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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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大路建立和治理,促进高速大路事业的进展,保障高速大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高速大路投资者、经营治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路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大路的规划、建立、养护、经营、使用和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高速大路的进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爱护环境、建立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利用等方面支持高速大路进展。 第五条 鼓舞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立、经营高速大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爱护。 第六
2、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高速大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大路治理机构依照本方法规定行使高速大路行政治理职能。高速大路治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治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自治区进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行政治理、质量技术监视等部门和高速大路沿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高速大路规划、建立、养护、经营、治理和爱护等相关工作。 其次章 规划建立 第八条 高速大路规划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大路路网规划和本自治区经济社会进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立高速大路根据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高速大路
3、特许经营工程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投标方式选定投资者,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条 高速大路建立根据规定实行工程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资本金制度、合同治理制度、建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高速大路建立应当遵循根本建立程序,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标准以及技术标准,保证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周期,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高速大路建立工程应当根据规定开展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高速大路建立工程初步设计时,应当对高速大路建立工程安全设施进展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高速大路建立工程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
4、成后应当进展验收评价。 第十三条 高速大路防护、排水、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养护治理、路政治理、交通安全治理执勤执法营房、超限运输检测、交通量观测等专用场所、设施,以及经营效劳设施,应当与高速大路建立工程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立、同步验收使用。 已建成的高速大路未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前款规定的系统、场所和设施的,由高速大路经营治理者负责补建。 第十四条 高速大路建立应当避开损坏其他大路和设施;的确无法避开的,应当根据不低于该大路和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赐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高速大路建立需要使用其他大路用地的,其他大路的经营治理者应当协作。 第十五条 高速大路治理机
5、构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大路治理档案,对高速大路、高速大路用地、高速大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高速大路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立单位应当依照档案治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高速大路治理机构移交建立工程相关档案资料。 第三章 经营效劳 第十六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大路经营、效劳、收费活动,完善效劳区功能以及交通安全、环保、监控、收费等设施。 第十七条 经营治理者依法享有高速大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效劳设施经营权。 高速大路权益的转让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单独转让高速大路广告经营权、效劳设施经营权或者实行托付的方式进展经营治理的,应当报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备案
6、。 第十八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收取车辆通行费。 载货类汽车应当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计重收费的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经营治理者用于计重收费的计量衡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经检定合格,定期维护、校核,保证其计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 收费高速大路实行全区联网收费,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等智能收费系统。不联网不得收费。 高速大路联网收费详细方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监视实施。 其次十条 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负责制定全区高速大路联网收费方案,报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大路建立单位、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联网收费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高速大路收
7、费、通信、监控等设施,经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测试合格后并入全区高速大路联网收费系统。高速大路治理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联网收费系统进展治理。 其次十一条 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统一组织调度联网系统中的路网通信资源。高速大路联网收费、路况监测、突发大事应急处置、行政执法治理以及有关公共效劳平台建立等需要调度使用路网通信资源的,经营治理者应当无偿供应。 其次十二条 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负责对全区联网收费的高速大路通行费进展清分结算。 通行费清分结算所需经费由经营治理者共同担当,根据当年通行费清分收入的肯定比例计提,计提比例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高速大路经营治理者协商确定,并由经营
8、治理者拨付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治理,专款专用。 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经营治理者公开前款规定的经费收支和使用状况,承受监视。 其次十三条 车辆通行高速大路收费站时不得有阻碍高速大路交费通行秩序的以下行为: (一)强行冲卡; (二)有意堵塞收费道口; (三)刁难、污辱、威逼、殴打收费人员; (四)其他阻碍高速大路交费通行秩序的行为。 其次十四条 车辆通行高速大路应当根据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 (二)以跳磅、冲磅、垫磅、绕磅等方式阻碍计量器具正常计重; (三)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车辆交费优待证明; (四)假
9、冒法定免费通行车辆; (五)假冒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通行车辆; (六)采纳其他手段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 其次十五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依据车流量的需要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必要时实行调整进出收费道口、启用便携式收费机等应急措施,对车辆进展疏导。 其次十六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诚恳效劳,公开效劳标准和收费价格,承受社会监视。 其次十七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加强效劳区、停车区等效劳场所、设施的标准化治理,为司乘人员供应安全、便捷、文明的效劳。 其次十八条 经营治理者不得随便关、停效劳区、停车区等经营效劳设施。因修理作业需要关闭效劳区、停车区的,应当报告高速大路治理机
10、构,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其次十九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在高速大路收费站入口处、效劳区以及重要路段设置电子信息牌、公告栏或者以其他方式准时公布交通管制信息和交通运行信息。 制度大全网-,为您细心编辑整理本文,转载与引用请注明出处。 第三十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对高速大路养护、收费等从业人员进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从业学问,熟识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把握岗位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商务、食品药品监视、质量技术监视、工商行政治理、税务、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高速大路经营效劳活动的监视检查。 第三十二条 自高速大路两侧用地外缘起向外80米范围内广告设施的设置,应
11、当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设置高速大路广告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得影响高速大路通行安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大路养护 第三十三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大路进展养护,并做好高速大路绿化、美化和高速大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证高速大路常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高速大路养护状况实施监视检查,催促经营治理者依法履行养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高速大路及其附属设施进展养护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觉高速大路及其附属设施有坍塌、坑槽、水毁、隆起等影
12、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应当准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力气修复;对三类以上桥梁、a 类隧道、危涵,应当准时实行修理加固、大修等措施排解险情,并报告自治区高速大路治理机构。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标准的要求,准时清理路面杂物等交通障碍,排解积水等行车担心全因素,保持高速大路路面干净和畅通。 第三十五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交通标志、标线,保持交通标志和标线清楚、精确、完好。因高速大路路网构造变化或者交通治理需要,经营治理者对标志、标线进展调整的,应当报告高速大路治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高速大路年度养护规划,并将养护规划报自治区高速大路
13、治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 经营治理者应当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现场治理,准时处理因养护施工作业造成的交通堵塞;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高速大路养护作业路段加强监视检查,维护高速大路正常的养护施工秩序和交通安全。 养护施工作业应当留意爱护环境,施工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废弃物应当在路面以外统一堆置,并做好弃置场所的环保工作。 第三十八条 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和经营治理者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大路损毁、交通流量等互联互通养护信息系统,并准时向社会公布高速大路运行养护信息。 第三十九条 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大路实行养护保证金制度,详细方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14、 第五章 路政治理 第四十条 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大路的监视检查,依法查处侵占、损坏高速大路、高速大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等行为,治理高速大路建筑掌握区,保障高速大路正常通行,依法维护高速大路经营治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高速大路治理机构执行监视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应当根据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在辖区高速大路上执行监视检查任务的统一标志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二条 高速大路用地的范围,以征地界限为准。高速大路沿线人民政府应当对高速大路建立依法使用土地赐予支持和帮助,在高速大路建立工程开工前核发建立用地批准书,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土地使用证书。 高速大路
15、用地范围征地标准为:高速大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以外不少于1米;高速大路两侧无边沟的,为高速大路缘石或者无截水沟上边坡坡顶以外不少于5米;高速大路桥梁垂直投影面外缘起不少于1米。 第四十三条 高速大路建筑掌握区范围根据水平方向进展测算,其划定标准为高速大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属于互通立交或者特大型桥梁的,为其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高速大路弯道内侧的建筑掌握区范围依据满意行车视距的要求确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改建高速大路的建筑掌握区范围,由高速大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大路安全爱护条例规定划定并公告。高速大路经营者和高速大路治理机构应当依据划定的建筑掌握区范围设置界桩、标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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