债总额87,881.7987,881.7963,689.0768,023.7820,395.59所有者权益合计84,052.8084,052.8083,454.7242,585.7037,352.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052.8084,052.8083,454.7242,585.7037,352.54
13、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项目目20212021 年年 1-61-6 月月2020 年度年度2019 年度年度2018 年度年度营业收入41,375.3441,375.3497,228.6582,716.4558,219.93营业利润1,808.361,808.365,901.818,477.1110,131.39利润总额1,806.791,806.796,689.938,643.3410,483.78净利润1,638.091,638.095,779.287,573.168,945.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8.091,638.095,779.287,57
14、3.168,945.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7.761,587.764,998.407,356.388,591.81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项目目20212021 年年 1-61-6 月月2020 年度年度2019 年度年度2018 年度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44.08-6,644.08-497.427,514.344,912.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7.22-5,917.22-30,990.01-35,539.30-20,647.3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20.0014,720.0
15、031,358.3630,598.6512,084.6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58.702,158.70-136.432,570.73-3,650.51发行保荐书3-1-74、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1.6.302021.6.30/2021/2021 年年 1-1-6 6月月2020.12.31/2020 年度年度2019.12.31/2019 年度年度2018.12.31/2018 年度年度流动比率(倍)1.061.061.420.992.59速动比率(倍)0.800.801.030.701.91资产负债率(合并)51.11%51.11%43.28%6
16、1.50%35.3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8.37%48.37%42.57%61.50%34.0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66.65866.651,665.67992.66716.55存货周转率(次)2.142.146.307.496.5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64-0.64-0.050.960.63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10.21-0.010.33-0.47利息保障倍数(倍)1.971.972.695.0246.46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果未特别指出,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上述 20212021 年年 1-61-6 月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7、 每股净现金流量等数据未经年化。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说明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系说明(一)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二)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三)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 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四)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五)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发行保荐书3-1-8五、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五、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通过履行立项、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文件、保荐工作底稿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关于本次
19、证券发行项目履行的主要内部审核程序如下:1、 2021 年 6 月 3 日, 本保荐机构召开投行立项小组会议, 经集体投票表决,准予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立项。2、2021 年 6 月 14 日,质量控制总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内核申请文件, 并组织质控专员进行审核。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4 日,质量控制总部对本项目进行了核查。在核查工作和审阅项目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基础上,质量控制总部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3、2021 年 7 月 8 日,投资银行总部组织召开问核会议,对本
20、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问核。4、内核办公室对本项目的内核申请材料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内核小组会议审议。2021 年 7 月 13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进行审议。项目组落实内核小组会议意见,经内核办公室审核通过之后,项目发行申请文件履行签章审批手续,本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项目。(二)保荐机构(二)保荐机构对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核意见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核意见本保荐机构投行业务内核小组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内核会议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21、进行审核, 内核委员经充分讨论之后,对是否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发行进行了集体投票表决。经过表决,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通发行保荐书3-1-9过本保荐机构内核,同意上报。发行保荐书3-1-10第二节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如下:(一)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二)有充分理由确信
22、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四) 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六) 保证本发行保荐书、 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七) 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23、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行保荐书3-1-11第三节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对发行人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
24、策程序。 因此,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二、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一)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一)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1、2021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2021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3 3、20212021 年年 9 9 月月 8 8 日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行人召
25、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了关于修订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尚需获得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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