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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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5篇 市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方法5篇市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方法支农资金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条为了标准财政支农专项项资金(以下简称支农资金金)的治理行为,提高支农农资金安排使用治理的标准范性、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方法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市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方法资金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条 条 为了标准财政支农专 项 项资金(以下简称支农资 金金)的治理行为,提高支 农 农资金安排使用治理的规 范 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 算法、财政部关于进 一 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 理 理的意见、磐安县人 民 民政府工作规章以
2、及磐 安 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标准 财 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权限的 操 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 制 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 本方法所指的支农资金是 指 指中心和省级财政转移支 付 付、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的 的,为促进农业经济进展 ,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提高农夫收入而设立的 具 具有特定目标和特地用途 的 的各类财政性支农扶持资 金 金。主要包括水利建立、 农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 、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林业生态爱护、农业科 技 技进展、产业化扶持、农 民 民培训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 。主要涉及县农办(扶贫 办 办)、农业、林业、水利 、 、科技局、农发办等职能 部 部门。
3、第三条 支农资 金 金治理是指对支农专项资 金 金设立、安排、拨付、使 用 用、监视全过程的治理。 第四条 支农资金治理 的 的原则:依法治理、科学 效 效率,分类指导、突出重 点 点。 其次章 支农资金 设 设立 第五条 依据上级 有 有关部门支农工程立项指 南 南,申报争取的由上级财 政 政转移支付的各类支农专 项 项资金。 第六条 本级 财 财政根据法定增长要求和 重 重点领域、重点工程扶持 导 导向名目分类设立财政支 农 农专项资金。 (一)根 据 据中心、省、市、压滤机 滤 滤布厂家县关于三农 工 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全 县 县农业农村进展实际,制 定 定全县农业农村进展重点 领 领
4、域、重点工程扶持导向 目 名目。 (二)由农口主 管 管部门分别提出重点领域 、 、重点工程扶持导向名目 草 草案,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后 后报领导小组进展讨论、 审 审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报 县 县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 三 三章 支农资金整合 第 八 八条 依据上级有关部门 的 的工程立项指南,结合县 本 本级重点领域、重点工程 扶 扶持导向名目,确定年度 支 支农工程实施规划;县财 政 政依据支农工程实施规划 , ,建立财政涉农工程库, 各 各农口部门向上申报的项 目 目原则上在财政涉农工程 库 库中提取,有利于以工程 为 为切入点的财政资金整合 。 。 第九条 严
5、格根据 渠 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 势 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 合 合力的原则,对年度实 施 施的支农工程财政扶持资 金 金用途和对象根本一样的 专 专项资金进展归并,转变 分 分散使用的状况,促进支 农 农资金的集中有效使用。 第十条 财政性资金对 单 单个支农工程的扶持原则 上 上掌握在该工程投资总额 的 的 70%内,避开对单个 支 支农工程的多头包装、重 复 复扶持,扩大涉农企业和 涉 涉农工程的受益范围,增 强 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第四章 资金安排治理 第十一条 上级财政部 门 门转移支付安排的无法整 合 合的专项补助资金,依据 其 其指定的用途和范围,结 合 合工程实施状况,由
6、县主 管 管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 政 政部门审核,财政支农资 金 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或政 府 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审定 后 后,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 门 门以书面形式联合下达。 第十二条 上级财政部门 安 安排的可以整合的专项资 金 金,应与县财政预算安排 的 的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用 于 于兑现县委、县政府出台 的 的有关支农惠农工程的政 策 策性补助。已列入支农项 目 目扶持导向名目的政策性 补 补助经费,由工程主管部 门 门依据县委、县政府规定 的 的程序和资金补助标准, 结 结合工程实施和验收状况 提 提出安排意见,经财政部 门 门审核,财政支农资金整 合合工作领导小组或政府分 管 管领导牵
7、头协调审定后, 由 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以 书 书面形式联合下达。 第 十 十三条 未列入支农工程 扶 扶持导向名目的非政策性 单 单项补助经费,需在县财 政 政年初预算已安排的支农 专 专项资金中 列支的,由主 管 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财 政 政部门依据主管部门的要 求 求,结合工程实施和验收 情 状况提出安排意见,报县 政 政府审批,补助金额在 1 0 0 万元(含 10 万元)以 下 下的,由分管县长审批; 补 补助金额在 10 万元(不 含 含 10 万元)以上的,由 县 县长审批。 第十四条 未 未列入支农工程扶持导向 目 名目以及其他临时急需安 排 排的支农补助资金,需县 财 财政
