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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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300045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华力创通华力创通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乙号院乙 18 号楼号楼)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股票发行方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修订稿)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六六月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18,426.51 万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 33,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
3、的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北斗导航系统实现全球组网,产业发展进入新、北斗导航系统实现全球组网,产业发展进入新时代时代 2020 年 6 月 23 日,我国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最后一颗组网卫星成功发射,准确进入预定轨道,正式实现北斗导航系统全球组网,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全天时为各类用户提供高精度、高可靠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具短报文通信能力。 在 2020 年北斗三号系统正式建成开通,我国北斗系统建设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北斗事业进入到全球服务新时代的背景下,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结构趋于成熟,产业链自主可控、良性发
4、展的内循环生态已基本形成,2020 年产业链各环节产值较 2019 年均有提升。根据 2021 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介绍,2020 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产值达 4,033 亿元人民币,较 2019 年增长约 16.90%,其中,包括与卫星导航技术研发和应用直接相关的芯片、器件、算法、软件、导航数据、终端设备、基础设施等在内的产业核心产值同比增长约11,达到1,295亿元人民币,在总体产值中占比为 32.11;由卫星导航应用和服务所衍生带动形成的关联产值同比增长约 19.9,达到 2,738 亿元人民币,在总体产值中占比达到 67.89。截至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5、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3 2020 年底,国产北斗兼容型芯片及模块销量已突破 1.5 亿片,国内卫星导航定位终端产品总销量突破4.6亿台,包含智能手机在内的具有北斗定位功能的终端产品社会总保有量超过 10 亿台/套。另外,2020 年国内厘米级应用高精度芯片、模块和板卡的总出货量高速增长,突破 100 万片,主要应用场景包括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农机、工程机械、测绘仪器、机器人和物联网终端等,高水平的高精度应用明显呈现泛在化和规模化趋势。随着北斗导航系统全球组网成功,“北斗”和“北斗”生态范畴的日益扩大,我国的卫星导航产业也将迎来蓬勃发展的又一
6、次机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19-2025 年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值增长率将保持在 15%左右,2025 年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值规模将达6,440亿元,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在北斗迈进全球服务的新征程,全面融入生产生活,产业机构趋于成熟的背景下,卫星应用需求有望全面释放,“北斗+”和“+北斗”是大势所趋,北斗产业将进入发展新时代。 2、国家大力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及其核心技术的发展国家大力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及其核心技术的发展 芯片作为信息化时代最核心的要素之一,其应用已经渗透至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并成为支撑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安全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现代社会和经济建
7、设起到决定性作用。当前,中国在核心芯片方面自给率极低,对于国家和企业而言尤为不利,做强集成电路产业,大力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及其核心技术的发展,实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战略,已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共识。 为从根本上解决核心芯片自给率低的问题,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大力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链优化,鼓励 IC 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和设备厂商的协同发展。其中,为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国务院印发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指出,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
8、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争取实现至 2030 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4 3、5G 技术日益成熟,为北斗技术日益成熟,为北斗+5G 联合定位技术攻关提供了强力支撑联合定位技术攻关提供了强力支撑 北斗与 GPS 等 GNSS 系统作为一直以来使用最为广泛的定位系统,存在定位精度不够高,信号具有盲区的问题。将 GNSS 与 5G 移动通信技术进行技术融合,可有效补强北斗与 GPS 等 GNSS 系统的短板,在扩展导航范围的同时,极大提升室内外场
9、景下定位和导航的精度,可广泛应用于隧道、矿井等密闭环境安全监测、灾害救援、现代仓储物流等领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自 2018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基建”概念,指出“加快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我国 5G 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研发水平不断提高,5G 标准制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众多新技术与新特征融入 5G 网络, 相关技术日益成熟, 为 “北斗+5G”联合定位技术攻关提供了强力支撑。北京、上海、河北、江苏、广州等省市相继出台发展新基建政策,开展“北斗+5G”应用示范,推进北斗技术的深度应用,或以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或
10、以推进产业创新基地集聚为主要手段,打造“北斗+”融合应用生态圈,逐步形成了产业链全面布局,并大力促进了北斗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产品结构,为公司增长增添动力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卫星应用领域的企业之一,参与了北斗导航和天通卫星通信等国家重大项目的建设,“芯片+模块+终端+系统解决方案”的产业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技术和产品在应急管理、地灾监测、机载通信、国防装备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公司在行业地位、技术水平、研发实力、产品线布局等方面积累了核心竞争力和领先优势,为公司拓展卫星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基于过去发展历史的经验和对产业发展的认知预
11、判,公司致力在现有业务基础上不断进行升级、拓展,推进卫星应用产业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布局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以及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有助于填补公司在室内高精度定位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5 域芯片的技术空白、拓宽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北斗产业以及在航空领域的优势、深入民用航空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增长增添动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品线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完善,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将进一步提升,可有效的规避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保障公司可持
12、续发展。 2、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并进一步满足公司核心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需要,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此外,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和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布局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以及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 公司现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且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资本性支出和日常运营开支亦不断增加,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不断增长。因此,为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展及满足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需要通过外部融资予以支持。 2、银行银行贷款贷款融资的局限性融资的局限性 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 短期内
14、银行贷款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会产生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6 高的财务成本。若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完全借助银行贷款,将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加。此外,大额银行贷款会产生高额的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盈利水平,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具备长期性的特点, 能有效的解决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付压力, 适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本次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
15、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的偿债压力和资金流出。未来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产后,项目效益将逐渐释放,公司净利润将实现稳定增长,并逐渐消除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从而能够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 三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
16、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17、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7 (二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数量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数量适当。 (三三)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18、要求,合规合理。 四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
1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8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
20、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合理。 (二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均根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
21、、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2、)第十一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形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形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9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23、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24、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25、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10 趋势、 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2)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3)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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