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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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7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公司”或“发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
2、研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会令第第 144 号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令第第 168 号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年 12 月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
3、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号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研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研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年 12 月月 2 日,日,T-1 日)收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4、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交所”) 交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公布的实施细则。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2 1、
5、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年 12 月月 3 日日(T 日),申购时间为日),申购时间为 T 日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原股东在 2020 年年 12 月月 3 日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上申购时无需缴
6、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7、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
8、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0 年年12 月月 2 日(日(T-1 日)日终为准。日)日终为准。 4、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揭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 年年 10 月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
9、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
10、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公告公告”)3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年年 12 月月 7 日(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11、公司的规定。所在证券公司的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6、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时,或当原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将协商是否采取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中止发行措施
12、,并并及时向及时向深交所深交所报告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择机重启发行。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00 万万元元的部分由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包销基数包销基数 57,000 万万元,元,保荐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即
13、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包销金额为 17,100 万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时,保荐机构机构(主(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4、)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7、投资者连续、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
15、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数。 4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
16、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
17、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资者自行承担。承担。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4
18、5 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精研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81”。 3、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570 万张,按面值发行。 4、本次发行的精研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932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元/张转
19、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张(100 元)5 为一个申购单位。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709”,配售简称为“精研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115,559,86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
20、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699,990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8%。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370709”,申购简称为“精研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
21、户申购上限为 1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7、本次发行的精研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精研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6 9、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10、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精研转债的
2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精研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精研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精研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精研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3、
23、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释释 义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
24、精研科技、公司 指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转债、精研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5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 5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日) 指 2020 年 12 月 2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日) 指 2020 年 12 月 3 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
25、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8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57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债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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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 特定 对象 发行 转换 公司债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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