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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2、维保单位:取得维修许可证,在承德市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5、半包:即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按双方协商内容)。6、大包:即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的工作内容已包含
2、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在签约前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 电梯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3、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电梯保养 签约前乙方应对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电梯的现状记录在案。根据电梯的现状,乙方提出具体的电梯保养要求和方案供甲方参考。双方以此约定电梯日常保养和维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本合同第五条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紧急救援服务。第二条 电梯保养的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 15 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一)。第三条 电梯保养标准 实施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
4、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99)的相关规定。第四条 维保电梯和电梯保养费(设备地址:)梯号栋号(客户)梯型 层/站 速度 m/s 载重 kg 台数 单价(元)合 计(元/月)/台每月维护保养合计(大写):元整(¥元)台每年维护保养费合计(大写):元整(¥元)第五条 电梯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 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六条 结算方式 3(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分 期支付保养费给乙方,付
5、款周期为 个月,每期款即人民 币 元整(小写:¥元)。应于每付款周期的第 个月支付,以后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应在各付款周期的第 个月内支付。(二)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七条 电梯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保养中所更换的零部件 200 元以下自然损坏的配件由乙方负责;200 元以上自然损坏的配件由甲方负责;润滑油、灯具等由甲方负责;非自然损坏的配件如认为、水淹损坏的配件由责任人负责。第八条 乙方负责全年 365 天 24 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 24 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典花:。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电梯保养费中),房屋由甲方提供,水电
6、费由乙方负责。驻场作业人员职责:1、服从甲方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承担二十四小时现场困人紧急救援工作。3、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中的电梯保养工作内容。第十 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要求乙方返工。(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
7、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4(10)承德市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典花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甲方的电梯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故障的统计。电梯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应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
8、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9、2、当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采取停梯措施并立刻通知甲方停用。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 1、应当具备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2、应对外公布故障受理值班典花并安排专人24 小时接听典花,接听投诉典花的服务人员应能够直接受理和处理投诉事宜并做好典花记录(接听典花日期、使用单位、受理内容、用户的具体要求和意见以及初步处理办法)。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抵达现场。4、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 6、
