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1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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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 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 110(66)kV 750kV 架空输电线路。35kV 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900.51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GB/
2、T 2900.51 1998,IEC 60050(466):1990,IDT)GB/T 4365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 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 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DL/T5092 110 50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中华人
3、民共和电力法 1995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239 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98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 8 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999 年 3 月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51 和 GB/T 436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 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3.2 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 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遇到房屋或
4、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于非居民区。3.3 民房 residences 有人长时间居住的建筑物,包括其中的房间或平台。也包括经地方规划批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有人长时间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3.4 输电线路保护区 transmission line protected region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3.5 微气象区 area of minute meteorological phenomena 是指某一大区域的局部地段。由于地形、位置、坡向及温度、湿度等出现特殊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形成有别于大区域的更为特殊且对线路运行产生影响的气象区域
5、。3.6 微地形区 area of micro-topography 为大地形区域中的一个局部狭小的范围。微地形按分类主要有垭口型微地形、高山分水岭微地形、水汽增大微地形、地形抬升微地形、峡谷风道微地形等。3.7 采动影响区 mining area 地下开采引起或有可能引起地表移动的区域。3.8 线路的电磁环境 electromagnetic enbironment of line -输电线路运行时线路电压、电流所产生的电磁场效应、磁场效应以及电晕效应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视干扰和可听噪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坑能产生的影响,包括静电感应、地面电场强度、地面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
6、可听噪声水平、风噪声水平等参数对人和动物的生活基本不产生影响的环境限值。3.9 线路巡视 line inspection 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等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根据不同的需要,目的)所进行的巡视。3.10 正常巡视 periodic inspection (或 线路巡视人员按一定的周期对线路所进行的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指线路本体和附属设备)和线路保护 区(线路通道)所进行的巡视。3.11 故障巡视 fault inspection 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
