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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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监督管理局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 市场监视治理局请休假及考勤治理制度有关的物业治理文本,市场监视治理局请休假及考勤治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考勤治理,增加干部职工的纪律法规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适. 市场监视治理局请休假及考勤治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考勤治理,增加干部职工的纪律法规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树立良好机关形象,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银川市市场监视治理局系统全部单位(部门)在编在岗人员。 二、日常考勤 第三条考勤实行分级治理。银川市场监视治理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考勤规定并组织实施,担当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
2、治理。各分局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治理。 考勤工作以分局、科室为单位详细实施。各分局、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在部门考勤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展考勤和报告。 第四条工作日考勤实行智能考勤机签到制。工作人员到岗后马上签到,离岗前准时签退。签(退)到时间为: 上午上班:7:00-9:00;上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上班:13:30-14:00;下午下班:18:00-21:00。 此时间段外的打卡一律无效。 节假日值班人员按值班表时间签到。 加班由加班部门供应签到表或加班状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 第五条会议及重大活动实行签到制度,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要在
3、会议或活动完毕后准时将签到表报备组织人事科。 第六条考勤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布一次。各部门外出检查或遇其他特别状况无法按时考勤,需做好外出备案登记并于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未打卡状况统计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组织人事科汇总;处级干部外出请自行做好记录,填写未打卡状况统计表,由局长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组织人事科汇总,组织人事科于次月5日前在市局机关进展公示(节假日顺延)。 各分局考勤状况自行通报公示,并于次月5日前将本局考勤备案表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加班,附签到表或加班状况说明,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人事科备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补休。 第八条加强日常考勤监视。监
4、察室会同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的考勤状况进展明察暗访,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外出考勤 第九条外出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杜绝一般性参观考察,严禁公费旅游。时间、来回路线、交通工具和经费数额,要事先报批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因公务外出学习、培训,须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出差审批单签字后,附主要领导同意外出的批示文件报组织人事科核审签字,再依次由主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签字后将外出批示文件和外出审批单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规划财务科。不按审批挨次审核签字的一律不再补签补假。 第十一条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需按审批权限履行请假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第十二条
5、对外出不按审批时间、交通工具、路线规定执行的,未经请示同意早走、晚回、绕道的,财务不予报销,视情节轻重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赐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公务完毕返回后,外出人员要准时在上班之日到组织人事科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外出根据银川市市场监视治理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四、请休假制度 第十五条请休假包括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年休假等。工作人员请休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核审后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除特别状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外,其它必需执行书面请假。对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对待;假期完毕后
6、,应准时到人事部门销假,不得自行续假和越权续假。详细请休假规定如下: 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时应当明确事由,与工作有冲突的,应听从工作需要。请假1天内由科长批准,连续请假2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副局长(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请假由局长批准。 病假:工作人员因病需要就诊或住院治疗的,赐予病假。因病请假1日内由科长批准,连续病休2日需经主管副局长批准;连续病休3日以上需供应医院证明,由局长批准。住院应有医生诊断及建议休假证明,经局长审批后计算病假,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婚假:工作人员结婚赐予婚假。正常的婚假为3天。 产假:(1)根本产假15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2)难产
7、、剖腹产增假1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假15天;(4)配偶赐予25天护理假;(5)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6)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产假42天;(7)在孩子一周岁以内,每天两次哺乳假,每次1小时;(8)产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日计为产假。 探亲假:工作人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生活又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享受探亲假。己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丧假: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职工,赐予3天的丧假。 年休假:年
8、休假实行提前规划、统筹安排、个人申请,组织审批。年初由各科室、分局制定年休假规划报人事部门备案,按规划安排人员公休。年休假1天内由科长批准,连续2天(含2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局长批准;副局长(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年休假由局长批准。年休假原则上当年休完,不能划转到来年,确因公务繁忙,经局长批准可划转到来年。 详细规定为: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根据规定不扣工资
9、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六条各分局局长请销假由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市局局长批准;其他班子成员、各监视治理所所长的请销假3天(含3天)以内由分局局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经分局局长同意后由主管各分局的市局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因私请假,实行AB岗制度。科室工作人员因私请假,由科室负责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顶岗,履行交接手续,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旷工及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未履行本制度有关规定,未按时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或报告
10、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九条未履行本制度有关规定,未在规定的考勤时间签到或查岗发觉未按时签到的以及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岗位的,视为迟到或早退。 月考勤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者,按旷工一天计算;擅离岗位者视为旷工。 六、其他规定 其次十条对于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的,依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其次十一条本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挂勾。各单位执行考勤和请休假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工作人员因违反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受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其次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考勤治理制度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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