8、追加经费的,由各单 位 位以正式文件向县政府请 示 示,经县长批阅后,由财 政 政部门依据县长的批示精 神 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 政 政府审批。补助金额在 1 0 0 万元(含 10 万元)以 下 下的,由县长审批;补助 金 金额在10 万元(不含 1 0 0 万元)以上的,由县长 办 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第 五 五章 资金拨付方式 第 十 十五条 支农资金实行财 政 政专户治理,并依据资金 性 性质实行分类拨付制度。 (一)扶贫资金报帐制 。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县级 报 报账制治理,县财政和各 乡 乡镇均设立财政扶贫资金 专 专户,实行专户治理、封 闭 闭运行。财政扶贫工程经 验 验收合格
9、后,扶贫工程实 施施单位应填写财政扶贫 资 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 有 有效的原始凭证(支付清 单 单或正式发票等),经县 扶 扶贫办、县财政局审核后 报 报账。报账的资金从县财 政 政扶贫专户划拨到相关乡 镇 镇政府扶贫专户或扶贫项 目 目实施单位账户。除尘滤 布 布对已报账 的原始凭证, 财 财政部门在加盖已报账 印章后退还工程实施单 位 位存档。 (二)财政直 接 接支付制。支农工程验收 后 后,由主管部门和县财政 局 局联合下达资金补助文件 , ,工程实施单位或部门提 出出书面用款申请,报送县 财 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根 据 据下达的资金补助文件或 报 报告处理单等有效依据审 定 定后,
10、由国库集中拨付到 相 相关单位和部门;单个补 助 助资金在 10 万元(含 1 0 0 万元)以上的支农工程 , ,由县财政局依据资金补 助 助文件、县财政结算工程 审 审核意见书以及实施单位 的 的书面用款申请,直接将 补 补助资金拨付到工程承建 单 单位;粮食直补、种粮农 资 资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 等 等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实 行 行直接补贴农夫的方式, 由 由县财政局根据相关的程 序 序和标准,将资金直接拨 付 付到补贴对象。 (三) 财 财政授权支付制。未列入 支 支农工程扶持导向名目以 及 及其他临时急需安排的单 项 项支农补助工程,由县财 政 政局依据相关的拨款依据 , ,将补助资
11、金拨付到各乡 ( (镇)财政组,由乡镇财 政 政根据县财政的授权将款 项 项直接拨付至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 工程实施单位 完 完成肯定量的施工任务后 , ,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预 拨 拨付申请,主管部门依据 项 工程进度确定预付工程款 数 数额,经财政局审批后, 预 预拨局部工程资金。预拨 资 资金不得超过该工程财政 补 补助资金总额的 30%。 第十七条 支农资金拨付 严 严格按规定实行转帐结算 , ,不 得直接用现金拨付。 第六章 资金监视检查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做 好 好支农资金的筹集,加强 支 支农资金的监视和治理; 各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 导 导,催促抓好支农工程的 落 落实和实
12、施;工程实施单 位 位要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制 度 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对支 农 农工程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 、专人治理,加强工程成 本 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 规 标准和安全。 第十九条 积极推行工程公示制度 , ,对由财政支农资金扶持 的 的工程,要充分利用相关 媒 媒体或乡(镇)、村公共 场 场所和公开栏,对工程立 项 项、实施进度、自筹配套 、 、资金补助、使用治理等 情 状况进展公示,承受社会 公 公众的监视,提高支农项 目 目治理和支农资金使用的 透 透亮度。 其次十条 任 何 何单位和部门不准以任何 借 借口滞拨支农专项资金, 严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支 农 农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 督
13、催促工程实施单位严格按 规 规定使用资金,确保支农 资 资金的专款专用。开展对 支 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 评 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资 金 金安排挂钩的导向机制。 其次十一条 县监察、审 计 计、财政、农业等职能部 门 门要加强对支农专项资金 的 的审计、检查。对骗取、 套 套取、挪用、贪污支农资 金 金的,扣回财政拨付的扶 持 持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 追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 成 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追 追究刑 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其次十二条 本 本方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 释 释。 其次十三条 本办 法 法自下达之日起试行。 篇二:市财政涉农资金治理方法市财政局等 6部门关于印发重
14、庆市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治理实施方法的通知 (渝财农20233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进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委、林业局、农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6号)精神,原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重庆市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为加强资金使用治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重庆市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治理实施方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代章) 重庆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族
15、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 6 月 4日 重庆市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治理实施方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6号)精神,加强过渡期内重庆市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连接资金)治理,依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进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 中心财政连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治理方法的通知(财农202319号),以及预算治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连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区县(含自治县,下同)稳固拓展脱贫攻