7、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视。3.12 特殊巡视 special inspection 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需要、采用特殊巡视方法所进行的线路巡视。特殊巡视包括夜间巡视、交叉巡视、登杆检查、防外力破坏巡视以及直升机(或利用飞行器)空中巡视等。4.基本要求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运行 单位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4.1 运行维护单位应参与线路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 招标等生产全过程管理
8、工作,并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提出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4.2 对于新投运的线路,应执行 GBJ233,按有关规定把好验收移交关。4.3 运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经常分析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4.4 运行单位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线路状态检修工作。4.5 每条线路应有明确的维修管理界限,应与发电厂、变电所和相邻的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划分分界点,不 得出现空白点。4.6 新型杆塔、导线、金具、
9、绝缘子以及工具等应经试验合格通过后方可使用。4.7 应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和责任,加强线路保护区管理,防止外力破坏。4.8 线路外绝缘的配置应在长期监测的基础上,结合运行经验,综合考虑防污、防雷、防风偏、防覆冰等因素。4.10 对易发生外力破坏、鸟害的区域和处于洪水冲刷区的输电线路,应加强巡视,并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4.11 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 应有醒目的标识。4.12 运行中应加强对防鸟装置、标志牌、警示牌及有关监测装置等附属设施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5.运行标准 5.1 杆塔与基
10、础 5.1.1 基础表面水泥不应脱落,钢筋不应外露,装配式、插入式基础不应出现锈蚀,基础周围保护土层 不应流失、坍塌;基础边坡保护距离应满足 DL/T 5092 的要求。5.1.2 杆塔的倾斜、杆(塔)顶挠度、横担的歪斜程度不应超过表 1 的规定;类别 钢筋混凝土 钢管杆 角钢塔 钢管塔 电杆 直线杆塔倾斜度 1.5%0.5%0.5%(适用于 50m 及以 0.5%(包括挠度)(倾斜度)上高度铁塔 )直线转角杆最大挠度 0.7%转角和终端杆 66kV 及以下 1.5%最大挠度 转角和终端杆 110kV 2%220kV 及以下最大挠度 杆塔横担歪斜1.0%1.0%0.5%-度 5.1.3 铁塔主
11、材相邻结点间弯曲度超过 0.2%;-5.1.4 钢筋混凝土杆保护层腐蚀脱落、钢筋外露,普通钢筋混凝土杆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缝隙宽度超过 0.2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有裂缝。5.1.5 拉线棒锈蚀后直径减少不应超过 2mm。5.1.6 拉线基础埋层厚度、宽度不应减少。5.1.7 镀锌钢绞线拉线断股,镀锌层锈蚀、脱落。5.1.8 拉线张力应均匀,不应严重松弛。5.2 导线与地线 5.2.1 导、地线由于断股、损伤造成强度损失或减少截面的处理标准按表 2 的规定;处理方法 线别 金属单丝、预绞式补修 预绞式补修条、普通补修 加长型补修管、预绞式 接续管、预绞式接 续条、接续管补强 条补修 管补修
12、 接续条 接续条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导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导致 导线损伤范围导致强 导线损伤范围导致 强度损失在总拉断 钢芯铝绞线 致强度损失未超过总 强度损失未超过总拉断 度损失在总拉断力的 力的 50以上且截 钢芯铝合金 拉断力的 5且截面 力的 5-17 且截面积损 17-50 且截面积损伤 面积损伤在总导电 绞线 积损伤未超过总导电 伤未超过总导电部分截 在总导电部分截面积 部分截面积 60及 部分截面积 7 面积 7-25 间 25-60 间 以上 铝绞线 断损截面不超过总面 断股损伤截面占总面积 股损伤截面占总面积 股损伤截面超过总 铝合金绞线 积 7 的 7-25 的 25-60 面
