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长江海事局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江海事局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6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长江海事局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1 总那么1.1 目的1.2 工作原那么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组织体系2.1 应急领导机构2.2 应急指挥机构2.3 水上搜救力量2.4 咨询机构2.5 组织体系框架图3 预防预警3.1 预警信息3.2 预警级别确定3.3 预警信息发布3.4 预警预防行动3.5 预警解除4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级与报送4.1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级4.2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信息处理5 应急响应5.1 水上突发事件接警5.2 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核实与分析5.3 险情评估5.4 先期处置5.5 分级响应5.6 现场处置5.7 水上搜救行动的中止和终止5.8
2、平安防护5.9 信息发布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搜救评估7 应急保障7.1 危险源、危险区域识别与监控7.2 通信保障7.3 应急力量保障7.4 资金保障7.5 宣传、培训与演习7.6 监督检查8 附那么8.1 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奖励与责任追究8.4 解释部门8.5 实施时间9 附录9.1 水上突发事件险情信息分级标准9.2 长江水上交通平安预警等级标准9.3 长江海事局巡航救助执法大队分布9.4 搜救相关单位通讯联系方式9.5 主要社会搜救力量分布9.6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分预案9.7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1总那么1.1目的建立健全长江海事
3、局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反响机制,明确各级海事机构水上应急救助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标准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长江海事各级机构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应急反响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水上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长江航运和沿江经济又好又快开展。1.2工作原那么1.2.1依靠政府,属地为主依靠政府:水上搜救工作实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长江海事局各级机构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水上搜救行动的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属地为主:长江海事局各级机构在上级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水上搜救应急事件先期处置的组织
4、指挥。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对水上搜救行动实施统一指挥,保证搜救指挥机构组织的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取得最正确效果。分级管理: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防应结合,团结协作防应结合:“防是指做好水上交通平安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能;“应是指保证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各级海事机构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以人为本,快速高效以人为本:发挥政府公共效劳职能,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作为搜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水上突发事件中
5、快速高效地救助遇险人员。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政令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实现快速反响。1.3编制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指导、参考文件和文本?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部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响程序?、?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加强水上险情报告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水上搜救
6、应急预案?、?安徽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1.4适用范围长江海事局各级机构对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行动。长江海事局各级海事机构应对管辖水域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发生在长江海事局管辖水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局辖区水域或由上级有关部门指定,或应其他水上搜救机构请求的水上搜救行动,参照本预案实施。2组织体系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救助力量、咨询机构等组成。2.1 应急领导机构 长江海事局设立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水上搜救行动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下设长江水上搜救协
7、调中心,承当日常工作。组 长:长江海事局局长政 委:长江海事局党委书记副 组 长:长江海事局其他局领导成 员:各分支局、长江通信管理局及长江海事局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建立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工作制度;2负责全局辖区水上搜救行动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3负责全局应急资源储藏、危险源及危险区域识别、应急根底设施建设等应急保障工作;4领导全局应急工作评估、考核、奖惩和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演习;5承当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水上搜救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工作。2.1.3 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发挥相