16、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详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对监测帮扶对象实行准时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进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进展的工程,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效劳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效劳设施建立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标准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17、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实行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进展产业和就业增收。连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规划”补助。 (二)支持连接推动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欠兴旺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直接促进进展生产增收的工程。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根底设施建立。支持脱贫村进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根底设施建立短板。主要包括水、电
18、、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效劳、文化等农村根本公共效劳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3.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展短板,主要支持进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立、 少数民族特色产业进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传承创新等。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支持欠兴旺国有农场稳固进展,主要包括必要的生产生活生态根底设施、产业链延长进展、良种繁育、才智化、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支持欠兴旺国有林场稳固进展,主要包括业务用房、路、水、电、讯等必要的根底设施,种、养、加工等产业进展,良种、先进技术引用推广等。 (三)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19、 连接资金不得用于与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欠兴旺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根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归还债务和垫资等。归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简洁的对失能弱能以外的脱贫群众直接发钱发物。 市级连接资金可用于市级统一安排实施的稳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其他工程支出。 其次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据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状况,年度预算中安排肯定规模的本级连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 第三条 连接资金根据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进展、欠兴旺国有农场稳固提升
20、、欠兴旺国有林场稳固提升任务进展安排。资金安排主要根据因素法进展测算,因素和权重如下: 用于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相关人群数量及构造20%、相关人群收入 20%、政策因素 30%、工作创新 20%、绩效等考核结果10%。 用于少数民族进展任务的资金,民族地区按少数民族人口 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政策及当年重点任务 30%、绩效等考核结果 10%,辖民族乡区县和散居区县按民族乡个数、政策及当年重点任务、绩效等考核结果。 用于以工代赈任务的资金,相关区县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效果 30%、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立状况 30%、劳务酬劳发放等政策因素 30%、绩效
21、等考核结果 10%。 用于欠兴旺国有林场稳固进展任务的资金,稳固进展目标任务 40%(目标任务按工程库治理)、林草资源禀赋及治理 30%、创新进展 20%、绩效等考核结果10%。 用于欠兴旺国有农场稳固进展任务的资金,产业进展 40%、根底设施建立30%、创新进展 20%、绩效等考核结果 10%。 资金安排因数的权重,可结合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进展适当调整,并进展综合平衡。 第四条 连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市级安排连接资金时,统筹兼顾脱贫区县和非贫困区县实际状况,推动均衡进展。对脱贫区县综合考虑规模和分布,实行分类分档支持。对国家和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
22、扶区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按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区县,资金使用连续根据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连接资金工程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强化区县治理责任,区县可统筹安排不超过 30%的中心连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进展产业、补齐必要的根底设施短板,及区县乡村振兴规划相关工程。市级连接资金重点用于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区县可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状况,推动产业进展和补齐必要的根底设施短板。 第五条 市级财政部门依据预算治理要求、年度预算安排、中心连接资金下达规模,结合乡村振兴、进展改革、民族宗教、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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