13、积的 60及以上 镀锌钢绞线 19 股断 1 股 7 股断 1 股 7 股断 2 股 7 股断 2 股以上 19 股断 2 股 19 股断 3 股 19 股断 3 股以上 断损截面积不超过总 断股损伤截面占面积的 OPGW 面积 7(光纤单元未 7-17,光纤单元未损伤 损伤)(补修管不适用 )注 1:钢芯铝绞线导线应未伤及钢芯,计算强度损失或总截面损伤时,按铝股的总拉断力和铝总截面积作基数进 行计算。注 2:铝绞线、铝合金绞线导线计算损伤截面时,按导线的总截面积作基数进行计算。注 3:良导体架空地线按钢芯铝绞线计算强度损失和铝截面损失。5.2.2 导、地线表面腐蚀、外层脱落或呈疲劳状态,试验
14、值不应小于原破坏值的 80%。5.2.3 导、地线弧垂不应超过设计允许偏差;110kV 及以下线路为 6.0、2.5;220kV 及以上线路 为 3.0、2.5。-5.2.4 导线相间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110kV 及以下线路为 200mm;220kV 及以上线路为 300mm。5.2.5 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以下值:垂直排列双分裂导线 100mm;其他排列形式分 裂导线 220kV 为 80mm;330kV 及以上线路为 50mm。5.2.6 OPGW接地引线不应松动或对地放电。5.2.7 导线对地线距离及交叉距离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5.3 绝缘子 5.3.1 瓷质绝
15、缘子伞裙不应破损,瓷质不应有裂纹,瓷釉不应有烧坏。5.3.2 玻璃绝缘子不应有自爆或表面有裂纹。5.3.3 棒形及盘形复合绝缘子伞裙、护套、破损或龟裂,端头密封不应开裂、老化。5.3.4 钢帽、绝缘件、钢脚应在同一轴线上,钢脚、钢帽、浇装水泥不应有裂纹、歪斜、变形或严重锈 蚀,钢脚与钢帽槽口间隙不应超标。5.3.5 盘型绝缘子绝缘电阻 330kV 及以下线路不应小于 300M ,500kV 及以上不应小于 500M。5.3.6 盘型绝缘子分布电压零值或低值。5.3.7 锁紧销不应脱落变形。5.3.8 绝缘横担不应有严重结垢、裂纹,不应出现瓷釉烧坏、瓷质损坏、伞裙破损。5.3.9 直线杆塔的绝缘
16、子串顺线路方向的偏斜角(除设计要求的预偏外)大于 7.5,且其最大偏移值不应大于 300mm,绝缘横担端部偏移不应大于 100mm。-5.3.10 地线绝缘子、地线间隙不应出现非雷击放电或烧伤。5.4 金具 5.4.1 金具本体不应出现变形、锈蚀、烧伤、裂纹,金具连接处应转动灵活,强度不应低于原值的 80%。5.4.2 防振锤、阻尼线、间隔棒等金具不应发生位移、变形、疲劳。5.4.3 屏蔽环、均压环不应出现松动、变形,均压环不得装反。5.4.4 OPGW 余缆固定金具不应脱落,接续盒不应松动、漏水。5.4.5 OPGW 预绞线夹不应出现疲劳断脱或滑移。5.4.6 接续金具不应出现下列任一情况:
17、a)外观鼓包、裂纹、烧伤、滑移或出口处断股,弯曲度不符合有关规程要求;b)温度高于导线温度 10,跳线联板温度高于相邻导线温度 10;c)过热变色或连接螺栓松动;d)金具内严重烧伤、断股或压接不实(有抽头或位移 );e)并沟线夹、跳线引流板螺栓扭矩值未达到相应规格螺栓拧紧力矩(见表 3)表 3 螺栓型金具钢质热镀锌螺栓拧紧力矩值 螺栓直径 mm 8 10 12 14 16 18 20 拧紧扭矩 N.m 9-10 18-23 32-40 50 80-100 115-140 150 5.5 接地装置 5.5.1 检测到的工频接地电阻(已按季节系数换算)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见表 4)。5.5.2 多
18、根接地引下线接地电阻值不应出现明显差别。5.5.3 接地引下线不应断开或与接地体接触不良。接地装置不应出现外露或腐蚀严重,被腐蚀后其导体截面不应低于原值的 80%。表 4 水平接地体的季节系数 接地射线埋深 m 季节系数 0.5 1.4-1.8 0.8-1.0 1.25-1.45 注:检测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时,如土壤较干燥,季节系数取较小值;土壤较潮湿时,季节系数取较大值。6.巡视 基本要求 6.1.1 线路运行单位对所管辖输电线路,均应指定专人巡视,同时明确其巡视的范围和电力设施保护(包 括宣传、组织群众护线)等责任。6.1.2 线路巡视以地面巡视为基本手段,并辅以带电登杆(塔)检查、空中
19、巡视等。6.1.3 正常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本体、附属设施)及通道环境的检查,可以按全线或区段进行。巡视 周期相对固定,并可动态调整。线路设备与通道环境的巡视可按不同的周期分别进行。6.1.4 故障巡视应在线路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人员由运行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巡视范围为发生故 障的区段或全线。线路发生故障时,不论开关重合是否成功,均应及时组织故障巡视。巡视中巡视人员应 将所分担的巡视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漏巡。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遇到重大事故应设法保护现 场。对引发事故的特征物件应妥为保管设法取回,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拍摄,以便为事故分析提供证-据或参考。6.1.5 特殊巡视应在气候
