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2023年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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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2023试行) 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方法(2023试行)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方法(2023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体系,标准物业效劳企业经营效劳行为,促进物业效劳企业诚信自律,依据物业治理. 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方法(2023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体系,标准物业效劳企业经营效劳行为,促进物业效劳企业诚信自律,依据物业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鼓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动社会诚信建立的指导意见、安徽省物业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2、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信用综合评价,是指由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对物业效劳企业的信用信息进展采集、记录、评定等级、公开和运用评定结果的活动。 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推断其遵守物业治理法规、规定、标准状况,以及履行物业效劳合怜悯况等方面的客观信息。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效劳活动的物业效劳企业(含外地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物业效劳企业)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记录、公布和信用等级评定及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信用评价治理实行统一治理、分级实施、综合评价、动态更新的治理制度,遵循客观、公正、合法和审慎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
3、、完整性和准时性。 第五条 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治理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及信用分值的核定、信用等级的综合评定、公示等监视治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日常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等单位联系,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 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效劳企业和物业效劳行为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等治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对物业效劳工程的日常监视治理,做好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上报和申请记分工作。 各级城管、公安、消防、物价、安全生产、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向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供应物业效劳企业的信用信息,各级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应
4、当向人民法院调取物业效劳纠纷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各级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此类信用信息准时推送到市级物业效劳信用信息系统,实行适当的联合奖惩措施。 第六条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立网()是全市物业效劳信用信息及等级评价结果的官方公布平台。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每季度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进展汇总、认定后,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日常采集、每季公布、年终评定的综合评价体系。 其次章 信用信息分类和采集记录 第七条 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效劳企业的信用信息进展征集、甄别、分类、上传、归档,形成反映和评价物业效劳企业经营和效劳状况的信用信息档案的活动。信用信息的采集,应当坚持客观、精确、公正、准时和“
5、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 信用信息采集渠道,包括市、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行政区域内城管、公安、市场监视、物价、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收集或物业效劳企业自行申报等。 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外地物业效劳企业,采集其在我市设立的机构的信用信息。 第八条 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分为企业根本信息、守信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 (一)企业根本信息包括物业效劳企业(外地企业为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信息、业绩信息。企业注册信息主要指物业效劳企业的工商根本登记事项。业绩信息包括在管工程名称、物业类型、地址、建筑物面积、合同期限等信息。 (二)企业守信行为信息是指企业在从
6、事物业治理与效劳活动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仔细履行物业效劳合同及物业治理相关规定、业主满足度高以及受到各级党政机关表彰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信息。 (三)企业失信行为信息是指企业在实施物业治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或强制性标准规定,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惩罚或其他行政处理打算,或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认定违法、违约的信息。 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上述信息并记分。 第九条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根本信息产生或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进展网上申报,并向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供应证明材料。 新设立的物业效劳
7、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和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密钥,填报企业根本信息。 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在本辖区注册的物业效劳企业根本信息、并上传证明文件、申请记分。 第十条 物业效劳企业守信行为信息由以下信息组成: (一)物业效劳企业获得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表彰的; (二)所治理的物业效劳工程近三年获得国家、省、市物业效劳标准化精品工程称号的; (三)物业效劳企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的; (四)物业效劳企业、所效劳的工程、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被市级以上官方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依据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相
8、关文件规定予以信用加分的; (五)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对企业在管物业效劳工程效劳质量的满足度测评意见为良好及以上的; (六)积极采纳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治理和效劳水平的; (七)经市、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应当记录的其他守信行为。 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在守信行为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展网上申报,并向物业治理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供应证明材料。 物业治理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在本辖区工程守信行为信息,并上传证明文件、申请记分。 第十一条 物业效劳企业失信行为信息由以下信息组成: (一)物业效劳企业被县级以上政府及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
9、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通报批判并责令整改的; (二)物业效劳工程或物业效劳企业治理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或治理不到位被县级以上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通报批判,以及在各类检查中被责令整改的; (三)物业效劳企业受到行政惩罚,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确定有违法违约行为,以及其他依据各级物业治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应予信用减分的; (四)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依据各级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应予信用减分的; (五)因治理、效劳不善,发生较为严峻的的信访行为且一个自然年度内被业主投诉同一个问题达3次及以上连续两个月不积极整改造成重复信访或群体信访大
10、事的予以减分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行为。 企业失信行为信息由失信行为发生地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上传证明文件、申请记分。 市、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记录失信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物业效劳企业记录依据和结果。 第十二条 企业注册信息长期公开,业绩信息公开期限为物业效劳合同终止之日起3年,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期限为认定之日起3年。 物业效劳企业在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期限内能够主动订正失信行为、消退不良影响的,可向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前终止公开公布(不包括严峻失信行为);经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认后,可打算提前终止公开公布。
