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的票据.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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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学习目标:了解票据的基本特性与功能及其权利与义务;熟悉票据的种类;熟悉票据的当事人和票据行为;掌握汇票的涵义、特点、种类、缮制和行为;了解与国际收支有关的其他票据。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一、票据的特性与功能一、票据的特性与功能 票据是现代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流通性与转让性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等)、经济生活中各种反映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权等)以及作为通货的纸币;狭义的票据指仅以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为目的的、具有一定格式和条款的书面凭证和有价证券。它本身并非是一种货币,而只是一种
2、可以流通与转让的债权凭证,性质上属于“债”的范畴。二、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二、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一一)票据票据权权利利内容:内容:(1)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2)持票人对参与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3)参加付款人对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人及其前手有取得票据持有人的权利;(4)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5)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其前手有迫索权;(6)已履行付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票据权利依行使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1主票据权利 持票人依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2副票据权利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实现时,所享有的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3辅助票据权利
3、 指在主票据权利未能够实现时,发生的由持票人对特定的从债务人所享有的请求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主要包括持票人对参加人和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二二)票据票据义务义务内容:(1)本票出票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2)汇票承兑人(或本票签票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3)支票保付行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4)汇票付款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5)票据的背书人作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6)参加人或保证人作为特定债务人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类型1主票据义务 指主债务人或其委托人依据票据记载所承担的付款义务。2副票据义务 指背书人作为被追索人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
4、3辅助票据义务 指参加人或保证人作为特定债务人而履行的相应的付款义务。(三三)票据的作用票据的作用 1出口方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证明 用票据来证明是否履约以及履约的程度。2票据是交易货物的代表 票据有“见单如见货”的效果。3票据可以作为融资的手段 出口商用票据可以向银行押汇,进口商可 以转让票据以取得资金。三、票据的种类三、票据的种类(一一)按票据的性按票据的性质质分分类类 1资金票据(Finacial Documents)又称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代表货币的支付凭证。2商业票据(Commercial Documents)是指商业发票、各种运输票据、保险单、装箱单等证明或说明有关商品情
5、况的票据。3公务证书(Public Certificate)是指出口许可证、商检证书等由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签发的各种证明文件。(二二)按票据的作用分按票据的作用分类类 1基本票据基本票据(Basic Documents)指在交易中必不可少的票据,一般包括商业发票、运输票据、保险票据等。2附属票据附属票据(Additional Documents)指进口商根据进口地当局的规定、货物性质的不同、货物数量的不同、运输方式的不同而要求出口商特别提供的票据。比如海关发票、等。(三三)按票据的按票据的签发签发人分人分类类 1出口商自制票据 是指由出口商自行缮制签发的票据,比如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6、、受益人证明等。2协作单位签发的票据 比如运输票据、保险票据等。3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签发的票据 比如上述的“公务证书”。4由国外有关单位签发的票据 比如船龄证明、客检证等。四、票据的当事人四、票据的当事人 出票人:出票人:指开立票据并将票据交给他人的人付款人:付款人:指根据出票人的书面命令支付票款的人。收款人:收款人:指收取票款的当事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背背书书人人:指持票人或收款人经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受让者则成为被背书人。持持票票人人:指持有票据的当事人,即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保证人。承承兑兑人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付款前在汇票上签字后即成为承兑人 。参参加加承承兑兑
7、人人:远期汇票遭到付款人拒绝承兑而退票时,第三人在得到持票人的同意下,参加承兑的当事人。参参加加付付款款人人。指票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票据遭到拒绝付款,且巳作成拒绝证书的情况下,参加支付票款的当事人。票据所有当事人中,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和保证人是票据上的债务人。承兑人是主债务人,直接负但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是从属债务人,负连带支付的义务;保证人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相同。六、票据行为六、票据行为1.出出票票。指出票人按照规定填写票据并签字后将票据交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开票和交付两个行为。出票人在出票时,根据票据收款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限制性抬头
8、,这种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只能由票据上的收款人收款;指示性治头,这种票据可背书转让;来人式抬头,该票据仅凭交付而转让。2.背背书书。它是背书人与其他票据债务人连带负担债务责任的行为,也是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包括两个动作:签字(作成背书)和交付。3.提提示示。要求付款人按照票据上的指示履行其义务的行为称为提示。4.承兑。承兑。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字明确表示同意按票据上的指令付款的行为。5.付款。付款。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收款人支付票款,解除票据一切权利义务的行为,是票据流通的最终目的和流通过程的终点。6.追索。追索。持票人在票据被拒付时,对其前手及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偿还
9、的权利行为叫追索。7.保证。保证。它是指非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在票据上签字对票据债务人的债务作担保的行为。8.参加承兑。参加承兑。当远期汇票未获承兑,持票人尚未行使追索权时,汇票付款人以外的任何人可对已遭拒绝承兑的汇票进行承兑,以阻止持票人追索权的行使,维护票据债务人的信誉,这种行为就是参加承兑。第二节第二节 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本票和支票一、汇票一、汇票(一一)汇票及其必要项目汇票及其必要项目 汇票是由一人开致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由发出命令者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见票或在特定的或可以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票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
10、写明“汇票”字祥;(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3)付款人姓名 (4)付款期限 (5)付款地点 (6)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7)出票日期和地点 (8)出票人的签字(二二)汇票的当事人、行为及种类汇票的当事人、行为及种类汇票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还包括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持票人和预备付款人等。其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保证、承兑、参加承兑等基本票据行为。种类:1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2光票和跟单汇票。3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4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三三)汇票的贴现汇票的贴现 贴现是指任何人(般是银行或贴现公司)在远期汇票已承兑而未到期以前,按
11、照汇票金额(不带息)或汇票到期价值(带息)在扣除一定的贴现后,提前垫款给持票人的一种资金融通行为。二、本票二、本票:(一一)本票是一人开致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或在特定的或可以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某一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通常包括以下一些必要项目:(1)必须写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3)付款期限(未载明者视为见票即付);(4)付款地点(未写明者,出票地视为付款地);(5)收款人或其指定人;(6)出票日期和地点;(7)出票人的签字。(二二)本票与汇票的区别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1)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而汇票则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2)本票
12、的票面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与收款人;而汇票票面则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3)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而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4)本票出票人即是付款人,远期本票到期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兑和承兑手续;而远期汇票则须办理提示要求承兑和承兑手续。(5)本票只能开出一张;而汇票则可以开出一套即一式两份或数份。三、支票三、支票(一一)支票及其必要项目支票及其必要项目 支票是出票人(银行的客户)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个人(收款人)或者其指定人或者持票来人即期地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一般包括以下必要项目:(1)必须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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