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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中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进一步加强效劳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建立,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推动嘉峪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力量现代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7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34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省上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动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强化监视作为推动政务诚信
2、建立的重要手段,加强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建立,推行在行政治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逐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鼓励机制,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立,坚决治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正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全面提升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部门诚信行政水平。 (二)根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需为、法无授权不行为; 坚持政务公开,推动阳光行政,加快决策、执行、治理、效劳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坚持守信践诺,在债务融资、政府选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市场交易领域诚恳守信,严格履行商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
3、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办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三)工作目标。政务效劳平台有效运行,政务效劳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市直各部门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掩盖,行政许可和惩罚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政务公开掩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效劳全过程,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效劳深度融合。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良好政务诚信环境根本形成。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立监视 (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放管服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政务诚信效劳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4、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与重大工程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视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状况作为政务诚信建立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承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视,承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视。 (三)建立政务诚信社会监视机制。加强完善群众监视和舆论监视机制,强化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鼓舞媒体依法对政务失信行为进展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视力气。在重点领域监视中,引入第三方信用机构进展评估效劳,帮助政府部门加强信用监管,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简
5、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 三、全面推动诚信政府建立 (一)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公众参加、专家询问、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争论打算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积极推动重大决策民意听证、专家询问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提高决策透亮度。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标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营造公正的诚信制度环境。推动行政行为程序标准化,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力量。(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市司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二)加快推动政务公开
6、。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效劳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效劳事项公示名目,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效劳事项公开公示。推动市属各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惩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打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准时归集至“信用嘉峪关”、“信用甘肃”,涉企信息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展归集公示,为社会各界供应多渠道信息查询效劳。推动市属各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快“互联网+政务效劳”平台建立。(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效劳中心、市发改委、市社会治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三)提高政务效劳效率。严格执行效劳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
7、制度,提高效劳质量、效劳水平和效劳效率。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削减审批事项。连续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深入推动并联审批,完善部门内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立刻办”改革,根本实现政务效劳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高效。(市放管服办公室、市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效劳中心会同各有关部门,2023年底前) (四)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守法、诚信和道德教育,全面落实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立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大对公务人员初任
8、培训、任职培训中诚信教育的培训力度。加强公务人员信用学问学习,提升公务人员信用意识,切实增加公务人员诚信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五)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在“信用嘉峪关”建立政务信用数据库,准时将各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惩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信用嘉峪关”等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各部门和公务人员政务失信记录,并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发改委、市社会治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六)健全政务守信鼓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部门因政务失信对经济社会进展造成损失或导致不良社会
9、影响的,要就失信状况做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同时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与各类荣誉评比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判,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工程投资、社会治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建立公务人员信用档案,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任用、嘉奖的重要参考,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限制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处理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七)健全信用权益爱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爱护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政府和公务人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
10、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究扩展公务人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人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退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挡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动) 四、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立 (一)加强政府选购领域政务诚信建立。加强政府选购活动相关信息披露,推动“信用嘉峪关”与政府选购治理交易系统的业务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将信用信息作为政府选购重要参考内容。进一步落实选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选购人在工程履约验收环节信用状况监视,标准政府选购工程合同履约验收工作
11、,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选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选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选购活动透亮度。(市政务效劳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持续推动)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立。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披露和治理制度,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程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工程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选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工程责任回溯机制,将工程守信履约状况和实施效果纳入工程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推动ppp工程信息公开,依法披露工程涉及的询问效劳机构、中标社会资本等重要信息,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诚信水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立局、市政务
12、效劳中心、市审计局,持续推动)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诚信建立。积极探究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制度标准,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投标人、评审专家、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准时向社会公开政府招标活动相关信息,准时向社会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并将信用信息作为评标(评审)和监管的依据。建立完善招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通过“信用嘉峪关”“信用甘肃”等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市政务效劳中心、市发改
13、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社会治理局,持续推动) (四)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立。标准招商引资行为,全面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严峻查处虚假承诺、虚报谎报等失信行为。仔细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违约侵害合法权益的,要担当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转变政府承诺和合同商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展,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会同各有关单位,持续推动)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立。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
14、险可控和程序透亮。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准时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各项指标纳入地方财政绩效治理体系,有效监控债务风险。(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属各部门,持续推动) (六)加强社区和镇(村)政务诚信建立。镇政府和社区信用状况由各区负责记录归集,建立社区和镇(村)公开承诺制度,加大社区和镇(村)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效劳等公共效劳和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状况纳入社区
15、和镇(村)绩效考核体系。在社区、三镇、村组加大对诚恳守信的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在各社区(村组)设立诚信宣传专栏,开展诚信镇(村)、诚信社区创立活动。(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持续推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对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工作的指导、催促和检查。加强部门间协同协作,积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立的重点难点问题,讨论确定并推动政务诚信建立的各项措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将政务诚信建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具体制定本部门政务诚信建立详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分工责任,抓出实效。 (三)强化监视考核。将政务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公布和使用等纳入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采纳通报、督查、整改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动。 (四)加大舆论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活动,对政府诚信建立工作进展宣传。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和网络新媒体等,加大对政务领域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怀、支持、参加政务诚信建立工作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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