10、提供本合同电梯保养的全年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8、当需要完成合同之外所需的重大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将相关工程内容和报价提供给甲方。9、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功能完好。10、制定定期回访制度,提供定期回访服务,每年由相关人员对每个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至少一次有计划地回访,填写电梯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维修保养服务工作情况以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收集掌握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11、由企业电梯安全检测员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检测。1
1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协助甲方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协助甲方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工作,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13、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4、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1%的违约金。(四)因电
12、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合同总价 30%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6 调解不成
13、的,按照下列 任选一 种方式解决:(一)依法向 承德市 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 承德市劳动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一)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 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
14、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 址:地 址: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典花:联系典花:电梯安全管理员:传真典花:传真典花:开户赢行:帐 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附件一: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 1、机房内检查及保养事项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1.1 机房的通道,出入口门 通道应通畅无障碍物、应有适当的照明设施且有效 机房门应有告示牌、出入口锁紧装置要良好 机房内应清洁卫生,不得堆放非电梯用物品 15 天 1.2 机房设施 机房内温度要维持 5 40 、天花板或窗户不应漏水 消防器材在
15、有效期内 15 天 1.3 滑轮间 滑轮间应有足够的固定照明、电源插座 滑轮间入口,急停开关动作可靠 滑轮间地面清洁无油污 3 个月 1.4 手动盘车装置 手动盘车装置齐全,标识明确,操作说明清晰详细 制动器松闸板手应挂在制动器附近容易接近的墙上 1 个月 1.5 配电盘,控制柜(屏)各开关装置及保险标识明确、工作可靠无异常 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元件固定良好、工作可靠无异常 电子板插件固定要良好,表面无积尘,无异味 门锁及安全回路无短接线 设置有故障检测功能的微机电梯,需检查故障记录并做相应处理 布线整齐,线槽盖板齐全、严密,接地良好 15 天 各接线端子标志和编号清晰、并紧固,无氧化及接触不
16、良 清洁卫生良好 1 个月 各电气部件的工作状态及检测点的工作参数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3 个月 断错相保护功能正常 动力和控制回路的电气绝缘符合标准要求 12 个月 1.6 曳 引 机 减速箱 表面无积尘及油污,油漆无剥落;箱体密封可靠,漏油无异常 运转时应无异常响声及振动 传动部件啮合状态良好,无异常温升 15 天 油位正常,无杂质,按厂家要求定期更换 1 个月 1.7 曳引轮 曳引轮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正常运行时曳引轮与钢丝绳之间无严重滑移现象 曳引轮线槽磨损严重时,需满足曳引条件要求,并确认更换或监控使用 所设置的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装置固定可靠,警告标识清晰 所设置的防止钢丝绳脱离
17、装置应稳固 1 个月 曳引轮在各负荷状态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2mm 12 个月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1.8 曳引机 轴承 应无异常发热、无异常声音 15 天 按润滑要求定期加注 6 个月 1.9 制动器 制动器动作灵活、各部件齐全并可靠固定、所设置的电气触点接触良好 制动轮光洁、无异常划痕,运行时无异响 制动器线圈表面无异常发热、电气接线可靠 制动器机械机构各相关尺寸按产品标准要求调整正确 制动器闸瓦工作可靠、磨损无异常,接近使用期限时应更换 15 天 制动器解体清理、各运动部件选用规定润滑剂 解体清理装配完毕的制动器性能应满足相关制动要求 12 个月 1.10 导向轮