8、应作用,承当水上搜救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支持保障等应急工作。1分支海事局:负责本局辖局水上搜救行动和水域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水上突发事件平安预防预警,组织开展应急行动评估及水上搜救演练演习,负责本局搜救资源保障工作。 2长江通信管理局:负责船岸应急通信;应搜救机构或海事机构要求,及时播发平安预警及应急行动信息,检测相关船舶通信设备状况。3通航管理处:履行长江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办公室职责,承当水上搜救值班及应急反响联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和培训、演习,统一组织辖区水上平安预警、预防信息的发布工作,指导分支海事局开展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级、级应急行动后评估。4船舶监
9、督处:负责组织辖区水上溢油应急方案和水上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更新和培训、演习,指导分支海事局开展水上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级、级水上污染应急行动后评估。5船员管理处:指导分支海事局开展船员应急救助技能培训。6船检管理处:组织提供遇险船舶结构、强度、稳性等专业技术支持。7法规标准处:负责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时法律支持与咨询,负责受理由此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8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理上级及有关部门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的相关批示或建议,审核反响信息。9财务处:负责水上搜救工作财务保障。10人事处:负责水上搜救人员配置、考核及救助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11信息宣传处: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水上搜救信息
10、发布和新闻宣传。12装备处:负责组织全局水上搜救船艇建设,负责指导分支海事局保障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时船、艇、车辆等装备技术性能完好。13信息中心:负责保障网络运行正常、信息传递畅通;负责监控内、外网网络媒体的舆论报道。14效劳中心:负责长江海事局进入应急响应时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2.2 应急指挥机构长江海事局应急指挥由长江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实施,分支海事局、海事处设立相应指挥机构。 长江水上搜救协调中心1组成:主 任:长江海事局局长常务副主任:长江海事局分管局领导副 主 任:长江海事局其他局领导成 员:通航、船舶、船员、法规、船检、财务、装备处主要负责人2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水上搜救和水域污染
11、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组织、指挥、协调责任区域内水上搜救行动和水上污染应急处置及评估,检查、指导分支海事局水上搜救工作,负责级、级水上搜救应急处置及评估;.3 负责与省级水上搜救机构相关协调工作;.4 组织水上搜救演习、人员培训和搜救业务交流;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5 负责本预案的运行、更新和管理;.6 完成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和沿江省级水上搜救机构交办的其它水上搜救工作任务。 分支海事局搜救指挥中心分支海事局设立搜救指挥中心,在长江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和当地水上搜救分中心领导下,负责搜救责任区内水上搜救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1组成:指 挥 长:分支海事局局长常务副指挥长:分
12、支海事局分管局领导副指挥长:分支海事局其它局领导成 员: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办公室、装备处及相关海事处主要负责人2职责:.1 负责搜救责任区内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估、传递等处置工作;.2 根据突发事件信息级别,决定启动预案或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按照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令,实施预案的启开工作;.3 制定应急方案,组织应急响应,跟踪、报告应急响应进展与效果,提出应急行动中止或终止建议;.4 负责与同级水上搜救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有关事宜处置;.5 总结、评估应急行动效果。2.2.3 海事处搜救指挥分中心海事处设立搜救指挥分中心,在分支局及当地水上搜救分中心领导下
13、负责责任区内水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1组成:主 任:海事处处长副主任:海事处其他处领导2职责:.1 承当责任区域内水上搜救值班任务,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估、传递等处置工作;.2 负责搜救责任区内任何级别水上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IV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 组织、发动指挥本地搜救成员部门及社会力量,参加搜救应急救援;.4 制定、提出现场应急方案,跟踪、报告应急响应进展及效果;.5 开展水上搜救演习、演练。2.3水上搜救力量2.3.1水上搜救力量的组成1长江海事局各级海事机构、巡航救助执法大队及其设施、设备;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救助力量、公安消防和军队
14、、武警的救助力量,渔政等部门所属的公务救助力量;3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2.3.2 巡航救助执法大队职责:1开展水上交通平安、防污染法律法规和平安知识宣传;2承当搜救责任区域水上搜救值班任务;3承当水上搜救行动的现场处置;4开展消防、救生及防污染应急处置训练和演习。 其他水上搜救力量的职责:1服从水上搜救指挥机构的调动、指挥,及时参加水上应急行动;2保持与水上搜救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3及时总结应急行动经验,提出改良意见或建议;4参加各级水上搜救机构组织的应急演练或演习。2.4 咨询机构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咨询专家组由平
15、安管理、海事、航运、船检、打捞、消防、环保、危化、气象、医疗卫生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水上搜救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由长江海事局聘任。长江海事局“水上搜救咨询专家组主要职责:1提供水上应急行动的技术咨询和建议;2参与相关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3提供给急法制建设、体系建设、开展规划咨询。2.5 组织体系框架图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水上搜救协调中心沿江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级搜救中心分支海事局分支海事局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市州级水上搜救中心专家组海事处海事处水上搜救指挥分中心县市级水上搜救分中心巡航救助执法大队社会救助力量3预防预警预防预
