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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幼儿园安全治理规章制度1 近期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针对广阔青少年儿童进展违法犯罪活动,给无辜的儿童造成了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损伤,为了杜绝类似恶性案件的再次发生,爱护祖国的花朵不在受到损害,使广阔家长放心,我院做为xx市的正规幼儿园,根据市xx部门颁发的xxxx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特制定xx市幼儿园安全治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动安保工作。 聘用正规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防范力量强的男同志担当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 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2、,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准时处置特别状况。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3)落实治理措施。 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治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治理人员特地负责治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治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 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仔细履行职责。同时要安排肯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状况,能准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需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
3、周边如发觉特别状况要准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实行坚决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觉有学生逗留的,须准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亲密协作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阅历。 2、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帮助,仔细查找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堵疏补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时,仔细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展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4、对地处交通简单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
4、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广阔学生和教师的自防力量。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殊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加防范意识,积极协作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治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响,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大事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
5、和影响削减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治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需提前四非常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需清点人数,对没崐到校的幼儿做好具体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需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假如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需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需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展安全教育,增加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担心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需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展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
6、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需尽职尽崐责,消失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担当全部责任。 幼儿园安全治理规章制度2 安全保卫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卫和消防工作专人负责,每学期检查安全工作消防技术培训。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有领导带班。 二、做好防火、防盗、液化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 三、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宣传交通安全学问,遵守交通规章。 四、教师要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幼儿安全,避开儿童丢失、跌伤、碰伤和烫伤等事故发生。 五、教师要严把幼儿入园和离园关,严防儿童丢失,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带走。 六、工作人员上
7、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幼儿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需有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谈天、不会客。 七、遵守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标准,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体罚造成的事故发生。 八、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园登记制度”,特别状况准时汇报,确保电话畅通。 九、仔细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严防食物中毒,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十、儿童药品必需存放安全处,由专人负责治理,教师亲自给幼儿服用;消毒用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与儿童接触。 十一、幼儿园的房屋、场地、线路、大型玩具及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班内的电器及易碎物品要加强治理,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8、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要切断电源,各班组最终离开的人员全面检查后再锁门。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展一次全面巡察后将教学楼门锁好。 门卫安全治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治理制度,仔细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值班时应穿好制服,文明执勤,行为标准,严把园门第一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园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登记盘查制度。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原则上在园门口会访,有工作需要须经行政值班人员电话同意,核实登记前方可进园。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急物品入园,发觉行为特别、携带不明物
9、入园、或强行闯入者要力加阻挡,并马上报告安全领导组或报警。 三、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入园时,开小校门,只准由一位家长伴随入园,其余人员不得入内;上午9:00后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入内;中途如有家长来接幼儿或办事,要出示“接送卡”,要认真询问事由并作登记方可入园。 四、严格执行送货人员进出盘查制度。经认真盘查后登记,方可进园。 五、坚守岗位,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临时离开门卫室,领导同意后关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六、离园时间,门卫人员和保安要分工合作,须亲密关注幼儿出园状况(是否有家长带着、心情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七、放学后,准时进展清场,不得让个别幼
10、儿、家长在园逗留、在园内闲坐谈天,关锁好大门,巡查班级门窗、电灯、空调、是否关好,夜间时加强办公室、保管室、财务室的巡察,以防失窃大事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八、做好门卫值班室和门前的清洁卫生,主动热忱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各类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催促家长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宠物入园、园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九、熟识110、119、120以及园领导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要准时报告。 十、休假日,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完成园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控室安全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治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章。 一、监控室值班
11、登记 1、监控人员必需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仔细负责完成好幼儿园给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准时把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觉的状况准时进展上报和处理。 2、值班人员必需严格根据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便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通知园方进展跟踪,准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幼儿园的治平稳定。 4、每天对监控的状况进展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存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治理 1、监控人员听从值班领导的领导,仔细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爱惜和治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
12、、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状况和观访者必需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4、不准在监控室谈天、玩耍,不准随便摆布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幼儿园领导及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状况,值班人员应准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忱做好接待工作和赐予积极协作。 6、监控人员必需保守隐秘,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谈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觉案件线索登记存档 1、监控人员定期对监控录像进展翻看,发觉有价值案件线索准时另存入U盘保存,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供应有效线索。 2、监控人员对幼儿园的打架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展另存入U盘存档保存,并做好标记。 3
13、、对上级领导要求保存的录像进展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存,并做好标记。 四、设备修理登记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准时上报值班领导。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幼儿园安全治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治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治理、社会参加、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治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14、,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标准、有序进展;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准时排解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治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力量;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把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催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治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准时消退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当处理学生损害事
15、故; (三)准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状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视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治理工作,帮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把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准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视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帮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大事。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
16、下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掌握措施; (二)监视、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立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觉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马上排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立各环节的监视治理,发觉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订正; (四)依法催促学校定期检验、修理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
17、学校符合根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试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展检查,对需要修理的,准时予以修理;对确认的危房,准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供应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置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
18、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急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当。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展安全检查、检验;发觉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顿使用,准时修理或者更换;修理、更换前应当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解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准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急的地方设置警示标
19、志或者实行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其次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治理制度,定期进展检查或者根据规定承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觉老化或者损毁的,准时进展修理或者更换。 其次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严格遵保卫生操作标准。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选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其
20、次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试验室安全治理制度,并将安全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试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急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置、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急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其次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其次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
21、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特别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准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特别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当保管学生的安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爱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其次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治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治理。 学校应当实行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其次十六条 学校购置或者租用机动车特地用于接送学生的,
22、应当建立车辆治理制度,并准时到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需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安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受,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其次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大型集体活动,应当实行以下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治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展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治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3、,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规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依据教学要求实行必要的爱护和帮忙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需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共同讨论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展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挨次,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损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
24、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有意犯罪而受到刑事惩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当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工作纪律,不得污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觉学生行为具有危急性的,应当准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觉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况的,应当准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特别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赐予适当关注和照看。生理、心理状况特别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疗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
25、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忙学生准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把握根本的自我爱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把握根本的交通规章和行为标准。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把握根本的消防安全学问,提高防火意识和逃命自救的力量。 学校应当依据当地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依据当地实际状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
26、等灾难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把握避险、逃命、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治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承受有关安全治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立、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立工程的执法检查,制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立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状况简单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准时发觉和消
27、退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立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标准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依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简单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依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视治理,制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制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四周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
28、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治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展监视,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准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状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
29、法行政、建立、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视与治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赐予批判;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治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准时实行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准时实行适当措施、造成严峻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阻碍事故调查或者供应虚假状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协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视治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治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治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