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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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1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论证分析报告 二二一年一月二二一年一月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证券代码:300626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
2、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1,470.50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政策积极推动,行业政策积极推动,行业迎来转型升级迎来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传统制造业不断向高端装备制造的方向转型,政府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国家相继出台中国制造 2025、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等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向先进制造转型,其中装备制造业、精密零部件制造均是政策重点支持的领
3、域。“工业 4.0”、“中国制造 2025”的推进,更是精密制造类企业良好的发展机遇,为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 总体来看,国内机械制造行业发展呈现回暖迹象。2019 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实际增长 5.7,增速缓中趋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兴起,为装备制造业进入新一轮增长快车道提供了动力。 在上述国家政策的指引下,电机行业将朝着智能、高效、节能的方向发展,这将给电机零部件制造行业带来增长空间。就换向器的研发、制造而言,企业若能先于同行做出创新变革,适应下游行业的转型需求,则将在本次产业升级中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2 2、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
4、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3 近年来,受国际环境、中美贸易摩擦、国内行业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整体下滑明显,此趋势也传导到换向器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相应的下滑。 公司所处行业小功率电机和微特电机换向器市场空间有限,公司的发展遇到瓶颈,需要进行战略转型。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拟进一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股东创造价值。 3 3、梧州东泰控股华瑞股份,打开未来深度合作空间、梧州东泰控股华瑞股份,打开未来深度合作空间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
5、、实际控制人孙瑞良先生及其夫人张依君女士与梧州东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瑞良先生及张依君女士分别向梧州东泰转让 18,433,125 股、 1,038,320 股公司股份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2%) 。同时,孙瑞良先生与梧州东泰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孙瑞良先生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 34,510,55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7%)对应的表决权授权委托给梧州东泰行使。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梧州东泰直接持有公司 10.82%的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获得公司 19.17%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 29.99%股权的表决权,梧州东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梧州东泰的
6、控股股东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门对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进行专业运营,对外投资覆盖行业较广,平台下属子公司业务种类较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望发挥国资平台整合资源的优势,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运营效率, 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质增效的目标。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 1、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所处行业增长方式已逐步向资金密集型转变,应收账款、存货会形成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占用。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研发投入成本、 人力
7、资源成本等支出也会形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偿债压力和营运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缓解。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净额将得到提高,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实现公司业务协同、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实现公司业务协同 梧州东泰通过股权受让和股份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 截至目
8、前持有公司 29.99%股权的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梧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梧州东泰目前虽处于控股地位, 但持股比例较低。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梧州东泰的持股比例将得到提高, 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力。 一方面,本次发行将巩固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在为公司后续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为未来更紧密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是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推动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本次发行是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推动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保持较强的资金实力,可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日常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力,减少资金瓶颈,增强执行力,从而使公司的技术优势更快地转化为产业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几年战略发展和业务运营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 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营面临营运资金的压力,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债务融资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偿债压力和营运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缓解,公司的资产净额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1、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发行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名特定发行对象, 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且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
12、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80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2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6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
13、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派送现金红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红利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依据合理。 (二)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程序(二)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定价的程序均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14、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
15、合规 1 1、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情形条的情形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7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
16、利影响尚未消除。 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 2、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关规定 “上市公司
17、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 3、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五条、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
18、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8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发行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前款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 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
19、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监管问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 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 通过配股
20、、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2)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3)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1、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9 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 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 不适用本条规定。 (4)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 5、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 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
22、业范围,不属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 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经公司自查, 公司不属于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综上,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合法、合规、可行。 (二)发行程序合法合规(二)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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