18、/复绕轮 旋转顺畅、无异常声响;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所设置的防止机械伤害的安全装置固定可靠,警告标识清晰 1 个月 1.11 电机 工作无异常发热和异常声响、表面清洁卫生 15 天 定子线圈应清洁、无积尘 3 个月 电机的接线端子固定可靠、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及锈蚀 6 个月 1.12 编码器/测速电机 固定可靠、清洁卫生、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15 天 接线端固定可靠、接触良好 6 个月 1.13 选层器 所设置的传动钢带受力均匀无扭曲,无裂痕或破损现象 15 天 8 固定/运动各触点位置固定可靠、表面清洁、磨损值在允许范围内 电气接线标志清晰、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 1 个月 1.1
19、4 限速器和 安全钳 各运动部件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铅封或漆封标记齐全,无移动痕迹 15 天 钢丝绳及绳槽无严重油垢,磨损无异常 所设置的电气开关及触点工作可靠,接线良好 1 个月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可靠;限速器可靠固定、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0.5mm 12 个月 定期现场检测限速器各动作速度符合铭牌及标准要求 24 个月 1.15 曳引机减震装置 限位挡块及缓冲橡胶齐全并固定可靠;橡胶表面无裂痕、老化现象 6 个月 1.16 停电自动 救援装置 所使用的蓄电池接线端子无明显的氧化腐蚀 1 个月 定期检查其功能正常。如需停电检修,应采取措施,防止误动作 15 天 2、轿厢和对重检查及保养事
20、项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2.1 轿内标示牌 轿内应有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和制造单位的铭牌 电梯使用守则、紧急情况时联络典花 电梯注册登记标志 15 天 2.2 轿厢壁、天花板 及地板 轿内应清洁(须与业主明确责任)不应存在严重的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如轿厢重新装修,不应使用易燃材料,且需检查及调整平衡系数 15 天 2.3 轿内操纵箱 及显示器 按钮、开关无明显的老化、损伤,标记清晰、功能正常 所设置的轿内检修盒面板锁有效,检修盒内各开关功能正常 显示器表面无破损,显示状态正确无误 15 天 2.4 轿厢照明和 通风装置 轿厢内照明和通风装置工作应正常,轿内地板的照明度
21、要在 50Lx 以上 15 天 应定期检查及清洁轿厢风扇,风扇的轴承应定期注油润滑 3 个月 2.5 轿厢门、地坎、护脚板 不应存在严重的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轿厢地坎及上坎清洁无积尘 轿门门滑块齐全,无脱落 15 天 护脚板符合标准要求并固定可靠 阻止关门所需的力不应大于 150N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地坎之间的间隙符合标准要求 轿门门滑块、轿门门挂轮、门挂板偏心轮检查磨损及间隙调整 不应出现因轿门滑块磨损而产生噪音 3 个月 2.6 轿门开关 开关安装应紧固、无松动 开关动作位置应适当,开关动作时电梯不能启动或停止运行 如两扇轿门不是直接连接,副门锁也应正常动作 15 天 2.7 门
22、机系统 各部件固定可靠、运动机构传动灵活、润滑良好 开关门顺畅,无异响及卡阻 开、关门装置的传动链、带不应松驰和过度磨损 所设置的光电安全触板清洁无积尘,发射接收准确无误动作 1 个月 接线端子标记清晰、固定可靠、接触良好,无明显氧化及锈蚀 机械安全触板相关尺寸调整符合产品要求 安全装置动作应迅速可靠;安全装置动作时轿门应反向开门,运转应平稳 开关门位置、速度传感装置工作正常 3 个月 2.8 轿厢地坎、轿门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距离 不能超越规定尺寸 150mm 12 个月 轿厢地坎与厅门地坎间隙、轿厢地坎与厅门门锁轮间隙检查符合标准 6 个月 如装有井道壁防护网或防护板,防护网(板)不应松脱或
23、损坏 3 个月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9 2.9 紧急出口(安全窗、安全门、检修门、活板 门)出口门(窗)开、关顺畅,锁紧装置可靠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 出口门(窗)应附带开关,打开出口时电梯停止 出口门(窗)强度足够,不应破损 15 天 2.10 轿门机械锁装置 应符合相关的动作条件,动作应灵活、可靠 如依靠电磁装置动作,电磁装置动作正常,温升不应过高 1 个月 2.11 应急照明、警铃和典花 停电后应急照明装置应正常,并保证应急照明至少能持续 1 小时 报警装置、通话装置的按钮标记清晰、功能正常 外部的警铃及典花等设置在管理员常驻的消防中心或值班室 为方便紧急救援、检修,机
24、房与轿厢间应设置典花联络装置 设置在轿内的紧急联络装置要使用方便,停电时应能通话 1 小时以上 15 天 2.12 轿顶检修装 置 轿顶检修装置应优先于其他一切检修装置 检修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15 天 2.13 轿顶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动作要良好 15 天 2.14 停层、平层装置 各平层感应器表面清洁无积尘,感应器与感应片的各相关尺寸符合要求 确认轿厢运行时产生的位移不会导致感应器与感应片碰撞 电气连线固定可靠,接触良好 1 个月 2.15 轿顶照明及 开关 轿顶照明、照明开关及防护罩应齐全并良好,有备用灯泡 15 天 2.16 轿顶面、防护栏 轿顶面清洁无油污,防护栏应有足够强度和合适的
