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第五章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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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慧芳张慧芳博士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基本制度与政策RealEstateBasicSystemandPolicy第五章第五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制度与政策本章内容本章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第三节 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 第四节第四节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 第五节第五节 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 第六节第六节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征房地产交易是人们对房地产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活动的总的称谓。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房地产交易包
2、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房地产交易具有以下特征:1、交易价格高 2、交易标的物具有固定性 3、交易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4、交易复杂性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二、房地产交易的原则二、房地产交易的原则 (一)房地统一原则(一)房地统一原则(二)依法登记原则(二)依法登记原则(三)房地产交易价格分别管制原则:政府指导(三)房地产交易价格分别管制原则:政府指导价或定价价或定价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房、经营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房、经营性服务收费;市场价性服务收费;市场价其他。其他。无论是房地产交易行为,还是房地产交易管无论是房地产交易行为,还是房地产交易管理行为,都应遵循
3、这些基本原则理行为,都应遵循这些基本原则 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三、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三、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 房地产交易管理是指政府设立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以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行使指导、监督等管理职能。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主要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职能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土资源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
4、地产交易概述三、三、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续)(一)房地产管理机关 1、国土资源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各级房地产管理机关(二)房地产交易所四、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一)对房地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及权属转移初审手续;(三)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费;(四)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五)为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为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公布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 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
5、交易概述五、房地产交易中的基本制度五、房地产交易中的基本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五项基本制度:(一)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如果申报的成交价格过分低于市场价格,登记部门按照相关规 定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收取费用。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续)(续)
6、(三)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期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规
7、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的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它是在设定估价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它是在设定估价基准日、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使用年期基准日、设定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使用年期下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下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标定地价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或认可的具体宗地在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或认可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土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8、,标定地价是宗地价格的一种。地使用权价格,标定地价是宗地价格的一种。房屋的重置价格房屋的重置价格根据当年、当地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根据当年、当地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评估对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评估对象具有相同结构、式样、标准、质量和效用的房屋象具有相同结构、式样、标准、质量和效用的房屋所需的费用所需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 (续)(续)(四)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
9、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的人员。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房地产交易概述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续)三、房地产交易的中的基本制度(续)(五)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
10、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11、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地使用权证书。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特征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特征(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
12、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1、房地产转让的主体是房地产权利人,包括房产所有权人和、房地产转让的主体是房地产权利人,包括房产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2、转让的客体是城市中被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转让的客体是城市中被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3、转让的形式主要是买卖和赠与,也包括其他合法方式。、转让的形式主要是买卖和赠与,也包括其他合法方式。4、转让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转让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特征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特征(二)
13、房地产转让的特征(二)房地产转让的特征1、房地产转让的标的必须合法、房地产转让的标的必须合法2、房地产转让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房地产转让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抵押:债务无法实现时才发生所有权(土地为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债务无法实现时才发生所有权(土地为使用权)的转移。租赁:只是使用权转移不涉及房屋所有权。租赁:只是使用权转移不涉及房屋所有权。3、房地产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房地产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受原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受原出让合同的制约。的制约。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
14、让房地产转让 二、房地产转让的原则二、房地产转让的原则 由于转让客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房地产转让除应遵循平等、自愿、由于转让客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房地产转让除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民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民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 1、出让方地位不变原则:即土地所有权不变,无论房地产如何转、出让方地位不变原则:即土地所有权不变,无论房地产如何转让土地所有权不变。让土地所有权不变。2 2、房地产一致原则:即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产权一致。、房地产一致原则:即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产权一致。3、依法登记原则:即向有权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依法登记原
15、则:即向有权部门申请变更登记。4、效益不可损原则:即保护财产的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原则,房地、效益不可损原则:即保护财产的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原则,房地产转让不得损害其经济效益尤其在分割转让时必须遵守,以保护土地产转让不得损害其经济效益尤其在分割转让时必须遵守,以保护土地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使土地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的保护。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使土地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的保护。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三、房地产转让的分类三、房地产转让的分类(一)根据转让的对象,房地产转让可分为地面上有建筑物的转让和(一)根据转让的对象,房地产转让可分为地面上有建筑物的转让和地面上无建筑物的转让。习惯上又被称为土地使
16、用权转让。地面上无建筑物的转让。习惯上又被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城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将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与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并为将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与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并为一个整体通称为房地产转让,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强市场一个整体通称为房地产转让,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统一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统一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二)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房地产转让可分为出让方式取得(二)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房地产转让可分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三)根据转让方式,房地产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两种方式。(
17、三)根据转让方式,房地产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两种方式。有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入股等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有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入股等行为,无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等行为。包括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等行为。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一)转让、受让双方必须具有合法资格(民事法律行为)(一)转让、受让双方必须具有合法资格(民事法律行为)(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的规定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条件(1 1)只有出让合同
18、成立,才允许转让。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 全部的使用金全部的使用金 并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2 2)只有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只有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 房屋建设房屋建设 工程的,完成开发工程的,完成开发 投资总额的投资总额的 25%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
19、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屋所有权证书。做出此项规定的目的,就是严格限制炒卖地皮牟取暴利,并切做出此项规定的目的,就是严格限制炒卖地皮牟取暴利,并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实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续)(续)(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续(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续1)根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的规定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条件(续)注意以下几点: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
20、、义务随之转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级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人民政府城
21、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续)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续)(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续(二)转让的客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续1)根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的规定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条件 (1)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前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前提);(2)经人民政府审批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经人民政府审批
22、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可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上缴国家。(三)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三)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必须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和要求,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房地产转让必须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和要求,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护。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 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四、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续)(续)补充:补充:商品房销售的条件(现房)商品房销售的条件(现房)1、出
23、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五、房地产转让中的禁止情形五、房地产转让中的禁止情形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
24、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
25、屋已经建成的,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五、房地产转让中的禁止情形(续)五、房地产转让中的禁止情形(续)(二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五)权属有争议的;权属有争议的;(六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七)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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