11、 第十三条 物业效劳企业、物业效劳对象对已公开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并供应相应证据;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核查结果应当书面反应异议人。 第十四条 记录失信行为所依据的行政惩罚打算、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被依法撤销、转变的,物业效劳企业应当向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正失信行为信息。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展核实处理。 第十五条 物业效劳对象可以向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公开物业企业以下信息: (一)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信息; (二)企业在管工程信息; (三)在管工程的业主满足度; (四)企业的守信行为信息;
12、 (五)企业的失信行为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 第三章 信用等级评价和公布 第十六条 本市实行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及等级评价制度。信用等级评价以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总得分为根底,综合确定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 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根据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见附件)执行。 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的根底分为9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实时录入,信用信息总分=根本信息分值+守信行为信息分值-失信行为信息分值。 同一守信行为信息以加分值最高记分为准,不累加记分。 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项减分内容的,按减分值最多的一项记分,不累加记分;但是在整改
13、期限届满后仍未整改的,应当累加记分。 在我市注册的物业效劳企业(含外地企业在我市分支机构),无物业效劳工程、填报企业信息完整的,只记根底分,不进展信用等级评定;进驻物业工程开展物业效劳活动满三个月但缺乏一年的,只记分,不进展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八条 物业效劳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A级)、良好(B级)、合格(C级)和不合格(D级)四个等级。 (一)优秀(A级)。信用分值在110分(含)以上,为诚信优秀的物业效劳企业。 (二)良好(B级)。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110分,为诚信较好的物业效劳企业。 (三)合格(C级)。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80分,为诚信一般的物业效劳企业。 (四)不合格(D
14、级)。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以及有本条其次款所列情形的,为较为严峻或严峻失信的物业效劳企业。 物业效劳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依法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其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不合格(D级): (一)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判并责令整改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同一工程年度内累计被县(市)区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报批判达三次且拒不整改的; (二)被业主投诉,经核实属于物业效劳企业责任,且不协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投诉或拒不整改的; (三)经认定的其他严峻不良行为。 第十九条 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的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31
15、日前评定物业效劳企业上年度信用等级,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立网公示企业信用等级暂定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物业效劳企业或者个人对暂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市、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市、县(市)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记入信用档案,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评定正式结果。 第四章 信用信息的披露与使用 其次十条 物业效劳企业创先评优、物业效劳标准化精品示范工程评比、物业工程招投标活动、日常监视治理、物业行业专家选聘等活动,应当将企业信用信息分值及等级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其次十一条 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信用评定结果,根据守
16、信鼓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物业效劳企业实行差异化治理: (一)对A级企业支持鼓舞 1.由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授牌,择优在市住建委网站进展推介; 2.优先推举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物业效劳标准化精品工程的评比表彰; 3.推举参加政府重大工程或企业大型工程物业招投标活动; 4.优先推举企业治理人员参与省、市级专家库成员遴选评聘; 5.优先推举参与企业沟通等活动。 (二)对B级企业积极引导 1.推举参加市区级物业效劳物业效劳标准化精品工程和优秀物业企业评比表彰; 2.列入扶持进展的物业效劳企业名录; 3.推举企业治理人员参与市级专家库成员遴选评聘。 (三)对C级企业重点监视 1.增加对该企业在管工程的
17、日常检查频次; 2.对企业每一在管工程开展2次以上业主满足度调查; 3.限制参省、市物业效劳标准化精品工程和优秀物业企业评比表彰; 4.约谈物业效劳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5、限制物业效劳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物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四)对D级企业重点监管 1.列入行业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约谈物业效劳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 3.责令其定期向属地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加大日常监视检查频次,在随机抽查时先行列入检查范围; 5.限制物业效劳企业参与物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其次十二条 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企业红黑名单,红黑名单信息同时通过安庆住
18、房和城乡建立网公示。 其次十三条 被评定为A级的,应当列入物业效劳企业“红名单”;被评为B级且守信行为信息记分值高于失信行为信息记分值的,可以列入物业效劳企业“红名单”,并赐予以下嘉奖: (一)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削减检查频次; (二)开展表彰活动时,优先推举列入表彰候选名单; (三)推举在有关信用网公示。 其次十四条 物业效劳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依法应当担当相应法律责任外,直接认定为物业效劳企业黑名单企业: (一)经确认因物业效劳企业主要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挪用、骗取、套用或串通帮助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修理资金的; (三)在物业治理招投标活动中,物业效劳企业有
19、围标串标行为或将一个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治理业务一并托付给他人的; (四)被法院列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认定为黑名单企业不得承接物业效劳新工程。被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效劳企业,在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期限内整改违法、违约行为后,可向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前终止公开公布;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认后,可以打算提前终止公开公布,但实际公开期限自认定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 其次十五条 物业建立单位、业主大会等在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时,应将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等级列为招投标条件,择优选聘。 第五章 监视治理 其次十六条 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实际状况定期对信用记分工程
20、、范围及加减分标准进展调整并公示。 其次十七条 市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应当遵守信息公开和保密规定。 其次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觉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效劳企业信用治理中存在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在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活动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投诉。 第六章 附 则 其次十九条 本方法由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治理另有规定及与上级新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不全都的,从其规定。 附件: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安庆市物业效劳企业信用
21、信息评分标准 项目类别序号内容记分值备注企业根本信息根底分1信用信息系统上填报企业信息完整;90分含新成立或来宜备案企业经受分2治理物业工程时间;0.5分/年最高记5分业绩分3在管物业工程治理面积;住宅0.5分/10万平方米(非住宅0.5分/5万平方米)最高记5分守信行为信息守信行为信息社会公益4参与扶贫、慈善救助、社会公益捐赠(两仟元以上计入有效次数);1分/次每企业最高记2分(有效期一年)5积极参与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突出的;1分/次年度最高不超过4分企业及工作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6获国家、安徽省、安庆市党政机关表彰或荣誉;单位相应为10分、8
22、分、5分,个人相应为5分、4分、3分7获安庆市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表彰或荣誉;单位相应为3分、2分,个人相应为2分、1分8获得中国物业治理协会、安徽省物业治理协会、表彰或荣誉;单位相应为3分、2分、1分,个人相应为2分、1分、0.5分科技创新9采纳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治理和效劳水平,获得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安庆市住建委认定并推广成果的;相应为10分、8分、6分同一工程以最高等级加分工程获得荣誉称号10物业工程获国家级、安徽省、安庆市物业治理物业标准化精品工程的;相应为10分/个、8分/个、5分/个同一工程按最高荣誉只计算一次,不同工程的可累计媒体宣传报道11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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