25、尺寸 轿顶面各装置电气布线整齐 6 个月 2.17 轿顶反绳轮 钢丝绳槽无严重油污,不应有过度磨损,绳轮转动灵活;轴承润滑良好,无异响 绳轮应有防护罩和挡绳装置,挡绳装置的位置合适 3 个月 2.18 导靴(滚轮)运行时无异响,接触部(转动部)的磨损不应太大、润滑良好 导靴(滚轮)安装尺寸符合产品要求 轿顶、对重上油杯内油量充足且油杯不漏油不破损 1 个月 2.19 机械选层器 机械选层器的钢带应张紧,接头固定良好 断带安全保护开关位置正确,功能正常 15 天 2.20 称重装置 称重装置的安装位置正确,动作状态应良好 满载、超载信号所对应的电梯控制功能及相关声光信号正常 对于连续检测载重量变
26、化的称重装置,应定期通过电脑数据检查是否正确 3 个月 应定期调整称重装置的初始状态 12 个月 2.21 对重 对重架的连接螺栓不应松动和生锈腐蚀 对重如有反绳轮,其绳槽磨损不应太大,轴承润滑良好,无异常噪音 绳轮应有防护罩和挡绳装置,挡绳装置的位置合适 对重块应固定可靠,运行无异响 绳头连接装置应固定可靠;如用螺杆连接,应至少用两个并紧螺母,并用开口销锁 3 个月 3、井道、层门和候梯厅检查及保养事项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3.1 井道照明 井道照明应齐全 1 个月 3.2 限速器钢丝绳 钢丝绳槽磨损在规定值以内 钢丝绳不应有断股现象,不应有过量的断丝和磨损 与安全钳拉
27、杆的连接部位材料不应有过量的磨损、锈蚀 端接部组装应良好,应使用三个绳夹夹紧,夹绳方向应正确 6 个月 3.3 主钢丝绳 钢丝绳的张力应均等,与平均值偏差不超过 5%钢丝绳不应有过多油污;不应有断股现象,断丝 数不超过标准,不应有过量磨损 绳头连接装置的各部件齐全、固定可靠,紧固件无松动 3 个月 10 3.4 导轨及支架 限 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后,应将安全钳动作痕迹打磨平整 导轨及支架表面清洁,无严重油污及锈蚀 导轨撑架、压板的紧固件不应松动 12 个月 3.5 强迫换速、限位、极限开关 开关紧固可靠,开关动作部位不应生锈,滚轮无严重磨损 开关动作位置要适当,符合产品要求 电气触点接触良好
28、,各开关相应功能应正常 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极限开关应动作 3 个月 3.6 厅门 门头清洁,无垃圾杂物,厅门不应严重变形、磨损、生锈、腐蚀 门开关动作应顺畅良好,无卡阻、异响 15 天 厅门关门到位的电气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门扇采用间接机械联动时,被动门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功能可靠 在层门最不利位置,施加外力,门扇之间的间隙不超过 30mm,且无停梯现象 1 个月 厅门三角锁动作、复位灵活,开锁钥匙应经授权使用 厅门验证锁紧的电气保护装置功能正常,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尺寸为 7mm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地坎之间的间隙符合标准要求 门锁滚轮的间隙及与开门刀的配合尺寸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门偏心轮检查
29、及调整、门挂轮磨损检查 闭门器功能在各层工作正常 3 个月 3.7 厅门地坎 厅门门脚胶齐全,无脱离 15 天 厅门护脚板可靠固定,运行时不得与轿厢部件相摩擦 不应出现因厅门门脚胶磨损而发生的噪音 3 个月 轿厢开门刀与厅门地坎间隙应在 5 10mm 厅门地坎和轿厢地坎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产品及标准要求 12 个月 3.8 随行电缆及 附件 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不应有打结及波浪扭曲现象 运行时随行电缆不应触及其他部件而导致磨损或损坏 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及其他部件接触 轿厢监控线与随行电缆同步捆绑时,必须确保不产生大的晃动和表面破损 6 个月 3.9 大厅按钮及 显示器 按
30、钮、开关功能正常,且不应有显著的老化、损坏、卡阻现象 显示器的显示应正确、没有缺划、错划的现象 候梯厅应有足够照明(须与业主明确责任)15 天 3.10 消防功能 消防迫降和消防员专用各项功能应正常,基站消防开关应有适当防护 3 个月 4、底坑检查 序号 保养项目 保养内容及要求 保养周期 4.1 底坑停止装置 不应有显著的生锈、腐蚀现象,开关动作应正常可靠 15 天 4.2 底坑爬梯 底坑爬梯固定可靠并方便人员安全进出 12 个月 4.3 缓冲器 液压缓冲器被压缩后应能自动复位,完全复位后开关才能恢复正常 液压缓冲器的电气保护开关动作灵活,功能可靠 15 天 液压式缓冲器的液量应正确 缓冲器
31、顶面至轿厢、对重的距离应符合标准要求 3 个月 缓冲器固定可靠,无生锈、腐蚀现象 6 个月 4.4 安全钳 安全钳及联动机构各部件齐全,无过量磨损及损坏 安全钳各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并符合产品要求,夹紧位置正确 安全钳各部件无过多油污,应定期清洁 3 个月 4.5 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轮、坠陀及保护开关 限速器钢丝绳张紧轮坠陀不应离地过低 钢丝绳断裂或松弛时应确保能使保护开关正确动作 电梯运行中不应存在显著的振动、噪音现象 15 天 11 4.6 底坑地面 应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防水良好、无渗水漏水现象或消防水倒灌现象 15 天 4.7 补偿链或 补偿绳 补偿绳的张紧轮装置及行程限制开关固定,位置正确,开关功能可靠 补偿链或补偿绳无破损及断裂,无生锈和腐蚀现象 15 天 补偿绳张紧力要充分、均匀;电梯运行时补偿链或补偿绳不应离地过低 补偿绳的张紧轮不应离地过低,也不应脱出导向轨道 3 个月 补偿链或补偿绳两端固定可靠,补偿链的二次保护装置正确可靠 6 个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