16、警是通过分析预警信息,作出相应判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做好应急反响准备。3.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可能威胁水上人员生命、财产、环境平安或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其他信息等。各级海事机构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媒体及长江海事局GPS、VTS、CCTV交通平安管理系统监测、收集预警信息。重点跟踪、分析以下信息:1水上交通事故险情信息报告;2重大平安隐患报告;3气象、水文、地质部门灾害性信息预报;4海事业务专题分析报告;5其它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平安、社会公共平安或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信息监测报告。3.2预警级别确定根据水上交通风险的性质,将平安预警分为平安形势、通航秩序
17、、枯水、洪水、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六个类别,并根据可能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开展态势,将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特别重大)预警、二级(重大) 预警、三级(较大)预警、四级(一般)预警四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气象灾害类、地质灾害类平安预警等级,以当地气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并影响长江沿岸、水域的预警信息等级为准。 其他类别平安预警等级详见附录(二)。3.3预警信息发布发布权限1长江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局辖区平安预警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平安形势、通航秩序、枯水、洪水等类别的一级(红色)预警的评定、变更、终止和预警信息发布。2分支海事局负责本局辖区平安预
18、警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本局辖区平安形势、通航秩序、枯水、洪水等类别的二级(橙色)预警 、三级(黄色)预警的评定、变更、终止和预警信息发布,以及组织宣传辖区气象、地质灾害等类别的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信息。3海事处负责本处辖段平安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本处辖段平安形势、通航秩序、枯水、洪水等类别的四级(蓝色)预警的评定、变更、终止和预警信息发布,以及组织宣传辖区气象、地质灾害等类别的三级(黄色)预警、四级(蓝色)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方式主要包括:(1)水上平安信息联播;(2)海巡艇及VTS中心VHF播送;(3)长江水上交通GPS监控系统;(4)移动通讯短信息群发;(
19、5)长江海事内、外网站;(6)电视、报刊等其它有效途径。3.4预警预防行动预警实施后,长江海事局及所属海事机构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水上突发事件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发布三级、四级平安预警后,分支局及海事处根据即将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1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2向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开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3对水上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4及时发布平安警告,宣传防止、减轻危害的
20、常识,公布咨询 ;5相关巡航救助执法大队提高现场巡航频度,保持应急待命,做好应急准备。 发布一级、二级平安预警后,除采取3.4.1措施外,长江海事局及分支局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发动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船舶、重点设施的监控和维护,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水上设施;4及时发布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5协助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水上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3.5预警解除影响水上交通平安或可能引发水
21、上突发事件的情形消除后,由发布平安预警信息的海事机构发布预警解除信息,终止平安预警行动。 4水上突发事件标识、分级与报送4.1标识根据长江干线水上突发事件特点,按照船舶、人员遇险的不同状态,并突出可能发生的后果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水上突发事件,将水上突发事件分为:1船舶碰撞2船舶搁浅3船舶触礁4船舶漂浮5人员落水6船舶进水7船舶、水上设施火灾8船舶失控9客船人员紧急疏散10渡船险情11集装箱落水12民用航空器遇险13船舶、设施碰桥撞坝14阻(断)航事件15恶劣气况16山体滑坡17船舶污染18水上安保事件4.2分级水上突发事件险情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规定,水上突发事件险情信息由
22、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详见附录(一)水上安保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那么试行?的规定分为等级1、等级2、等级3。4.3信息报送各级海事机构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和核实,并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长江海事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信息报告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需要通报相关单位的,应及时通报。巡航救助执法大队首先接到的,在对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和分析的同时,立即向海事处报告。海事处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并初步核实后,立即向分支海事局报告,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分支海事局接到较大(III级)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长江海事局长江水上搜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江 海事局 水上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