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doc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
2、奖。第三条 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第四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第五条 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六条 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工程造价在1000
3、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七条 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第八条 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 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第十条 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第十
4、一条 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第十二条 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第十三条 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南建管2004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和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
5、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等规定要求。第十四条 参评项目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起重设备及临时用电的电气产品在南宁市建筑材料使用登记名录范围内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第四章 评审程序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 1、计划申报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后十五天内,由申报企业向市建设质安协会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2、参评项目,房建工程在主体形象进度完成7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时,申报企业应及时向市建设质安协会提交该项目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的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宁市 建设 工程 安全 文明 工地 评选 办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