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69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Quechen Silicon Chemical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青河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号 4 号楼号楼)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开发行股数: 48,720,375 股 拟发行新股数量 48,720,375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14,018,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威国际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威国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华威国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
3、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华威国际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华威国际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二)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承诺:(二)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
4、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之子阙成桐(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5、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间接持有公司
6、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今、林晓东、徐凤兰、徐洪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7、价格。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17 日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8、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9、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20,3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77%。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等一般用途。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威国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10、华威国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华威国际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华威国际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二)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11、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12、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之子阙成桐(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13、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今、林晓东、徐凤兰、徐洪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
14、股意向书 1-1-8 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2 条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5、 除控股股东华威国际外,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
16、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
17、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15%。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
18、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19、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2 亿元;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
20、体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21、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
22、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并于 2017 年 4月 20 日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可能被摊薄。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23、利益,公司将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创新研发、坚持创新研发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独立研发的原则,依托下属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等完整的研发体系,结合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研发、与客户共同开发等措施,使公司产品研发走在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开发新型二氧化硅产品、拓宽二氧化硅产品应用范围,促使新产品、新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在较为激烈的市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 场竞争中凭借技术优势实现突围,持续提升公司价值。 2、加大市场开拓,逐步走向国际化、加大市场开拓,逐步
24、走向国际化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新区域的市场开发力度,以及通过在海外建设新的生产基地,缩短运输距离、更快速地响应国际客户的需求,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综合服务能力赢得客户的青睐,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尽快使募投项目建成并实现预
25、期效益。 4、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既定投向运用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公司在既有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持续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5、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招股 意向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