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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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二一年五月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2、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 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签约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不排除因不
3、可预计的因素导致协议无法顺利履约的可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可能因此终止或变更,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发行失败的风险。 2、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 本次调整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上述特定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
4、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2.1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5、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规定,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6,8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5、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3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期为 18 个月。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获得的发
6、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 需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186,800,000 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2,280,00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7、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之“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内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8、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成日。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4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5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5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
9、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9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1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2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2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4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5 一、发行对象情况 . 15 二、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1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2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0 二
10、、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0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安排 . 2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2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
1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5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25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5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27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27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29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29 第六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3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32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3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12、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35 四、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 36 五、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 38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3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7 释释 义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预案出现的专用术语和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常用词语释义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吉艾科技 指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
13、民共和国国务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认购协议 指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二二一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 本预案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
14、所形成。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8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I Technologies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309.SZ 证券简称 吉艾科技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2 层 20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 C 栋 6 层 604 注册资本 886,123,
15、765 元 法定代表人 姚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8998864N 邮政编码 100007 联系电话 010-83612293 传真 010-83612293 公司网站 www.gi-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提供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石油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7 号燃料油、润滑油、沥青、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饲料、日用品;销售食品、化工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16、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股票的背景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产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9 在国家政策环境与战略布局深刻调整,经济发展原有增长动力减弱、增长步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国家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亟待平衡,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需求迫切。 为深入践行党的
17、十九大及中央经济会议精神, 贯彻新发展理念, 落实国家 “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司发展,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增加公司净资产、降低公司负债率,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增发股份。 (二)(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股票的目的 近年来受内部、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吉艾科技目前创新发展遭遇瓶颈,经营效益不佳,已连续 2 年亏损。上市公司除了继续做好原有业务经营管理工作外,亟需构建新的核心竞争力,提振上市公司业绩。 吉艾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战略投资者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也即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
18、控制人刘钧将通过本次认购进一步巩固其实际控制人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能够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旭实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
19、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即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钧。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 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本次发行在内的公司控制权变更整体方案实施完成后, 古旭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20、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方式(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1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2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11 (五)发行数量(五)发行数量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6,8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
22、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随除权除息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若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要求予以调减的,本次发行对象同意将认购的股票数量进行调减。 本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元)(元) 1 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6,800,000 392,280,000 (六)限售期(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向
23、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期为 18 个月。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
24、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12 (九)(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成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2,280,00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25、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 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本次发行在内的公司控制权变更整体方案实施完成后, 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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