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办法.doc
《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办法.doc(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奖励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鼓励机制,树立企业争先创优导向,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增加企业负责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指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嘉奖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正原则; (二)精神
2、嘉奖为主,物质嘉奖为辅原则; (三)争先创优,树立典范原则; (四)鼓励敬重创新,促进进展原则。 其次章嘉奖设置及评比条件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荣誉体系包括: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嘉峪关市突出奉献国有企业,共四个奖项。 为鼓励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突出的企业,对当年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前3和同比增幅前3的企业进展嘉奖,详细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结合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施。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嘉奖实行物质嘉奖和精神嘉奖相结合的方式,以精神嘉奖为主,对获得嘉奖的企业、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 第六条优秀国有企业家
3、、最具成长型、优秀国有企业奖金各10万; 突出奉献国有企业奖金30万。 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同比增幅排名前3的企业,奖金分别为7万、5万、3万。 第七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主要嘉奖企业在经营治理工作中,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优秀经营治理者。该奖项每三年评比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家应具备的条件: 1.精彩完成企业的创立、合并、重组、转型升级、构造调整等年度重大改革任务。 2.所在企业连续三年资产保值增值率均在105%以上(考核期末净资产考核期初净资产)100%105%。企业负责人在评比期内连续综合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两次年度综合考核考评
4、结果为优秀。 3.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利润、税费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中处在前列。 第八条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主要嘉奖党建工作落实较好,班子顽强有力,对全市经济奉献大、增长速度快,创新力量强的优秀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比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优秀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所在企业连续三年资产保值增值率均在105%以上(考核期末净资产考核期初净资产)100%105%。 2.领导班子三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良好以上,且两次年度综合考核考评结果为优秀。 3.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利润、税费数额在全市国有企业排名中处在前列。 第九条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主要嘉奖企业在营业收入、利润
5、、产品研发、节能减排等方面进展快速,具有高成长性。该奖项每三年评比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名。 嘉峪关市最具成长型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有系统完整的战略进展规划实施方案,按规划逐步实施,三年内完成规划值在85%以上。 2.企业成长性较好,年均营业收入2023万元以下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15%以上; 年均营业收入2023万元(含)-8000万元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8%以上;年均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要求年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费增长6%以上。 3.在主板完成上市的企业,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科技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条件。 第
6、十条嘉峪关市突出奉献国有企业,主要嘉奖在创新力量、品牌建立、效劳意识等进展方面引领全市国有企业,企业在地方留存的税收数额较大,符合优秀国有企业的评比条件,对全市经济进展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奉献的企业。该奖项每三年评比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1名。 嘉峪关市突出奉献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1.胜利引入央企、省企或社会知名企业等战略合作伙伴,引入资金在5000万以上,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企业。 2.进入甘肃省百强企业或甘肃省纳税百强企业。 3.在主板胜利上市的企业。 4.有其他突出奉献的状况。 第十一条有以下状况的不得申报评比嘉奖: 1.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得力; 未
7、按期完成下达的年度重点任务。 2.企业未按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发生失信、不守信用记录;拖欠职工、农夫工工资。 3.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企业发生重大以上生产事故;发生严峻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大事。 4.企业或者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存在其他突出问题。 第三章嘉奖评比程序 第十二条评比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长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国资国企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视治理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的人员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属 国有企业 荣誉 体系 奖励 评选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