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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买卖合同合集14篇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市_建筑占地面积_平方米(含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整 (_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款总计人民币_元整(_元整)。本宗房地产转让后,产权、使用权均归乙方全部,该房地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概由乙方享受和担当,协议签订后该房地产旧村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将此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继承给其子女、亲戚或赠与、再出售给他人。 二、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元整(另有收据),余招待地块投标后两天内付清(另有收据)。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地
2、产产权清晰,甲方与外界的一切债务及纠纷由甲方担当,与乙方购置的该宗土地无关。 三、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建房后,因拆迁等政策性缘由引起房地房变动,该房地产产权应属乙方全部,甲方必需无条件协作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已付款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取的款项和乙方投入的建房款在五日之内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应付土地和房地产违约时市场价格叁倍的违约金。 六、在政策可做房产证的状况下,甲方及共有人必需无条件在三个月内把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程
3、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作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酬劳,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就此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身份证号码:_ 甲方家属成员(签字):_ 乙方(签字):_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_身份证号码:_ 见证人(签字):_身份证号码:_ 签定日期:_年_月_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2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
4、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详细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市_区县_(部位:_)房屋类型_构造:_; (二)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 (四)该房地产土地全部权性质为国有集体全部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 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详细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其次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币)计_元。(大写)
5、: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付与甲方,详细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以下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年(从_年_月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商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年_月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治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打算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治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
7、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治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 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3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治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治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治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方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商定采纳,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照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
8、项,可依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正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标准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留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与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全都,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
9、的,由权利人担当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商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商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承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供应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连续使用的,产权人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
10、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买受人购房后应连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全都,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照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
11、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照实填写。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状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商定。 9、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的
12、买卖对象。集体全部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立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准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商定户口迁移条款。 11、修理基金交割。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治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状况书面告知业主治理委员会和物业治理单位,并办理房屋修理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修理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商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
13、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托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供应代理、居间介绍等效劳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效劳状况中签字盖章;其中:托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状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便利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以下范例,当事人可依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见权利的状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14、: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成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准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情愿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
15、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详细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构造: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
16、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全部权为【国有】【集体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状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详细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其次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
17、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商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以下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
18、乙方进展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状况进展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撤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撤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托付甲方】【托付乙方】【托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
19、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打算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托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赐予帮助。由于甲方有意拖延或者不准时供应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治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款内容处理。 一、
20、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缺乏违约金局部,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
21、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在不
2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全都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情愿仲裁,情愿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
23、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状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治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担当;【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
24、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1、由甲方担当的费用: 2、由乙方担当的费用: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与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状况: 抵押状况: 相邻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效劳状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托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
25、】【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4 特殊提示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自行成交版)自_年
26、_月_日起推行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仅供查看,不能作为签约下载使用。 申请办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须提交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治理网()和北京工商网()下载合同编号标识cx的示范文本,并在打印后填写使用。 出卖人:_ 买受人:_ 北京市建立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二oo七年五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立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全部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全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
27、阅读合同条款,特殊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商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自愿、公正及诚恳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表达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商定或补充商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纳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
28、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实际状况打算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全都。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29、_ 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法定代理人】【托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共有权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法定代理人】【托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法定代理人】【托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
30、】: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诞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法定代理人】【托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治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公平、自愿、公正、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根本状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区(县)】_【小区(街道
31、)】_【幢】【座】【号(楼)】_单_元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层,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详细状况见附件一。 其次条房屋权属状况 (一)该房屋全部权证证号为:_,共有权证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 (三)该房屋性质为以下选项中第_种情形: 1.商
32、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心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心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治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夫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年_月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状况为: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置权】
33、。 关于房屋权属状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状况的详细商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全都,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买受人可以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商定的,详细商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实行以下第_种方式付款,详细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商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
34、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1)买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托付的.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商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买受人取得房屋全部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根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商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商定 买受人向【_银行】【公积金治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受人因自身缘由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治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根据第_
35、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连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担当。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详细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照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状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伴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详细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治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费用由出卖人担当,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担当。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修理资金(公共修理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以下第_、_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