20、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特殊要求 时进行。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巡视的范围视情况可为全线、特定区段段或个别组件。6.1.6 线路巡视中,如发现危急缺陷或线路遭到外力破坏等情况,应立即采用措施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 报告,以便尽快予以处理。对巡视中发现的可疑情况或无法认定的缺陷,应及时上报以便组织复查、处理。6.1 设备巡视的要求及内容 6.2.1 设备巡视应沿线路逐基逐档进行并实行立体巡视,不得出现漏点(段),巡视对象包括线路本体 和附属设施。6.2.2 设备巡视以地面巡视为主,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带电登杆(塔)检查,重点对导线、绝缘子、金具、附属设施的完
21、好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6.2.3 设备巡视检查的内容可参照表 5 执行。表 5 架空输电线路巡视检查主要内容表 巡视对象 检查线路本体和附属设施有无以下缺陷、变化或情况 地基与基面 回填土下沉或缺土、水淹、冻胀、堆积杂物等 杆塔基础 破损、酥松、裂纹、漏筋、基础下沉、保护帽破损、边坡保护不够等 杆塔 杆塔倾斜、主材弯曲、地线支架变形、塔材、螺栓丢失、严重锈蚀、脚钉缺失、爬梯变形、土埋塔脚等;混凝土杆未封顶、破损、裂纹等 接地装置 断裂、严重锈蚀、螺栓松脱、接地带丢失、接地带外露、接地带连接 部位有雷电烧痕等 线 拉线及基础 拉线金具等被拆卸、拉线棒严重锈蚀或蚀损、拉线松弛、断股、严重 路 锈
22、蚀、基础回填土下沉或缺土等 本 绝缘子 伞裙破损、严重污秽、有放电痕迹、弹簧销缺损、钢帽裂纹、断裂、体 钢脚严重锈蚀或蚀损、绝缘子串顺线路方向倾角大于 7.5 或 300mm 导线、地线、引流线、散股、断股、损伤、断线、放电烧伤、导线接头部位过热、悬挂漂浮 物、弧垂过大或过小、严重锈蚀、有电晕现象、导线缠绕(混线)、覆 屏蔽线、OPGW 冰、舞动、风偏过大、对交叉跨越物距离不够等 线夹断裂、裂纹、磨损、销钉脱落或严重锈蚀;均压环、屏蔽环烧伤、线路金具 螺栓松动;防振锤跑位、脱落、严重锈蚀、阻尼线变形、烧伤;间隔 棒松脱、变形或离位;各种连板、连接环、调整板损伤、裂纹等 防雷装置 避雷器动作异常
23、、计数器失效、破损、变形、引线松脱;放电间隙变 化、烧伤等 固定式:破损、变形、螺栓松脱;附 防鸟装置 活动式:动作失灵、褪色、破损;电子、光波、声响式:供电装置失效或功能失效、损坏等 属 各种监测装置 缺失、损坏、功能失效等 设 杆号、警告、防护、指 施 缺失、损坏、字迹或颜色不清、严重锈蚀等 示、相位等标识 航空警示器材 高塔警示灯、跨江线彩球缺失、损坏、失灵 防舞防冰装置 缺失、损坏等 ADSS光缆 损坏、断裂、驰度变化等 6.2 通道环境巡视的要求及内容 6.3.1 通道环境巡视应对线路通道、周边环境、沿线交跨、施工作业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线路通道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6.3.
24、2 在确保对线路设施巡视的到位的基础上宜适当增加通道环境巡视的次数,根据线路路径的特点安 排步行巡视或乘车巡视,对通道环境上的各类隐患或危险点安排定点检查。6.3.3 对交通不便和线路特殊区段可采用空中巡视或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等。6.3.4 通道环境巡视检查的内容按表 6 执行。表 6 架空输电线路通道环境巡视检查主要内容表-巡视对象 检查线路通道环境有无以下缺陷、变化或情况 建(构)筑物 有违章建筑,建(构)筑物等 树木(竹林)树木(竹林)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等 施工作业 线路下方或附近有危及线路安全的施工作业等 火灾 线路附近有烟火现象,有易燃、易爆物堆积等 线路通道 交叉跨越 出现新建或改建
25、电力、通信线路、道路、铁路、索道、管道等 环境 防洪、排水、基础保 坍塌、淤堵、破损等 护设施 自然灾害 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引起通道环境的变化 道路、桥梁 巡线道、桥梁损坏等 -污染源 采动影响区 其他 出现新的污染源或污染加重等 出现裂缝、坍塌等情况 线路附近有人放风筝、有危及线路安全的漂浮物、线路跨越鱼塘无 警示牌、采石(开矿)、射击打靶、藤蔓类植物攀附杆塔等 6.3 巡视周期的确定原则 6.4.1 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线路设备和通道环境特点划分区段,结合状态评价和运行经验确定线路(区 段)巡视周期。同时依据线路区段和时间段的变化,及时对巡视周期进行必要的调整。6.4.2 不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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