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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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加快构建极具竞争力的引才育才政策体系,吸引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赣创新创业,更好地服务江西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就实施我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千计划”),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省“双千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
2、面向省外和国(境)外,重点支持引进1000名左右“高精尖缺”优秀高层次人才和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面向省内重点培养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我省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省“双千计划”的支持重点是:围绕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引进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特别是引进对接中国制造2025、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发展我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我省在关
3、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积极引进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资本运作、工业设计、国际投资、国际金融机构管理和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等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注重引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在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省内挖潜,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一流学科专业和新经济业态发展需要,特别是以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五大领域为主攻方向,培养一批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动我省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加强人才后备梯队建设,注重引进和培养一批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第三条实施
4、省“双千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江西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赣江新区建设等需要,积极参与全球人才竞争,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在赣创新创业,有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二)突出重点、引育并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高端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引育并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依托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柔性引进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快速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三)尊重规律、创新机制。遵
5、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人才发展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惯性思维,不拘一格引进和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四)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以省“双千计划”为龙头,有效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整合省内原有的“赣鄱英才555工程”等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或项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特点,分项实施。注意运用各部门相关人才工程的成果,形成高中低衔接、上下协调的人才队伍梯次,构建齐抓共管的引才育才工作新格局。第
6、二章 工作机制第四条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外侨办、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科协、省社联、省外国专家局及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省“双千计划”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全面实施。第五条“专项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相关的服务与支持工作。具体包括整合各类资源,落实人才特殊支持政策,加强跟
7、踪扶持,为人才在赣创新创业营造优良环境;结合对外开放、对外贸易投资、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与平台,积极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优化窗口服务,为引进人才出入境及居留提供充分便利,等等。特别是注意做好海外人才和在外赣籍人才的引进工作。第六条省委人才办承担“专项办”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省“双千计划”的具体实施,制定年度引才育才计划,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与省委人才办的工作衔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第七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金融机构及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是引进培养人才的主体,负责提出人才引进及项目合作需求,对
8、接拟引进人选及合作项目,为本单位人才搭建工作平台、落实配套支持政策、营造宽松环境等。第三章 引进类项目及条件第八条在引进人才方面,设置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创新领军人才短期、创业领军人才、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等5个项目。除创业领军人才外,申报人应当来赣工作不足2年,或尚未来赣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长期引进的,入选后应当全职在赣工作3年以上;短期引进的,入选后应当在赣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第九条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符合
9、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者在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境)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在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在省外或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成为我省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潜力的,可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青年)项目。对业绩特别突出、省
10、内急需紧缺的创新人才,或者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专业职务要求。第十条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依托我省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申报,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当是不能全职来赣工作,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省外或国(境)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如申报人在业内影响力大,领军和带动力强,且身体条件良好,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第十一条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来赣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申报人
11、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符合江西产业发展要求,能够填补省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国(境)外创业经验、曾任国际知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或曾任国内知名企业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申报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位、年龄要求。第十二条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要求;如不能全职来赣工作,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要求的,可以申报外国专家(短期)项目。第十三条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条件。申报团队需依托省
12、内企业或产业园区等申报,拥有5名以上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其中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已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或良好的成果转化业绩。其中创新类团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团队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能有力推动我省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团队所依托的企业,应当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是所从事产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其中至少3人此前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已与带头人稳定合作2年以
13、上。其中创业类团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团队须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赣创业,所创办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良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发展;团队带头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来赣时间不超过6年;其他核心成员一般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3人此前在项目攻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已与带头人稳定合作2年以上;企业创办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类团队。对在省内创办企业不足1年,但在省外或国(境)外已创办优质企业,且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有良好保障的创业团队,也可以申报。第四章 培
14、养类项目及条件第十四条在培养人才方面,设置科技创新高端人才、科技创业高端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等4个项目。第十五条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全职在赣工作,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所在单位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及一流学科或专业建设的科技创新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子项目负责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获得国
15、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资助;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一等奖1项以上;拥有近五年内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发明专利;其他领衔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女性人才在37周岁以下),可申报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青年)项目,申报条件放宽为:全职在赣工作1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相关领域崭露头角,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了同行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排名第一);获得省级科学
16、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第一);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在推动企业技术转移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对业绩特别突出、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或者企业类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学位、职称要求。第十六条科技创业高端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发展前景良好。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拥有领先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国内规则;曾任国际知名企业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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