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新消耗量标准培训教程29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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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7236号 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负责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管理。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清单计价的编制包括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及投标报价等。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统一的规定向投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招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督促要求招标人予以纠正。采用投标报价上限值或合理价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其投标报价上限值或合理价,未载明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3、 日前予以公示。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工期在 6 个月以内,合同总价在 3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方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六、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误差风险,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的义务。但对按规定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时间(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一般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供投标人复核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对存在的缺陷或错误,投标人应予指出,招标人
4、应予修正。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人工工资单价、材料单价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计算,其下浮不得超过省建设厅规定的范围,最终体现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规费)部分应当项目齐全且不低于规定标准;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省建设厅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并单独列项;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相关取费应按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计算。否则,编制的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无效。八、当超过三分之一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上限值、合理价、标底提出异议,且招标人拒绝作出相应调整时,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向
5、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审查申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接到审查申请后应通知招标人暂缓评标,并由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发现确有违反规定和计算错误之处,应责成招标人作出相应的调整。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部分(规费)不全或低于规定标 2 准的;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没有单独列项或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相应费率标准的;人工工资单价(优惠后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或相关取费达不到省建设厅规定标准的;没有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报价的或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
6、候选人。十、为确保工程造价计价的准确性,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应使用通过湖南省建设厅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十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等,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违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由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十二、全省工程造价执法检查应把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列为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不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各方,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情况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十三、本通知自 2007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湖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3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新
7、消耗量标准培训教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19号公告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颁布发了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从 2003年元月一日执行,根据实行四年的情况,结合“量价分离”改革要求,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件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湘建价(2006)330号,要求从 2007年 1 月 1 日执行,长沙市建委以长建发(2006)335号文件转发了该文,转发该文时,考虑到新消耗量标准印刷时间推迟,新消耗量标准只有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确定
8、我市(含四县、市)延期至二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6330号 4 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
9、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二、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湘建价2007236 号文不论资金来源全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应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应项目
10、。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未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集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基价生成,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统一 5 发布()。为确保计价的准确性,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有睿特,清华思维尔,智多星,广联达,正方神机妙算,PKPM),才能用于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否则工程造价成果无效。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对于销售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
11、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四、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自 2007年元月 1 日起施行。我厅湘建价2002578号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湘建价2002256号颁发的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原省建委湘建1999价字第 172号颁发的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原省建委湘建1997监字 237号颁发的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原省建委1995 监字第 318号颁发的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以及相应的补充定额、解释说明等停止执行。但已发出招标文件和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五、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由省建设工程
12、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管理。一次性的工程消耗量标准由建设、施工单位协商编制,报市、州或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定后执行,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及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6 长建发2006355号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长沙市各建设、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湖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文件,要求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消耗量标准
