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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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评审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评审处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认证监管部提供的演示文稿改编制作)认证监管部提供的演示文稿改编制作 一、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一、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二、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二、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四、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四、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4.14.1、中国强制系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中国
2、强制系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4.24.2、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保障体系(管、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保障体系(管 理部门和实施机构)理部门和实施机构)4.34.3、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4.44.4、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要求、中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要求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有关的过渡安排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有关的过渡安排七、有关问题的说明七、有关问题的说明一、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1.什么是什么是 产品认证产品认证-定义:
3、定义: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证实,某一产品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证实,某一产品经鉴定符合规定要求(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程经鉴定符合规定要求(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程序或活动。序或活动。-期望实现的功能与作用:提供安全质量信息,促进商期望实现的功能与作用:提供安全质量信息,促进商品流通。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流通不可短缺的品流通。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流通不可短缺的信息。其作用包括:规范市场信息。其作用包括:规范市场 保护人类、动植物生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国家安全的作用。促进标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国家安全的作用。促进标准的贯彻,提高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准的贯彻,提高中
4、国产品的竞争力一、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2.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中国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2 2批目录批目录104104种产品种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 3 3批目录批目录107107种产品种产品-入网许可证制度入网许可证制度-销售许可制度销售许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二、二、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 认证制度认证制度1.背景背景 1 1)履行中国加入)履行中国加入WTOWTO的承诺的承诺 2 2)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我国市场
5、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经济和贸为经济和贸易发展服务易发展服务 3 3)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和规范中国的强制性)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和规范中国的强制性 产品认证制度(统一各种质量评价制度,在产品认证制度(统一各种质量评价制度,在中国境内逐步实现一证走遍全国)中国境内逐步实现一证走遍全国)4 4)与发达国家对等技术评价机制的建立,便)与发达国家对等技术评价机制的建立,便于认证结果的互认,使得认证的产品能顺利于认证结果的互认,使得认证的产品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进入国际市场 二、二、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中国为何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制度2 2.建立的原则建立的原则 1)相关评价制度合一(原2种制度
6、合二为一)或至少不重复检测、检查的原则,即一证的原则。2)“四个统一”:统一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3)遵循国际认证通行准则-认证制度的建立遵循WTO/TBT关于合格评定制度的要求-认证用标准以等同采用或参照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基础-认证机构与检测、检查机构的技术能力要求以国际标准或指南为基础 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框架-中央政府建立(规范市场、为贸易、经济发展服务)-指定的认证机构负责认证的实施,对认证结果负责-标志发放机构负责发放认证标志并审批使用方案-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以及经营服务场所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以及经营服务场所
7、的使用者对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产品负责使用者对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产品负责-地方质检部门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实施监督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4.1文件体系文件体系-法律与法规法律与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的种类、标准的性质以及标准的实施手段标准的性质以及标准的实施手段l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证制度、监督制度;认证机构、地方机构、生产与销售监督制度;认证机构、地方机构、生产与销售者的责任、违反的处罚规定者的责任、违反的处罚规定l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
8、验法: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l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l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l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4.1 文件体系-规章与规范性文件规章规章l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l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式样、使用要求、制作申请与发放、监督管理l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l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47份)l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规定l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安排的有关规定4.2、强制性产品认
9、证制度的组织保障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保障体系(管理和实施机构)(管理和实施机构)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AQSIQ)(展开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产品质量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制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审核、批准目录,并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联合发布4.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CNCA)国国务务院院授授权权负负责责强强制制性性产产品品认认证
10、证制制度度的的建建立立、组组织织实实施并对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主要具体职能:施并对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主要具体职能:l 拟定、调整目录并与拟定、调整目录并与AQSIQAQSIQ共同对外发布共同对外发布l 指定和发布目录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指定和发布目录内产品认证实施规则l 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确定认证证书的要求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确定认证证书的要求l 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指定承担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 和认证标志发放机构和认证标志发放机构l 公布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录公布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录l 指导地方质检机构对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地方质检
11、机构对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l 审批特殊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审批特殊用途产品免于强制性认证的事项l 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诉、申诉4.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3.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地方质检机构地方质检机构”)l对所辖区内列入目录的产品实施监督。监督的重点为:未获得认证或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产品。严禁未获得认证的目录内
12、产品进入本辖区;l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的对象主要是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目录内产品的生产者、经销商、进口商。视具体违法情况,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罚则的规定予以处理;l对于监督检查和查处过程中发现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和认证人员违规或违法行为的报CNCA,由CNCA全权负责查处,地方质检机构给予配合,涉及经济处罚的根据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应省质检机构执行。4.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 4.指定认证机构指定认证机构(由由CNCACNCA指定指定)-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实施的主体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实施的主体l按照认证实
13、施规则的要求实施具体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活动;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具体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活动;l向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向获证产品及相关企业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l对获证产品及相关生产厂进行跟踪检查对获证产品及相关生产厂进行跟踪检查l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l处理有关方面对认证产品及认证申请人的投诉、申诉。处理有关方面对认证产品及认证申请人的投诉、申诉。为认证机构提供服务的由为认证机构提供服务的由CNCACNCA指定的检测、检查机构接受认指定的检测、检查机构接受认证机构的委托为其提供认证产品的检测报告、认证产品生证机构的委托为其提供认证产品的检测报告、
14、认证产品生产厂的工厂审查报告。产厂的工厂审查报告。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负责。(产品的生产者、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负责。(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对生产、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负责,不得进口商、销售商对生产、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负责,不得 因产品获得认证而转移相应责任。)因产品获得认证而转移相应责任。)4.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和实施机构5.指定认证标志发放和管理机构指定认证标志发放和管理机构 为便于市场监督,避免假冒,由为便于市场监督,避免假冒,由CNCACNCA指定的指定的机构统一发放和管理认证标志,具体任务:机构统一发放和管理认证标志,具体任
15、务:l根据企业提供的认证证书,发放认证标志l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于非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以及模压等其他 方式使用的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进行核准l为地方质检机构提供执法所需的信息4.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1、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样式4.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2、名称与简称3、性质:政府拥有,授权使用(认证证书持有者和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是目录内产品市场准入标志4、适用的产品范围:获准指定机构认证的目录内的产品。其他产品不得使用3C标志。确保3C标志的使用不给企业、相关产品或认证机构等带来例外的商业利益。4.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5.标志规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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