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常州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预案简本公布日期:2022-09-251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强我市环境污染大事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力量,把握和减轻环境污染大事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江苏省环境污染大事应急预案和常州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以及市外涉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环境污染大事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制定。l.4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大事危急源
2、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视治理,建立环境污染大事风险防范体系,乐观预防、准时把握、消退隐患,提高环境大事防范和处理力量,尽 可能地避开或削减突发环境污染大事的发生,消退或减轻环境污染大事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 度地保障公众安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4.2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治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快速反响力量。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治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 优势,实行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1.4.3 专兼结合,协调高效。乐观做好应对突发环境大事的思想、物资和技术预备,加强培训
3、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气,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舞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 过特地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气的作用。1.5大事分级依据国家突发环境大事应急预案的规定,依据突发环境污染大事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l.5.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大事级。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大事:(1) 发生 30 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 人以上;(2) 因环境污染大事需疏散、转移群众5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3) 区域生态功能严峻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峻污染;(4)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峻影响;
4、(5) 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大事;(6) 因危急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峻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大事。1.5.2 重大环境污染大事级。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大事:(1) 发生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2) 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4)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大事。1.5.3 较大环境污染大事级。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
5、较大环境污染大事:(1) 发生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下;(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l.5.4一般环境污染大事级。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大事:(1) 发生 3 人以下死亡;(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组织体系2.1 常州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成立常州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市环境污染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大事时,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依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环
6、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由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任命。环境应急指挥部依据工作需要,设立假设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现场监测处置、抢救治疗、转移安置、闻公布、后勤保障等事宜。2.2 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2.3 专家组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环境污染大事处置专家组,聘请有关专家供给技术询问, 做好相关指导工作。2.4 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各辖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按属地治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3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测报告市
7、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据“早觉察、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 展对环境信息、自然灾难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对有可能造成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大事的信息要准时报告市政府。3.2 预警级别确实定和公布环境污染大事的预警分级与大事分级全都,共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3.3 预警预防措施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污染大事马上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马上实行有关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辖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当实行以下措施:(1) 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 公布
8、预警公告。(3)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展妥当安置。(4) 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马上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把握 并报告事态进展状况。(5) 针对环境污染大事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 调集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市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大事应急机构,将风险源排查作为日常工作,并组织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应急预案。3.4 预警支持系统3.4.1 依托现有的环保、建设、水利、卫生、水文等环境监测站点,建立市、辖市区相互协调、支持的环境监测网络3.4.2 全市范围内布设水质自动
9、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常年亲热监控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质量。3.4.3 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地表水水质流淌监测车、大气质量流淌监测车,进展24 小时监控。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环境污染大事责任单位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觉察环境污染大事后,应马上向所在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马上组织进展现场调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马上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环境大事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状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大事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状况,并准时续报进展状况。4.2 分
10、级响应环境污染大事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级大事,级大事由各辖市、区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级大事及超出本级应急处置力量时,准时恳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4.3 响应程序环境污染大事发生后,无论级别凹凸,事发地各辖市、区政府应马上组织、指挥当地的应急工作,准时报告污染状况和应急处置状况。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快速了解大事状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由政府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4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4.4.1 指挥和协调机制市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指挥中心依据环境污染大事的状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
11、救援队伍和大事所在地毗邻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大事信息通报后,马上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觉察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亲热协作,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需在当地政府协调指挥下坚决、快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坚决把握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把握大事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大事发生。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快速对大事信息进展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依据大事进展状况,对危害范围、进展趋势作出科学推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的决策和指挥供给科学依据;参
12、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大事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供给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展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展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1) 提消灭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2) 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3) 协调各专业应急力气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 协调受威逼的周边地区危急源的监控工作;(5) 协调建立现场戒备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6) 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7) 准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状况。4.5 应急监测市环保局负
13、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大事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协同水利、农林及当地环境机构进展应急监测工作。4.5.1 依据突发环境大事污染物的集中速度和大事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集中范围。4.5.2 依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大事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询问和争辩的方式, 推测并报告突发环境大事的进展状况和污染物的变化状况,作为应急决策的依据。4.6 信息公布环境污染大事发生后,依据有关规定准时公布准确、权威的信息。4.7 应急终止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 大事现场得到把握,大事条件已经消退;(2) 大事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退,无继发可能。
14、4.7.2 应急终止的程序(1) 环境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大事责任单位提出,经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并 上报批准;(2) 环境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 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大事专业应急指挥部应依据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 和实际状况,连续进展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连续进展为止。4.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大事单位查找大事缘由,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消灭。(2) 有关类别环境大事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境污染大事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3) 应急过程评价。(4) 依据实践阅历,有关类别环境
15、大事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展评估,并及 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5) 参与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展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患病污染的生态环境进展恢复的建议。5.2 保险环境污染大事发生后,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大事造成的损失进展评估、审核和确认,依据保险条例进展理赔。6保障措施6.1 资金保障依据处置环境污染大事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各级财政依据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供给必要的资金保障。6.2 通信保障各级通信治理部门要准时组织
16、有关根底电信运营商,保障环境污染大事处置过程中的通讯畅通。6.3 队伍保障市及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多层次的应急保障队伍。以环保部门为主建立环境污染大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必要时可调用消防、医疗等专业队伍和群众性队伍。加强对各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展。6.4 技术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争辩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6.5 安全防护与生活保障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场,确保自身安全。环境污染大事处置中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把握和卫生监视
17、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救灾款物运送安排、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6.6 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媒体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环境污染大事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应急法律法规,组织专家开展环境保护询问工作,让群众正确生疏如何应对环境污染大事,并公布地区环境污染大事应急值班 。加强对环境污染大事应急治理人员、专业救援应急队伍等应急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学校环境保护学问的普及教育。6.7 演习演练全市定期或不定期选择重点地区开展环境污染大事应急综合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力量。演习完毕后进展评估和阅历教训总结。7奖惩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赐予表彰和奖劢。对在处置工作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规定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附则8.1 预案治理本预案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依据状况变化准时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8.2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