13、于 2007年元月 1日起执行。现鉴于新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正在印刷中,新消耗量标准实行量、价分离,而配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尚未公布详细名称规格,无法准确编制、发布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工程造价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和正确执行新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还需要一个过程,为稳妥起见,经我委研究决定:新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在长沙市(含四县市)延期至二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件精神执行。附: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廿六日 一、新计价办法与原暂行办法
14、的主要变化 1、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与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方法。综合单价法计价为全费用 7 单价法,与原暂行办法中的清单综合单价不同的是:“综合单价法”中包括直接工程费(工、料、机)、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原暂行办法中的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含规费、税金,规费、税金另列项计算。工料单价法以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另按有关规定计算。2、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实体部分)、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组成。3、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实
15、体部分)与措施项目费用以外,其工程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招标人部分与投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工程分包费和材料购置费。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4、清单表格:原暂行办法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表格是合二为一的,而新办法则分开,招标人的清单表格包括封面有 7个,投标人的格式有 14 个,新综合单价组成包括直接工程费(工、料、机)、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5、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应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应持 8 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造价员资格不行。6、招标工程,必须在
16、招标文件中说明该工程所要采用的合同价款的形式、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直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用 1、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施工措施项目费(措施费一鉴表)1、工程排污费 直接费 0.36%规费 2、工程定额测编费 1.01.2%3、养老保险费 3.5%4、失业保险 5、医疗保险费 工资总额 7%间接费 6、住房公积金 工资总额 6%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5 8、工会经费 2%9、职工教育经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企业管理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
17、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财产保险费 8、财务费 9、税金 利润 税金 9 湖南省措施项目费 1、环境保护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1、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3、高层建筑增加费 4、超高增加费 5、架手架搭拆费 6、施工排水、降水费 7、检验试验费 8、缩短工期措施费 A、夜间施工增加费;B、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及增加场外运费;9、无自然光采光施工通风、照明、通讯设施增加费 10、材料二次倒运费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2、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 1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14、采暖、空调
18、系统调试费 施工项目措施费 15、安装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16、格架式抱杆增加费 17、焦炉施工大棚费 18、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 19、安装组装平台费 20、安装工程联动试车费 21、市政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搭拆费 22、市政工程施工吊栏、托架摊销费 23、市政工程围堰 24、市政工程筑岛 25、市政工程临时便道 26、市政工程原有路基、管线保护费 27、市政工程施工用水、电源设备的安装拆除费 10 28、园林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 11 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一、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及设施、改
19、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1.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以下具体项目: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档、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
20、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省建设厅(2006)湘建价 330 号文件规定计取,不得优惠、打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项目名称 计费基础 07 费率(%)08 费率(%)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5.30 20.07 装饰装修工程 人工费 13.60 22.06 安装工程 人工费 12.80 21.26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人工费 12.80 14.95 仿古建筑 人工费 14.80 19.57 市政工程 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 人工费 12.80 14.95 道路、桥涵、隧
21、道、防洪堤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3.60 15.19 机械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80 5.46 打桩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3.10 6.54 文件依据湘建价2006330 文和湘建价2007403 文.二、施工措施项目费 第一篇 建筑工程 1.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及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附录一第十三章计算(塔式起重机基础、安装
22、拆卸、场外运输)。一般小型机械中消耗量标准已包括安 12 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用,凡消耗量标准已计算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用的均不能另计算安装、拆卸。对于大型机械进出场缺项的子目,需计算进出场费的要另行报批。2.高层建筑增加费:建筑物超过 6 层或檐口高度超过 20m 需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费用。按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十四章规定计算。不同的檐口高度,按不同步距计算,20m 以下或六层以下不计算,20m 以上的全部工程量项目全部计算,执行时注意对柱的高度划分,应分不同的檐口高度计算工程量,梁式楼梯、板、柱、墙、装饰均应根据不同檐墙口高度计算工程量,分另套用消耗量标准。(99 定额是按
23、20m 以上建筑面积计算的)3.脚手架搭拆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凭)费用。按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十一章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悬空脚手架、挑脚手架、防护架、依附斜道、安全网、安全笆、构筑物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架空运输道、独立卷扬机架、钢网架高空拼装支承操作平台 4.已完工程保护费:指工程完工后未经验收或未交付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有关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合同有约定计算利息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是一个计算期。留守人员保护工资、工程保养间
24、费、维护费用。5.施工排水、降水费:指工程地点遇有积水或地下水影响施工面采用人工或机械排(降)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井点安装、拆除和使用费等)。6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十三章工程计价办法附录一第十三章计算。7检验试验费:指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包括试验桩费、幕墙抗风试验费、桥梁荷载试验费、空气污染测试费。试桩费:根据 1998 年 5 月 19 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文件”湘费清整字第 09 号关于省建委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单桩静载试验 承载力
25、 25t 1400 元/根 2540t 1600 元/根 40t 协商 单村动测试验费:5 根 750 元/根 5 根 650 元/根 8二次搬运费:因场地狭小或障碍等引起的材料、半成品、设备、机具等超过一定距离或发生的二次搬运、装拆所需要的人工增加费(包括运输损耗)。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 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 150m 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表一:材料场内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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