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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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3) 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2023)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公布) 宿迁市住宅
2、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 第一条 为标准全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立与治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进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进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3136号)市政府关于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效劳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进展的意见(宿政发2023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落实宿迁市中心城区根底教育布局规划(2023-2030)中学前教育设施布局和建立规划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进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立、财政等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掌握性具体规划,组织编制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3、,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进展和人口增长要相适应。 第三条 配套幼儿园建立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要求,每1万人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所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满意根本入园需求。密度较低的住宅区的建立工程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规划部门,依据周边区域内幼儿园布局状况统筹打算是否配建幼儿园。 第四条 各县(区)进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立、教育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相关工作,保障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区开发建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立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出让地块或分期开发的工程,配建的幼儿园应与首期工程同步建立、同步交付使用,规划部门要在规划要
4、点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 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要根据江苏省建立用地指标、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JGJ39-2023)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标准进展建立,幼儿园的抗震设防、防火、防雷和安防等设计和建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配套幼儿园建立工程必需严格遵守工程建立根本程序,进展改革部门负责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工程立项审批。商业开发的配套幼儿园工程纳入原房地产工程由进展改革部门统一核准或备案;政府投资建立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的配套幼儿园工程纳入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工程由进展改革部门统一审批。 第七条 依据学前教育规划和掌握性具体规划及相关建立标准,规划部门在建立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住宅区配套幼
5、儿园的配建标准和规模、建立内容及要求、建立期限、建成后的产权归属、交付方式、监管要求等内容;教育部门应参与住宅区建立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会审。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立用地规划条件,将招拍挂出让用地内需配套建立的幼儿园纳入建立工程一并公开出让,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配套幼儿园与出让宗地住宅小区首期工程同步建立、建立规模、产权归属,以及土地受让人履行将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等要求,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第九条 住房城乡建立部门按国家、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对工程开发建立单位报送的配套幼儿园施工图进展审查。住房城乡建立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治理和监视。 第
6、十条 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过程监视与验收交接,当地教育部门应全程主动准时参加。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教育部门要行使行业主管职能,负责相应资产的治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开发建立单位负责配套幼儿园的前期建立和配套完善。根据“谁开发建立、谁完善配套”原则,配套幼儿园由住宅区工程开发建立单位按江苏省优质园标准配套建立,建筑面积不得纳入住宅区公摊面积。 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对未根据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配建幼儿园,或配建幼儿园未随首期住宅工程同步建立的,不予通过竣工规划核实;住房城乡建立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图纸建筑设计标准进展审查,城管部门对未根据建立工程规划许可内容配建幼儿园设施的建立工
7、程进展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 建立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由住房城乡建立部门牵头催促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商定的土地受让人在1个月内,按属地原则将配套幼儿园移交各县(区),并由各县(区)负责详细工作。工程开发建立单位同步按规定做好幼儿园有关资产、建立工程档案资料、文件等移交工作,并供应移交清单,由教育部门签署接收意见。教育部门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配套幼儿园产权登记,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帮助做好工作。 第十四条 配套幼儿园属国有教育资产,移交后由属地教育部门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托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属地教育部门与举办者签订无偿托付举办协议,一次协议有效期原
8、则上不得超过6年,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依据办学本钱等状况,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审定后执行。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意本住宅区居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第十五条 2023年3月之后立项建立的城镇和新农村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和使用,按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执行;2023年3月之前立项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未明确权属移交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鼓舞各县(区)政府主动与开发建立单位或举办者商谈,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对于闲置或改作他用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各县(区)政府要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查、回收任务,并交由县(区)教育部门统筹调配使用。住宅区规划用地范围内未按规定建立配套幼儿园的,各县(
9、区)政府要催促工程开发建立单位尽快作出规划和提交建立规划,抓紧实施并尽快建成交付使用。对已审批但未按规划要求配建幼儿园、擅自转变规划配套幼儿园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的,由各县(区)政府责令整改。 第十七条 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改建、扩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转变其使用性质和用途。假如消失上述问题,由县(区)政府牵头组织住房城乡建立、规划、国土资源、城管等部门责令整改,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约责任。确需调整幼儿园建立用地的,须按审批权限报批,根据法定程序调整相关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面积。对因城市建立改造确需征收或者占用幼儿园的,
10、应当根据先建后拆的原则,依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就近或者异地重建,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 各县(区)要依据本方法,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立和治理的实施细则,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立、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治理等应作出详细规定。 第十九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法不全都的,以本方法为准。 2023年2月8日印发 - end - 篇2:安庆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202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安庆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安
11、庆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治理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保障机制,保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进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3)的通知(皖政202348号)、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市规划治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宜政办秘202373号)和关于印发安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3)的通知(宜政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立治理工作。 第三条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立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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