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docx(4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 合同档案,是指合同从签订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中形成的体现签订各方意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三篇,欢迎查阅! 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1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_市_路_大厦A座12A邮编:_ 被授权方: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
2、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 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供应“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 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 “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具体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 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假如出现乙方采纳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状
3、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 将依法恳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 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确定不再销售“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 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 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状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4、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 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帮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运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 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运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 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帮助乙方进行“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供应相应的产品 宣扬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
5、。甲方可依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 促销和推广活动。(详细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品牌的整体宣扬活动乙方必需协作,相关的“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 销、推广安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供应,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根据促 销折让的比例给与实惠。 3、乙方单独进行“_”品牌有关的宣扬、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 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供应。 4、乙方须担当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学问和经营 技术
6、。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担当的职工,参与甲方规定的教化研修,获得经营 公司店铺必要的学问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需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与前项规定的进修教化,获得 必需的学问和技术。 4、加盟店担当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需参与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全部权均归属
7、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运用甲方商标、服务标记及表示这些标记、记号 、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运用甲方的全部商标和服务标记。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供应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记的运用权和产品 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学问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 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着运用“_”品牌,或以“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特许经营
8、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 ,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托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 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限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样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需遵守 总部供应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需根据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刚好上架销售 。 3、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对顾客
9、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 扣实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供应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 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全部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 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 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供应有关信息,帮助加 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 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
10、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需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 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乙方的经营技术隐私及有损甲方 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隐私。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旧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全部,乙方应妥当保管,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 第三者,
11、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 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刚好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 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状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 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
12、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 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接着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担当下列义务: a、支付全部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全部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全部带有“_”商业标记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退任何与“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担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
13、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担当违约 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供应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 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看法 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 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托付代表(签字):托付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老品牌加盟合同模板2 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相互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运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胜利,总部开发了以_公司为标记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记,表示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相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
15、意总部规定的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情愿根据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赐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运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记和与服务标记、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设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化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行分的统一系统。 “_公司店铺”:_公司店铺指运用属于总部全部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公司商标”:指称为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记及表示_公司的标记、记号、
16、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运用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相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其次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担当任何责任。 2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独立,独立担当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推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惩罚者。 (2)受
17、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其次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赐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赐予加盟店运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运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公司店铺中运用_公司商标、服务标记及表示这些的标记、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公司店铺以外运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运用的商标
18、。 3加盟店要运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运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运用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退 第六条运用范围和运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运用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需以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运用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公司形象,损害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
19、部有特殊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仿照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仿照。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状况改变等缘由,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其次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改变和其它缘由,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
20、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需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需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公司特许
21、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全部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爱护。 2加盟店承认,_公司商标为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全部。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改变,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探讨、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需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学问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需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担当责任的职工参与总部规定的教化研修,获得经营_公司店铺必需的学问和技术。 3开业后
22、,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需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担当责任的职工再次参与前项规定的进修教化,获得必需的学问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化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需参与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状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
23、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依据教化安排,随时培训、教化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特地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托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
24、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确定。 4为维护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选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仔细探讨,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确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运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
25、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安排和实施,以维护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扬、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其次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扬、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需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帮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举荐进货渠道。 (2)举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供应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供应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举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运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
26、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举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状况,总部应依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举荐的进货单位选购时,应事先书面对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元。 2加盟金中,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化、研修的费用;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运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
27、,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立刻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接着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
28、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全部表示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运用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其次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
29、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依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
30、方核清解决。 其次十条广告宣扬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其次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扬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其次十二条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终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举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托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
31、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其次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需遵守总部供应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学问、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供应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其次十四条物品的保养、修理 1加盟店要的确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运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公司形象。必需常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
32、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托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其次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精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供应传票等文件,帮助调查。 其次十六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
33、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精确把握经营状况,刚好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精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说。 3如遇前项状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精确性。 其次十七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需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
34、一样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其次十八条用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需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果。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殊祭日可休息。 其次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需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
35、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隐私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隐私。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旧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供应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全部,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阻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刚好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实行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
36、总部确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状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说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
37、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说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举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报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殊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任关系裂开,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殊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起先收理资产、负债的
38、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公司的经营隐私,或让他人运用或向他人供应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阻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猛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状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任关系裂开。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
39、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惩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托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丢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运用权丢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的确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其次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报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殊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殊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阻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丢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运用权丢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