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3年).docx
《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3年).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3年)_物业经理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 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法已经2023年7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王 学 军 2023年10月30日 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安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 本方法所称机动车,是指由内燃机驱动的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拖拉机除外。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
2、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爱护规划和环境爱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实行严格执行标准、实行标志治理、限期治理和更新淘汰等防治措施,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视治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其次章 预防与掌握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在本省或者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对新购置机动车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 提前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省人民政府、设
3、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对未到达本行政区域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购置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由省外迁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跨设区的市迁移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推广新能源机动车,支持公交、环卫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领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第八条 机动车燃油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燃油,应当与本行政区域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匹配,并明示质量标准。 第九条 本省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治理制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
4、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治理的详细方法,依照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制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当地实际,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实行智能化治理,在城区出入口和主要交通干道设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动检验系统。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行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设置限制行驶标志。 实行前款规定的交通限制措施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于实施之日前30日向社会公告。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实行经济补贴等方式,鼓舞高排放
5、机动车提前淘汰、更新。 第十二条 机动车全部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持机动车排气污染掌握装置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撤除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掌握装置。 第三章 检验与治理 第十三条 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新购置轻型汽油车,注册登记时免予排气污染检测。 在用机动车应当定期开展环保检验,环保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同步。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措施,引导和鼓舞建立能够同时担当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的机动车检验机构。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确定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方法与技术标准,并公布实施。 第十六条 机
6、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检验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合格; (二)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环保检验方法、技术标准进展检验,出具真实、精确的检验报告; (三)参与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对试验,定期开展内部检测线的比对和检验设备的校准; (四)实时向所在地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传输检验数据; (五)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档案,保存检验信息; (六)执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收费标准; (七)不得从事机动车修理业务或者指定修理地点;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场所显着位置公示计量认证证书、收费标准以及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机动车 排气 污染 防治 办法 202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